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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專業(yè)電大社會實踐報告派出所篇一
對于一個研讀法律的學生來說,只是具備了一定的理論功底還是遠遠不足以解決實踐中出現的許許多多法律問題。法學不僅僅是一門科學,它更是一種技巧,一門藝術,需要我們在實踐中不斷地摸索與積累經驗。因而,對于我們這些整天呆在象牙塔的大學生來說,暑假的實踐活動就顯得猶為重要了。
正是抱著這樣的信念,我于今年的暑假在揭陽市榕城區(qū)檢察院開始了為期一個月的實踐之旅。
一個月的實踐生活,說長不長,說短不短,雖無承擔過什么重要的工作,但卻也堅守本職,勤于學習,在平平淡淡的忙碌之中學到了許多書本上學不到的東西與做人的道理。
還記得剛去檢察院公訴科實踐那會兒,科長曾經送了四個字給我,即“耐心、謹慎”,并希望我能夠在這一個月內跟隨檢察官們熟悉業(yè)務并學有所獲。我把這四個字牢牢地記在心中,也從中獲益良多。
我們知道,按照我國的法律,刑事訴訟可以劃分為偵查、起訴、第一審、第二審和執(zhí)行等階段,此外還有死刑復核與審判監(jiān)督等特殊程序。可以說,刑事訴訟從開始到結束,是一個不斷向前運動,逐步發(fā)展的過程。而在這些階段中,審查起訴階段可謂是一個承前啟后,對于刑事案件正確處理起著極為重要作用的階段。
在審查起訴階段,偵查機關會將在偵查階段中調查、搜集得到的各種證據材料和其他證明文件、文書制作成案卷移送到檢察院。而這些案卷又會由公訴科的其中一位檢察官進行專人審查,然后再進行集體討論,最后由檢察長決定是否起訴。在審查起訴這一短短的一個月期限中,主辦檢察官要承擔閱卷、提審、制作起訴書、公訴書等許多的工作,所以非常地忙碌。而所有的工作都需要有足夠的耐心與謹慎,不能出一點差錯,特別是閱卷這一道工作,更是如此。
閱卷是整個審查起訴階段的基礎,它是主辦檢察官全面深入地了解案情,弄清案件性質的前提。每一個案卷的全面審閱都要花費主辦檢察官大量的精力與時間。
正因為這工作的繁雜,所以更需要使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在這個階段我主要的工作就是填寫每一個送到公訴科案件的案卡,總結每個案件的案情,而這些要根據偵查機關制作的起訴意見書以及犯罪構成四要件來填寫。我的另一個工作就是在檢察官閱卷之后確定移送法院的主要證據的清單后,按照清單的要求復印案卷。這兩件工作,對于我們這些實踐生來說,都不算很難,但卻很容易會產生厭煩的情緒,因此這個時候更需要耐心與謹慎。為了不加重檢察官們繁重的工作以及為了使工作不致出錯,我每一次做這些工作的時候,都會很小心謹慎地去完成,并在工作的過程中向檢察官學習對案件的定性與對主要證據的把握,從而加深對我國刑法以及刑訴法的學習與理解。
也正因為我工作的認真與負責,使檢察官們對我的信任與日俱增,從而也使我能夠更多地參與到審查起訴的工作中,學到更多的知識與經驗。
我們常說,要和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當檢察官面對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時,一場對峙就這樣無聲無息地拉開了序幕。正所謂人心莫測,在檢察官們看來,每一場對峙就是一次心靈的較量。而善于把握人心,在心理碰撞中占據主導優(yōu)勢,善于設定有效的審訊提綱則是審訊的關鍵所在。這是一種審訊的藝術,沒有定式卻有規(guī)律可遁。
與偵查階段的審訊不同,審查起訴階段的訊問重點在于通過訊問直接聽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辯解,從而進一步核實他在偵查期間所作的口供的可靠性,分析其口供與證據有無矛盾,查清案情,了解掌握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動態(tài)和認罪態(tài)度等等。而犯罪嫌疑人的訊問筆錄將為檢察官正確認定案件性質、起草起訴書與出庭支持公訴提供非常重要的參考。
但是一般說來,犯罪嫌疑人總會存在著一種僥幸的心理,認為只要自己什么都不說或者把什么責任都推給別人,自己就不會被判刑,所以犯罪嫌疑人口供不穩(wěn)定或者翻供的情況其實很常見。
我記得我就曾遇到過一個姓陳的涉嫌職務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其主要案情是這樣的:陳某是某五金塑料廠的倉庫管理員,他利用自己持有倉庫鑰匙之機,伙同黃某、沈某二人經事先密謀,于某日凌晨一點多竄到該五金塑料廠盜走該廠倉庫庫存的30包塑料粒,價值人民幣1萬多元。后又偽造被盜現場,試圖掩人耳目。經過公安機關的偵查,查明被盜現場系有人偽造,而且在黃某與沈某二人的家中發(fā)現被盜走的30包塑料粒。在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將持有倉庫鑰匙的陳某作為犯罪嫌疑人,并對其進行了訊問,但陳某一直否認自己有參與其中,并時翻時供。在送到檢察院的時候,曾被退回補充偵查一次。
在我們剛訊問他的時候,陳某一直持著一種不合作的態(tài)度,把什么責任都推得一干二凈,推說自己與黃某與沈某不相識。這時方檢察官(本案的主辦檢察官)并沒有為犯罪嫌疑人不合作的態(tài)度而感到不耐煩,反而不動聲色地問道:“當天晚上案發(fā)的時候,你在何處,做些什么?”
一連串的發(fā)問,問得犯罪嫌疑人啞口無言,在經過激烈的心理斗爭之后,陳某終于不得不低頭認罪,承認了自己伙同黃某、沈某作案的事實。
一場沒有硝煙的斗爭就這樣以代表國家公訴機關勝利而告終,而作為代書記員的我也終于舒了一口長長的氣。
19世紀美國著名律師威爾曼(francis l wellman)曾說過:從事法庭辯論的律師需要有出眾的天賦、邏輯思考的習慣,對廣泛常識的清晰排氣、無窮的耐心和自制力,對與案件相關知識的精湛理解、極度的謹慎以及最重要的——質證過程中敏銳地揭露證詞弱點的能力。
威爾曼這些話雖然是對律師來說,但其實對于同在法庭上辯論的公訴人(即檢察官)與辯護律師都是同樣適用的。
是的,在法庭辯論中,公訴人與辯護律師往往會就案件中存在的事實和法律問題展開激烈的辯論。面對辯護律師的步步緊逼,面對法庭上的風云突變,公訴人如何練就處變不驚,沉著應戰(zhàn)的硬功夫?
正所謂萬丈高樓從地起,臺上一分鐘,臺下十年功。在跟隨檢察官辦案出庭的這段時間里我深深地體會到了經驗積累與全面熟悉案情充分準備的重要性。
對于每一個接手的案子,檢察官都要對其進行全面地審查、把握好案件的事實關、證據關、定性關,弄清每個案件的起因,犯罪嫌疑人的動機、目的、手段,犯罪行為的危害、后果。
當做完這些工作之后,檢察官還要精心地制作起訴書和公訴詞。起訴書是公訴人出庭活動的基礎和根據,而公訴詞則是公訴人在法庭辯論階段的先行發(fā)言,是對起訴書的補充,起到深入揭露和控訴犯罪的作用。
公訴人在出庭支持公訴,提出證據,控訴犯罪,進行法庭辯論無不緊緊地圍繞著起訴書和公訴詞有條不紊地展開。
再次,在出庭之前,公訴人還應根據提審時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動態(tài)和認罪態(tài)度作好庭前預測,將引用的法律條款準備齊全,做到有理有據,準確無誤。
做完以上的準備工作以后基本上就可比較自信地出庭了。但是庭審情況風云突變的情況還是時有發(fā)生的,如被告人突然翻供,證人改變證言,辯護人提出了預想以外的問題和證據等等預料不到的情況。這個時候,公訴人的長期經驗積累以及對案情的熟悉就顯得非常重要了。
我記得當時一位經驗豐富的主訴檢察官曾說過這樣的一句話:膽是練出來的,只有作好充分準備,全面深入地把握案情,才能逐漸克服怯庭心理。這就是從實踐中總結出來的真知灼見,值得我們深思。
閱卷時的耐心與謹慎,審訊時的巧妙與邏輯,庭審時的充分準備與冷靜機智,這已不單單是法律知識的簡單運用,更是心理與智力的雙重考驗。
一個月的實踐,使我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一個月的實踐使我認識了自己的不足;一個月的實踐更使我堅定了自己前進的步伐……
法學專業(yè)電大社會實踐報告派出所篇二
這是我邁入大學校園的第一個暑假,一年的法律專業(yè)的學習為我打開了一扇通向法律殿堂之門,但法院對我們這些還生活在象牙塔里的大學生來說還是既神秘又好 奇。而今年暑假我有幸來到家鄉(xiāng)南昌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民一庭實踐,在近一個月的實踐過程中,讓我深深感到作為一名法官是多么令人驕傲。在這里我不僅找到學術理論體現和驗證,更找到了一種神圣的使命感。
進大學校門,就接受了這份新鮮而有挑戰(zhàn)性的社會實踐;活動,感覺到很能鍛煉自己的能力和增強自己的勇氣,畢竟己經;開始嘗試著用天真的思想去觸摸這個社會。盡管有些思想和觀點;還比較稚嫩和單純,但畢竟已經邁出了第一步。
進法院實踐后,我虛心地向法官們學習,并與他們建立了;良好的關系,積累了一些社會經驗,這是在學校和課本上學不到;的,讓我終生受益。與此同時,我也看了許多實際案例和一些專;業(yè)書籍與雜志,讓我初步地進入了角色。
一開始實踐的時候,我就旁聽了庭審,了解到法庭審判的;大致流程;通過整理卷宗、翻閱案例、合議庭筆錄;等都讓我逐漸熟悉了法院的實務操作。通過實踐,讓我了解了本;專業(yè)在實際中的應用,將理論用于實踐中,這樣才能使我今后更;好地掌握基礎理論知識,加深對本行業(yè)的了解,為以后的學習和;工作 打下較好的基礎。不久我還很幸運的有機會同法官去豫章監(jiān)獄處理一起離婚案的調解,第一次走進高墻之內,僅僅一道鐵欄之隔,卻是兩個不同的世界,看著他們眺望遠方的眼神,那是一群向往自由的靈魂。
而實踐中整理卷宗是我們一項很重要的工作,這個是我在以前的學習中沒有接觸過的,鑒于卷宗將成為永久性的檔案,在整理前我都問得很仔細,然后;做得 很認真,整理完后覺得自己很有成就感。盡管做的事情都;比較微小、繁雜,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瑣碎的??;事都蘊藏著豐富而深刻的學問,特別對于法律這門彰顯公平與正;義的學科,每一個細微的環(huán)節(jié)都事關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處理每個細節(jié)時都抱著“處處小心,時時留意”的態(tài)度,虛 心;地向法官們請教,他們也不厭其煩地對我進行傳幫帶,使我從中;受益匪淺,同時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負的;崇高使命與社會責任,我為將來能成為其中的一員而感到無比地;驕傲和自豪,但更感到重任在肩,任重而道遠……
旁聽庭審也是一個學習的好方法,莊嚴的國徽下,現實中并非我們想象的那樣嚴肅,因為民一庭處理的很多案件是婚姻家庭案,而當事人也基本上是第一次參與庭審,有時雙方會激烈的爭吵,這時總要法官一遍遍講訴法庭紀律。甚至有當事人因為不肯離婚差點在庭上服敵敵畏自殺。而法官就必須馬上控制局面,安撫當事人。
我深刻地體會到: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僅有基本的專業(yè)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它更需要;的是實務操作、辦案經驗和社會閱歷,作一名法官不僅需要有獨;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養(yǎng)。作為剛跨入法律門freshman,我們有激情、有干勁,但是我們在擁有這些年輕財;富的同時,缺乏 經驗與理性是我們的致命弱點,我們有時對于案;件的庭審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擾,有時過于感性和頭腦發(fā)熱,甚至;會因為當事人情緒的波動而產生惻隱之心, 這些都是我們在法律;職業(yè)化的過程中需要克服與避免的我們還需要一個冷靜的頭腦和一顆正直的心,我們的心中;必須時時都有一桿天平,公平與正義是我們 不可推卸的責任,也;是我們永遠的精神目標和價值追求!
有人說民一庭處理的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案子,每天都是家長里短的。而且人少案子多,可我看到的是民一庭的法官們任勞任怨
的敬業(yè)和實干精神,他們常說關乎百姓的事就無小事。法律追求正義,有些人一輩子也就進這么一次法院,我們需要做的就是讓他們盡量的感受到法律是公平的,是他們權益的捍衛(wèi)者。只有這樣這種法制的觀念才會不斷地傳播下去。
在實踐期間,我能主動配合實踐部門開展有關法律業(yè)務的;工作,認真收集和整理有關資料,作好實踐日記。在這兩個星期;的實踐過程中,我對法院的業(yè)務有了初步的了解,對促進今后專;業(yè)課程的學習起了一個很大的作用。然而,由于我們的專業(yè)課程;才剛剛開始,許多專業(yè)知識還沒有學到,但我相信,在今后的 學;習過程中,在老師的指導下,這些問題都能迎刃而解。
實踐結束了,但我感覺并不是那么輕松似的,我覺得自己;面臨著更多的壓力與挑戰(zhàn)。一切都得從頭開始,一切還得靠自己。;實踐時曾不斷告訴自己:在今后的大學生涯中必須要更加努力讀;書,學好一些實實在在的本領,塑造好自己的法律人格和法律修;養(yǎng),這樣才有資格立足于法律事業(yè)中。
我一直很喜歡這樣一句話:人生因為經歷而美麗。我想在;法院實踐的這段工作經歷將永遠成為我記憶中一抹靚麗的色彩,;因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獨立地生活,如何憑借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誠贏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賴,如何盡己所能關心需要幫助的人……;我成長了,也成熟了,這里包含了我的努力與付出,但我更 要感;謝我們西湖法院,因為她給了我這次機會;還要感謝民一庭的所;有前輩們,因為他們給予了我很大的信任、幫助與肯定;感謝我;所遇到的所有好心人,因為他們的鼓勵與幫助。
法學專業(yè)電大社會實踐報告派出所篇三
(—)法律意思有所增強,開始信仰法律
從我了解到的情況來看,現在很多人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qū)的人們都在有形、無形之中有了一種意識,就是遇到糾紛、權利受到侵害時,會多考慮集中解決方法,而很多時候會想到運用打官司的方式來解決。我認識來自連平縣留潭鄉(xiāng)的一位姓王得建筑工,他是農民工,年齡也比較大,50大幾了,家里負擔也比較重,還有個上大學的孩子要他供著,對于那種農民 1
家庭,供一大學生是比較困難的,就靠這么一點工資,根據他說,也幸好現在建筑工資提高了些,因此還算不是很窮。到年末了,其工資還有被拖欠的,為了拿回拖欠工資,他們已經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樣,把建筑工地上的東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樣帶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鬧事了,索回工資。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議,交涉。之后見未果,就去找縣政府,請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資。當時,他們還有一種想法就是如果實在不行就是會去法院對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訴訟?;谶@種認識我相信,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開始相信法律是解決爭議,維護權利的重要方式,便開始信仰法律了。對這點我感到很欣慰,因為我們國家封建歷史太長,受歷史影響,人治色彩太濃了,能夠樹立法治意識已經很不錯,即使不是很深。
(二)對法律知曉不夠,認識不足
我就是來自農村的,所以對于農村生活還是有較深的了解。相對來講是比較深入的,每次,我回家的時候,跟家鄉(xiāng)的村民聊天時發(fā)現,他們基本不知道多少法律知識,只是通過電視、別人當面講的知道點法律,當權益被侵犯時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這樣開始對法律有種崇拜感、高深感。一般村民是了解不到,知曉不多。當得知我的專業(yè)就是法學時候,在他們看來,那是個很好的專業(yè),很有前途的??伤麄儾⒉磺宄?,法律其實就是調整社會普遍生活中所產生的社會關系的規(guī)范。就是與他們生活有關,也是從他們的生活中抽象出來的用于指導以后的社會生活的。而且,他們有很多人對法律的看法也很偏激,認為法律只是給有錢、有權勢的人準備的,總結起來就是為有地位的人準備的,一般的農民根本就得不到什么好處。犯了罪,只要有錢,也只要給錢,就會有相對輕的結果,就能贏
得官司,平頭老百姓因為既沒錢也沒有地位,所以總是吃的啞巴虧。這種看法對法律追求的公平、正義的目標是種曲解,對法律認識不到位,這樣對法制建設會產生影響,偏離正常法治軌道,對我國深入實施依法治國產生不良影響。
(三)運用法律解決糾紛較少
基層人民,特別是廣大農民雖然對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曉了一些法律知識,也稍微增強了法治意識。但是,真正會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的糾紛、維護自己的權益的人很少,假期我去縣人民醫(yī)院看望我一個因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舅舅,在骨科住院部,從其他病人口中了解到,他們很多人是因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骨折。且有些家屬也遇到這種情況,當我得知他們很多人為了要求行為人支付醫(yī)療費,很多要么就是通過聯合親戚朋友,強制威脅行為人賠償,要么就是與行為人私下協商,或者有些怕事的根本就是自己全部支付所有費用。雖然,我國法律并沒有禁止私下解決,即私了。私了,解決起來更迅速,但是,這樣的話容易引起打擊報復,相互之間,由于威脅或者忍氣吞聲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發(fā)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潛在的影響,而且,私了,賠償的數額很多要么具有敲詐性,要么就是讓受害人受損。盡管如此,他們還是不愿意讓國家機關,特別是司法機關干涉。
(四)農民提起的訴訟少
我從縣人民法院了解到,現在法院受理的案件雖然在增多,特別是,民事案件增多,這說明人民越來越接受司法解決爭議,人民的法律意識得到了增強。后來我才發(fā)現那些提起訴訟的原告很少有農民,聽法院內部人
說就民事案件,農民提起訴訟比例不足民事訴訟的10%,基本都是些企業(yè)、單位、其他組織以及一些收入相對較高的縣城居民。這也說明了,農民中的法治建設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五)弄明對運用法律解決爭議心存恐懼
經過多年的法治建設,廣大農民雖然意識到了,可以運用法律途徑來解決爭議,但是,在他們心中仍舊認為法律并不是最好的途徑,因為在他們看來,打官司容易引起對方的打擊報復。因為在我們農民心中,一向喜歡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別是在對方或者對方的親戚朋友,有些權勢,會利用聚集眾人用暴力方式威脅,那勢必對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響。特別是有些黨、政干部,由于沒有嚴格的監(jiān)督,極易濫用自己手中的權力,以權謀私,到處魚肉農民。同時還有個問題就是,當廣大農民與政府有關部門鬧矛盾,那么,農民處于弱勢地位,而政府及相關部門又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權,加上執(zhí)法者的身份,那就是很強勢了??梢酝ㄟ^給農民辦理各種事情通過拖延,敲詐勒索等各種方式來對其進行打擊報復,因為與農民關系密切的還是政府,從出生到死亡都是離不開的,也正是如此,即使當時通過法律維護了權利,但是在以后就不好辦了。會惹上更多不必要的麻煩。
(一)司法成本高,效率低
在我國,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qū),很少由農民會運用法律來維權,原因可能是是因為他們不懂法,害怕法,也可能是害怕纏上國家機關,但最主要的是費用問題,因為不懂法,所以如果真的要進行司法救濟那么就請懂
法的律師,那么就得花費很多,好像最少也是總費用的百分之十以上。同時由于我國法律不是很完善,很多案件還多是誰告誰舉證,因此花費的時間、精力很多,加之法律知識缺乏。同時,在農民看來就那些訴訟費用也是很高的,訴訟費用可能由于我國人口多,問題也多,而國家給予的經費有限,因此不能完全滿足辦案需要,這可能與訴訟費用高有些影響。更為重要的是,司法工作人員在我國比較少,一個縣就一個法院,一個律師事務所,少量的人在農村地區(qū)做法律服務者。據估計也就差不多十萬農民就兩個法律服務者,五到七個司法工作人員。而且,因為案件多,各種舊案,新案都拖沓,堆積,辦案效率地下,一般的民事案件至少需六個月,更甚至一年多之后才有結果也很正常。我村一個王姓村民,因為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因治療花費大,家里條件不好,很多親戚朋友湊齊錢進行治療,當對肇事者要求賠償時,肇事者只賠償小額之后就沒有支付。為此,就請律師打官司,但是,由于自己費用沒有,又不好向大伙借時,律師便提議有律師提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一定資金給我舅先行治療,而由律師進行訴訟,而對于勝訴而得到的賠償就歸律師所有。從上述可知,如果真的要運用法律來解決的話,那么就得拖延很久,對治療就非常的不利。因為不能及時得到賠償。有點遠水救不了進火。
(二)觀念上不愿打官司
在農村生活久了就會發(fā)現,現在的農村受傳統(tǒng)的思想影響大,很多人都是排斥國家機關干預他們的生活,特別是司法機關干預他們的糾紛。在我村調查過程中,當問到村民對打官司的看法時,普遍的反應是他們都是害怕,在他們一向看來,打官司都是些不安分的人,感覺都是壞人似的,
好像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有錯的。而且他們也根本就不想跟國家機關接觸,有種對國家機關的恐懼感,而且農民還會感到他們在司法中地位卑微,認為即使有理由也很難站的住腳,也容易被借用種種理由敲詐。
(三)司法工作人員及相關法律服務人員素質不高
由于我國實行法治不久,很多司法人員專業(yè)素質不過關,很多農村的法律工作者都是非專業(yè)人員,或者一些干部只是經過短期培訓就上崗,因此他們中很多人,素質低,辦理案件容易出現錯案,同時很多司法工作人員,職業(yè)道德素質也比較差,道德素質也比較差,沒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審查,合理解決糾紛,相反很多人還利用職權,假公濟私,以權謀私,把這種機會當作是發(fā)財機會,到處收受錢財。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拋于腦后,給農民以很不良的影響。
(四)法律意識不深,對法律知之甚少
在農村,法制宣傳不夠,農民們對法律知道的很少,也很模糊,只知道些大概,而且很多也都是從別人那聽來的,很多都是不準確的,沒有深刻的法治教育,因此也沒有形成很深刻的法治意識,很多農民遇到正義,首先想到的并不是用法律來解決,而是用比較慣常的手段,鬧或者威脅,只有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才會想法設法去運用司法解決。這就足以說明農民不了解法,也沒有形成很深的法律意識。
(五)中國法治建設大背景
在我國,法制建設是在政府的推動下進行的,因此存在著集中明顯特征,即是政府推進型、政治體制改革滯后型、法制觀念缺失型。因此在政府推進型法治中,政府權力很少受限,這種情況在農村比較典型,很多的
法治宣傳都是由政府推進,而且很多的法治執(zhí)行無形之中也讓基層政府插手了;再者在政治體制改革中,權力制約問題還不完善,這更是阻礙了法制建設,而在農村,這種狀態(tài)體現在政府與其他權力機關的權屬不明確,職權錯位;就法制觀念來說,我國距西方發(fā)達國家大概相差300年,而就硬件來說,和西方國家沒有多大差異,科技的差別也很小,制度差別也不大。就比如“法律至上”的觀點現在才提出,而人家?guī)装倌昵熬吞岢鰜砹耍@就是差距。再與我國農民的法治意識中,更是有距離。
(六)經濟基礎
在我國,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思想,所以我們的法律本質的認識也是以馬克思主義為立場,采取階級意志劃分的。而根據馬克思的相關理論的理解。階級是有掌握一點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的人組成的一個社會階層,就為統(tǒng)治階級,相反,則為被統(tǒng)治階級。而在現實的中國,真正掌握大多數財富的那些認為人數不多的黨,干部,以及相當多的富有階層。而廣大農民,收入少,自然也就談不上統(tǒng)治階級。這雖然是有些人的想法,但是呢,這對農民來說,就他們的切身體驗來說,是很貼切的。即使這樣,把黨和人民,干部和人民割裂了開來。因此,在經濟基礎都不牢靠的農民,很少會真正運用法律,樹立法制觀念。
為了真正貫徹黨和國家依法治國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設,特別是加快基層、尤其是農民的法制建設是關鍵。因為我國農民人數眾多,對我國整體提高法治水平是一個挑戰(zhàn)。為此:
首先,我們得想方設法,通過各種渠道,提高他們的收入,增強農民
階層的經濟基礎,使他們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財產,以便于他們負擔各種司法費用,以及相關因為運用法律而產生的各項支付。
然后就是加強對從事司法工作以及與司法工作有關的服務人員的素質教育,使他們的服務水準更上一個臺階,更好的服務,具體說來,應該加強對司法服務人員的專業(yè)技能培訓,嚴格專業(yè)法律服務人員的準入和考核,招收大量受過大學專業(yè)法學教育的大學生入司法服務系統(tǒng),充實整個隊伍,注入新的血液;同時還得加強對司法工作人員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們思想、道德水平,使他們真正樹立公正司法,為人民司法,而不是以權謀私。
還有,對司法機關進行改革和監(jiān)督,加強管理,加大簡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對舊案、積案的處理,在保證公正的基礎上盡快結案,及時解決爭議。
再有,我們應該加大法治宣傳,加強法治教育,發(fā)揮各種媒體宣傳作用,可以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向廣大農民宣傳,同時也引導農民去學習法律,增強法治觀念,增強運用法律維護自己權利的意識,同時,也去積極監(jiān)督其他主體守法。如,對政府,對黨員,對干部進行監(jiān)督。
最后,廣大干部,自己要積極主動守法,維護法律權威,同時司法部門應對違反法律的行為人依法處理懲罰,為全社會建設法治社會樹立榜樣,特別是在農村地區(qū)更是要樹立典型。為全社會法制建設創(chuàng)造良好環(huán)境。
我相信,我縣農民法治問題,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會取得長足進步的。
法學專業(yè)電大社會實踐報告派出所篇四
風聲雨聲讀書聲,聲聲入耳;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年少輕狂的我們,有著意氣風發(fā)的激情,有著指點江山的銳氣。年少就要經得住暴風雨的洗禮,輕狂就能忍得住大社會的磨練。春華秋實,歲月瀟湘。轉眼為期一個月的社會實踐就過去了,通過實習,我在專業(yè)領域獲得了一定的實踐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兩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見過大量勞動爭議與勞動糾紛的案件,一些案件還是我去立案的,甚至有些從立案到結案的過程中,我還承擔著具體案卷整理工作,仔細研讀卷宗,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與專業(yè)的律師討論,并向其請教,這使我不僅對現實生活中的勞動關系有了更為深入的了解、對勞動法律知識的加深,更重要的是還擴展了知識面,了解了許多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識,辦案程序,另外讓我明白了許多人生道理、生活哲理,那是從書本上難以學不到的。勞動關系是一門社會性的學科,對它的把握卻離不開社會經驗的積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為了豐富專業(yè)知識,拓展自身的知識面,擴大與社會的接觸面,增加個人在社會競爭中的經驗,鍛煉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畢業(yè)后能真正融入社會,在暑假期間,我去到了北京市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開始了我的暑假社會實踐之旅。
在實習的這段時間內,由于我的專業(yè)知識還很不完善,主要工作是幫忙接待和登記前來咨詢、尋求法律援助的人;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法院立案;整理文件、訂卷;寫各種法律文書、報告;跟隨時福茂律師學習處理勞動關系的技巧、旁聽各種案件的庭審;處理一些簡單的案件等等,從7月19日到8月26日,雖然只有短短的三十幾天的時間,但是收獲確實不可估量的,就像我剛到北京市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時,時福茂律師跟我說的:“在我們這里你每天都能看到各種錯綜復雜的勞動關系?!贝_實是這樣,這里每天都能接到勞動領域各種案由的案件,比如說:拖欠工資,社會保險問題,勞動合同問題,工傷賠償問題等等。曾今呆在象牙塔里的我們,仿佛不食人間煙火,對社會了解得過于膚淺,對什么問題都是“想當然”的想法,令我更驚訝的是,在祖國的首都,天子腳下,也會有那么多的勞動爭議與糾紛,那些辛勤勞作的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屢受損害,農民工問題仍是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一大瓶頸。雖然只有短短的一個月,但是在這段時間內,有太多的記憶刻骨銘心,從中我學到了許多在書本里不可能學到的東西,我對勞動領域的了解不再停留在書本上,而是深入到了現實中,我不再是呆在象牙塔里的孩子,嘆似水流年,感紅顏白發(fā),我學會了生活在現實中,關心身邊的事,關心弱勢群體,更深層次的了解了進城務工的農民工的疾苦;同時,我也看到了中國的農民工的法律意識有了很大的提高,他們不在委曲求全,默默承忍受,而是采取走法律程序來維權。一個月對于我們的實習來說的確太短,但是在這有限的時間內,我們卻收獲了很多很多。
在還未到北京市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實習時,猜想在首都這樣的大城市,所謂天子腳下,應該不會有很多勞動糾紛案件需要處理。在致誠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的工作也僅僅只是在辦公室翻翻報紙,看看法條而已。等真正到了辦公室的那天,才發(fā)現原來在辦公室的律師每天都會有忙不完的工作,有很多的案件需要辦理,每個人手里可能同時辦理著一二十個案子,很多案件都有著錯綜復雜的勞動關系。
每天從早上到下午的實習,前來咨詢的人絡繹不絕,這些農民工同志或咨詢自己親人朋友發(fā)生的事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識并尋求法律援助,或詢問自己案件的辦案進程,提供案件線索、證據等。有些甚至是群體案件,關乎一百多個人的案件,在這一個多月里,有關工傷、勞動爭議、勞動糾紛、意外事故的賠償案件不計其數,而建筑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一直在持續(xù),在世人的眼中農民工的法律意識都是不高的,這些農民工中也不乏年過半百的老年人,他們能找到這個法律援助單位,能采用走法律程序來維權,至少說明他們已經認可了法律是一種強有力的維權手段。每天接待這些案件的當事人,雖然自己不能給他們提供很多的法律上或者現實中的幫助,但是在與他們的交談中,我能夠深切的感受到他們已經能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不是憑著一股子蠻勁去企業(yè),去有關機構,單位去鬧,采用各種暴力手段拼個你死我活。不管是從辦理的案件的數量,還是從群眾的思想變化來說,農民工的法律意識都在不斷提高。當然,從與他們的交流中,也體會到了他們生活和工作上的無奈,無助,無可奈何,雖然改變中國農民工這種現狀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絕非一人之力所能及,但是我們作為勞動關系專業(yè)的學生當然有義不容辭的責任。
企業(yè)追求利潤本無可厚非,但是有些企業(yè)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犧牲勞動者最基本的權益,這種行為是應痛加斥責的,也是一種違法,侵權行為。在實習中,我從各種案件中發(fā)現,現實中的勞動關系危機四伏,問題重重。
1、勞動合同等勞動爭議與糾紛問題。
勞動力供大于求,使勞動者處于弱勢地位。有的企業(yè)經營管理者法制觀念淡薄,不遵守《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把自主用工變?yōu)?自由用工",想用誰就用誰,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自訂"土政策",濫用"試用期",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或視勞動合同為一紙空文,強迫工人長期加班加點,拖欠、克扣工人工資,拖欠或拒繳社會保險費等,很多企業(yè)要么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要么簽了也只是出于對法律的考慮,做做樣子,勞動合同文本在企業(yè)手中,而勞動者沒有,一旦事發(fā),等到勞動者真正跟單位追究時,也是空口無憑,難以證明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十六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而《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雖然法律有相關規(guī)定,但是在現實的勞動關系中亦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很多企業(yè)都是為了商業(yè)利潤對勞動者敷衍了事,弄虛造假,因為他們認定現在競爭壓力那么大,就業(yè)困難,找到一份工作不容易,勞動者不會為了一顆樹而放棄整片森林,的確,很多勞動者,特別是很多農民工他們遠離家鄉(xiāng),生活艱難,為生計四處奔波,能找到一份工作不容易,所以即使明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更多的也是選擇忍氣吞聲,息事寧人,不想丟了工作,賠了夫人又折兵。另一方面,他們覺得自己無權無勢,而那些企業(yè)有錢又有關系,即使自己反抗,成功的機率也不大,正是因為這樣才助長了那些不法人士的氣焰,要徹底解決這一現狀不是光靠政府的政策、立法就可以的,更重要的還是要將法律法規(guī)落到實處,一方面要加強勞動者的普法教育,雖然現在他們的法律意識已經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仍然有待加強,讓他們在自己的合法權益受損時,要用法律武器給對方應有的法律上的懲罰與教訓,而不是姑息養(yǎng)奸,任意放縱,更要讓其他的企業(yè)引以為鑒;要將法律法規(guī)真正落到實處,用人單位當然責無旁貸,對他們更有必要加強法制教育,讓他們學法懂法,追求效率,但也應注重公平,在與勞動者雙贏中追求利潤才是長久之道,也是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必要條件。
2、工傷問題
一個多月的實習,見過了太多的工傷案件,感觸頗深。一些企業(yè)為了降低生產成本,設備陳舊,無安全措施,也未給職工上保險,工傷事故頻繁,職業(yè)病有增無減,使勞動者的身心受到傷害,很多的勞動者,尤其是農民工,受到傷害后,企業(yè)就會想方設法拖延,不承認工傷,經過調解,起訴、上訴,一審二審亦無結果,直到拖至超出工傷認定申請時效,最后不了了之,損失最大的還是付出辛勤勞動的勞動者。
《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規(guī)定:“職工發(fā)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yè)病防治法規(guī)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tǒng)籌地區(q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guī)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tǒng)籌地區(q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p>
根據上述規(guī)定,職工發(fā)生事故傷害,用人單位有責任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以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事故報告并申請工傷認定;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及時申請和報告,《條例》賦予受傷職工自行申請的權利,這是對工傷職工的保護。但是,由于《條例》沒有規(guī)定1年的申請時效是否可以中斷或延長,在各地的實施細則中,有些就明確規(guī)定,超過1年實效后才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保障部門可以不予受理。但這種做法對于有些勞動者尤其是農民工來說,可能并不公平。如有些農民工不清楚申請工傷的時效規(guī)定,或者雖然知道卻因為病情嚴重、親屬不在身邊而無法及時申請,或者單位虛意承諾賠償實際上拖延時間、及至超過1年時效后又拒不承擔責任等等,在這些情況下,如果不允許受傷職工在超過1年申請時效后繼續(xù)申請工傷認定,他們所受的傷害只能由自己和家人承擔,這不僅對受傷職工是不公平的,而且如果其根本沒有能力來治療疾病和延續(xù)生活,實際上就將本應由單位承擔的責任轉移給了社會,甚至會成為不安定因素。所以在工傷方面,工傷認定申請時效應當允許延長,這將大大有利于和諧勞動關系的構建。每年,煤礦事件都是頻發(fā)不止,死傷的勞動者又何止上百個,那些都是鮮活的生命,如果政府加強監(jiān)督和查處力度,企業(yè)加強管理,注重更新設備,安全生產措施到位,遵守法律法規(guī),雖然不能完全避免悲劇發(fā)生,但是至少是能減少類似的事故發(fā)生的。
3、小企業(yè)用工不規(guī)范,家政業(yè)勞動者無保障。
小企業(yè)濫用工的行為在當今的中國普遍存在,沒有勞動合同,工資低廉,加班加點不給加班費,甚至還拖欠勞動者工資,五險一金更是無從談起,另外家政行業(yè)的職工目前沒有納入勞動法管轄范圍,所以他們的權益更是沒有保障。他們的工資一般都未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工作時間也沒有固定,延長也沒有限制。其實,勞動領域的問題又何止于此呢?現實中的勞動關系又豈是只言片語能夠詮釋清楚的。
勞動領域之所以問題重重,不僅僅是企業(yè)與勞動者的問題,工會和政府也難以置身事外。政府角色存在錯位。作為政府,既要為企業(yè)的發(fā)展創(chuàng)造良好的外部環(huán)境,發(fā)展地方的經濟,增加稅收和就業(yè)崗位;又要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實現社會公平,以獲得多數民眾的支持。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關系的處理,將主要由勞動關系雙方運用市場機制來自行調整,而政府則通過勞動標準的制定和勞動爭議的處理來對這種運行加以宏觀調控,實行"主體自行協商、政府適時調整"。目前,有些地方政府為了處于有利的競爭地位較多地考慮對資本的吸引力,"低勞動力成本"成為一些地方招商引資的"法寶"。有的為了所謂的投資環(huán)境,對一些企業(yè)違反勞動法規(guī)往往是睜只眼閉只眼,甚至為廠商侵犯職工權益"開脫"。一些地區(qū)把"執(zhí)政能力"簡化為gdp的增長能力,在各種經濟數據的背后存在著不和諧的一面,有些"明星企業(yè)"存在著明顯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現象。個別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在權益遭到傷害時采取過激甚至非法手段,這固然是法律意識不足的表現,但也反映了這部分群體對公共權力的不信任。這幾年來,中央在這些方面做了很多改善工作,但在一些地方貫徹落實還有較大差距。從這段時期的實習中,我看過很多以前的卷,近年來立案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有上升的趨勢,在勞動爭議案件中,工傷待遇、社會保險、勞動合同簽定等已成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爭議的焦點,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任務日顯緊迫。
此外,工會組織未發(fā)揮其應有職能。目前,多數工會工作也往往受制于經營者,工會活動缺少必要獨立性。在一些嚴重侵害職工權益的事件中,如工傷事故、隨意解除工人、超時加班、拖欠和克扣工資等,很少看到工會在維權方面的作為。只以分散狀態(tài)存在的工人無力抗拒掌握較多資源的管理者,工人們缺少訴求的渠道,勞資關系無人協調,結果往往會導致矛盾激化。工會在協調勞動關系和維權中,又難免會與企業(yè)發(fā)生矛盾,因此造成工會干部自身權益受侵犯的現象日益增多。相對于勞動關系的巨大變化,現有工會組織體制和傳統(tǒng)的工作方式顯得不適應,工會原本是勞動者權益的維護者,應該是站在勞動者的立場上的,而在我國工會更多的是變成了中立者,構建和諧勞動關系,需要的不是一個中立的工會,而是一個強有力的維權使者。
針對存在的問題,我認為,為進一步減少勞動爭議,切實保護勞動雙方的合法權益,要全力推進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各項工作,營造良好的勞動用工環(huán)境,努力開創(chuàng)勞動保障工作的新局面。
強化溝通渠道,賦予員工充分自主權,實現雙贏管理。溝通是和構建諧勞動關系的重要基礎和有效方式,勞動者和企業(yè)之間是一種博弈,博弈論研究的重點就是人們的交互行為,而溝通就是交互行為。對于企業(yè)領導而言,溝通首先要做的就是“換位思考”,從員工的角度去思考企業(yè)的問題。應該充分賦予員工的自主權,在現代企業(yè)管理中,不是所有事情都要領導事必躬親,而是由管理者把一部分權力授予有能力的人,任由他們發(fā)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和創(chuàng)造力去工作。這樣管理者和員工之間就會建立起良好的信任關系,并能夠形成有效的授權和責任機制,從而實現和諧管理,進而才會有和諧的勞動關系。
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就要落實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加大就業(yè)再就業(yè)工作力度,就業(yè)是民生之本,致富之源。加強教育事業(yè)的建設,增強普法知識;加強監(jiān)督管理,落實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強化公共就業(yè)服務,大力宣傳貫徹《勞動力市場管理規(guī)定》,為廣大求職者和用工單位進入勞動力市場公平競爭、自主擇業(yè)、自主用人創(chuàng)造良好的環(huán)境。實行免費就業(yè)指導、政策咨詢、用工申報、求職登記、就業(yè)準入、勞動保障事務代理和社會保險接續(xù)等"一條龍"、"一站式"等服務;多多鼓勵創(chuàng)業(yè),放寬門檻,為社會提供更多的就業(yè)崗位;統(tǒng)籌城鄉(xiāng)就業(yè),促進下崗失業(yè)人員實現再就業(yè)。
規(guī)范勞動關系,切實保護勞動雙方的合法權益。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勞動監(jiān)察執(zhí)法活動,及時查處和糾正侵權行為;加大勞動爭議預防和處理工作,及時化解勞動保障領域矛盾糾紛和爭議;依法規(guī)范勞動關系,提高非公有制企業(yè)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簽訂率;加大勞動保障政策宣傳力度,營造濃厚的法律氛圍,充分利用新聞媒體、政務信息平臺和舉辦"勞動爭議處理及勞動關系調整"、"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培訓班等形式大力宣傳;大力推進勞動保障法制建設,實行勞動者、工會和企業(yè)三方聯動,切實維護勞動雙方的合法權益。
提高勞動者的勞動技能,增強培訓。扎實開展創(chuàng)業(yè)培訓,而且要重視新技師培訓工作,充分發(fā)揮技工學校主陣地的優(yōu)勢,重點開展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培訓,著力提高勞動者的復合技能和創(chuàng)新能力。
全國各個地區(qū),都應該建立有免費的法律援助中心(如:北京市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不僅能給當地勞動者解決各種勞動爭議與糾紛,維護地區(qū)乃至社會的穩(wěn)定,而且可以定期開展一些免費的法律教育,培訓課,增強當地勞動者的法律意識,學法、懂法、守法、用法,也有利于規(guī)范用人單位的用工行為,使當地的勞動關系更加和諧。
一個多月的實習,稍縱即逝,在期間,見多太多的勞動爭議與糾紛的案件,深感現實勞動領域之復雜,勞動關系,劍拔弩張,要構建和諧勞動關系還任重道遠,但是,我作為勞動關系專業(yè)的學生,在今后的日子里,一定努力學好專業(yè)知識,廣泛涉獵其他相關知識,鍛煉自己,以增強自己的實踐能力,實踐經驗,構建和諧勞動關系,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法學專業(yè)電大社會實踐報告派出所篇五
這個寒假,我走進了xxxx刑庭,進行了為期不長的兩周的實習。
雖然以前在專業(yè)老師的帶領下也參加過刑審,但這一次,卻是如此真實地深入到庭審的背后,期間,我的實習主要有以下內容:旁聽;填寫公安卷;發(fā)送達回證及判決書;裝訂檔案;打執(zhí)行通知書及結案審結表;幫助書記員整理卷宗;查閱及復核卷宗。
下面我來分享一下我的實習收獲及感悟:
我到刑庭的第一天,是跟書記員。由于她所負責的法官的執(zhí)行通知書及結案審結表比較急用,讓我也加入了其行列中。其實打這些文書,模版已經擬好了,關鍵是運用的計算機操作技術將犯罪嫌疑人的檔案資料填入其中。書記員把需要注意的問題講述了一遍,如刑號、出生地、戶籍所在地、學歷、是否有前科、犯罪事實等等,最關鍵的是刑期了,若稍有松懈,正義和公平就會在這不經意的一剎那間被抹煞。這關乎當事人的切身的人身權利也將因自己的疏忽遭受了損害。本以為這是簡單的手腳功夫,但真正做起來時,才發(fā)現,必須逐一校對,細致入微,方可保證無錯。而且,要真正地做到快、準、狠,還需些時日來訓練埃
同時,我還發(fā)現,刑庭的電腦里面存有很多法律條文以及對應案件的資料,這在法庭是很方便的,真的大大提高了法庭工作的效率。并且在以后的工作中這個“作戰(zhàn)武器”是大有裨益的。
法院的每一項工作都牽動著雙方當事人及其利害關系人的心,他們每一雙注視焦急的眼睛都注視著事態(tài)的進展。作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員,包括我這樣的實習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負起的責任。面對一件案情簡單的案件要作出一個判決或者裁定也許并不難,在電腦上修改的時間可能只消十來分鐘,但我們保證的是判斷的正確,符合“內心的確信”、法律的規(guī)定。法院的責任在于重新分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不可偏袒,一方當事人不管是被害者還是加害人,應該承擔的需要承擔,不需要的不能強加。主觀臆斷或者有感情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應該具有的。
還記得第一次庭審的旁聽,是七位犯罪嫌疑人涉嫌綁架罪。其中年紀最小的初中未畢業(yè),而父親,作為他的辯護人,在法庭上,竟難過得激動地流下了淚,或許是痛苦又心疼的淚吧??粗鴾I痕印在他那滄桑的臉上,同情之情立馬燃起。他兒子年紀如此的小,肯定是被騙過去的了。然而,當看到法官那義正嚴辭的方臉時,心中警鐘即時敲響,作為法學人員,扶弱之心需有,但追求正義公平更需有一顆中立之心!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基本與課本的條件要求符合。并且花都區(qū)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于此案如何判也早有結論。
然而,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準備工作也是不容疏忽的,而且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幾件的案件在同時審理宣判,也大大地節(jié)省了法院資源,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書上學習時,只是抽象地認為,綁架罪就是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行為。當然必須考慮的是構成要件。而在實踐中,需做到實際的運用。如以勒索財物為目的,以強制手段違背被害人意志威脅及其他暴力手段來所取財物就是勒索財物了嗎?當然不是。如果只是甲騙取了乙的手機,乙不平,以暴力手段實際控制甲,威脅其返還。這并不構成綁架罪,而為拘禁罪。只有當乙索取超過手機價值以外更多的財物才有可能構成綁架罪。
理論的知識真的需要通過實踐的運用,才可以說是屬于自己的。
在實習過程中,從接觸到的案件中,發(fā)現有較多的犯罪嫌疑人都是因缺乏正確的法律意識才導致了犯罪。看來依法治國的方針,法律意識入人心的措施還未貫徹得好,公民的法律意識有待進一步的提高。特別是教育水平對法律意識的影響最大。有很多的犯罪嫌疑人的學歷都是中小學的,還有就是未成年犯罪也越來越成熟,這些問題都不容忽視,需要深入思考。就目前而言,普法宣傳還需進一步地擴大深入。
實習的時間或許不長,但是卻讓我接觸并初步了解到實際的刑事審判工作及其程序,也通過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鞏固了理論知識。同時也由此看到了自己需要努力的方向。希望能夠抓緊每一次的社會實踐機會,使得學習到的理論在實踐中得到檢驗,全面提升專業(yè)能力。
法學專業(yè)電大社會實踐報告派出所篇六
實習是大學生走向社會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檻,其中充滿著磨礪與再學習的機會。若要成功的跨過去需不斷地反省并改進一些為人處世的措施。當然對于學法律的我來說,更得關注法律及其適用方面的瑣碎,不斷地從中獲得進步的經驗,為更好的規(guī)劃以后的人生打好基礎。這道檻對于大學生初步涉世也是非常重要的。實習給我留下的第一印象——認真對待每一個案件。
在大四的最后一個學期,我迎來了畢業(yè)實習。本次實習安排在開學后的六周,其主要目的是讓我們把在學校所學知識與實踐相結合,通過對司法實踐的了解進一步深化對所學法律知識的理解和掌握。
我此次在邢臺縣人民法院實習。邢臺縣人民法院是基層法院,共有四個民事審判庭、兩個刑事審判庭、一個行政審判庭以及六個派出法庭(分別是西黃村鎮(zhèn)派出法庭、南石門鎮(zhèn)派出法庭、將軍墓鎮(zhèn)派出法庭、路羅鎮(zhèn)派出法庭、東旺鎮(zhèn)派出法庭及黃寺鎮(zhèn)派出法庭),還有立案庭、高審庭、審監(jiān)庭、執(zhí)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審判庭,民一審判庭主要負責審理合同糾紛案件,后我又到執(zhí)行局呆了一段時間。我在這里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聽庭審、練習撰寫判決書,還有幾次與其他工作人員到當事人住所地調查。
去實習時老師對我們說實習能否學到東西,關鍵不在于老師和法官,而在于自己,只有你帶著一雙求知的眼睛去觀察、探求,才能學有所獲。而且老師反復強調實習的重要性,特別要求我們認真對待實習。
實習的第一天,確定實習崗位后我到民一審判庭去報到。民一庭內正在開庭,我便坐在旁聽席上旁聽。這是一起比較簡單的合同糾紛案件,庭審程序進行得很快,在雙方當事人拒絕調解后,法庭聽取了當事人的最后陳述,法官宣布合議庭和議后擇日宣判,庭審結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內整理卷宗。
從第二天開始,我每天8點15左右趕到法院,先把庭內的衛(wèi)生打掃一下。我們庭基本上每天上午開庭,不開庭又沒什么具體工作時我就到其他庭里旁聽。中午11點40分結束工作去吃飯。下午很少開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沒有審理完畢,下午繼續(xù)開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裝訂、登記)。庭長還給我安排了練習撰寫判決書的工作,把經過開庭審理的案卷讓我每三天寫一個判決書,寫完后再交庭長修改。在執(zhí)行局呆的幾天除了和執(zhí)行人員外出調查取證或送達傳票、執(zhí)行令外,也同樣是整理卷宗。
在實習期間,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整理卷宗。在實習期間幫助法官和書記員整理卷宗多份。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采信、責任的劃分等。在此過程中,通過對卷宗的翻閱和向書記員咨詢,我對合同糾紛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以及各種歸檔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了解。
2、旁聽案件。市場經濟飛速發(fā)展的.同時,人們法律權利意識不斷增強,再加上仲裁等非訴程序糾紛解決機構較少,導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對較多,且呈逐年遞增趨勢。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聽。以前在學校我參加過刑事案件的模擬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審理嚴肅。但在這里,旁聽民事審判后感覺庭審比較隨便,氣氛比較緩和,有些程序性問題也省略了。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審判的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了解,認識到民事案件的審理關鍵在于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促進社會和諧。與刑事案件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結果應該是讓雙方當事人實現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知識要淵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3、書寫法律文書。在實習的6周中,幫助庭長草擬了7份民事判決書,在撰寫的過程中出現了不少的錯誤。判決書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實、理由、判決結果、尾部。首部寫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然后是原告訴稱,寫原告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再寫“被告辨稱”,其內容是被告的抗辯理由和事實。然后是“經審理查明”部分,寫法院對證據的采納和不予采納的理由及認定的事實。此后是本院認為,寫明判決的理由和所依據的法律,最后寫判決結果。我寫完第一個判決后交給庭長,他對我寫的判決書做了很多修改。他說:“你前邊寫的還可以,但在‘經審理查明’一部分存在問題較多,措辭不夠嚴謹,用語欠規(guī)范,陳述過于簡單,邏輯有失嚴密,說服力不足?!钡拇_,我在寫“經審理查明”部分時,寫得過于概括,庭長說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關事實都加以分析,寫出對證據采納和不采納的理由,因為判決要讓原告、被告雙方看,他們可能都不懂法律,作為一個法律文書撰寫者,你要讓訴訟雙方看了以后,通過對判決書中認定事實的邏輯分析得出與判決書相同的判決,這樣才能讓判決具有說服力,才會是一個成功的判決。而我的判決只是對原告、被告存在爭議的部分事實作了分析,并不能讓人從我的“經審理查明”和“本院認為”部分想當然的得出我做的判決。法律文書寫作這門課我在大二時學過,可惜當時認為只是考查課,沒有認真學習?,F在很后悔在學校是沒能好好學習這門課,以至現在不能完成實習中法官交給給我的工作?;貙W校后我會努力補充文書寫作方面的知識,希望下次遇到類似情況時可以出色完成。
4、跟隨執(zhí)行人員到被執(zhí)行標的物所在地去執(zhí)行。一般到了強制執(zhí)行階段的案件都是很難執(zhí)行的,有一部分是被執(zhí)行人的確沒錢無力給付賠償款,即無財產可供執(zhí)行;還有一類是有錢但還是不能順利執(zhí)行,這些被執(zhí)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財產轉移或隱匿,因為他們通曉法律。曾經有一個案件,申請人知道被執(zhí)行人把錢存進了銀行,但執(zhí)行人員去查詢后根本沒有發(fā)現被申請人的賬戶,這肯定是把錢存進了他人的賬戶。對于這類案件如果部門之間協調合力執(zhí)行,會大大提高執(zhí)行的效率。
實習期間,我利用這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學習法律、法規(guī)等知識,利用空余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之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了自己所學的知識,為以后真正從事法律實踐工作打下了基礎。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專業(yè)知識的匱乏,剛開始,對一些工作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難過。在學校時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fā)現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學的很多,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真正含義。以上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參加實習的同學都應該有所認識: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要求是有一定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需要理論的指導,但其發(fā)展和意義要在實踐中才能實現,并且它的主要目的是為社會實踐服務。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該與實踐更緊密的結合起來,在采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時,對實踐加以重視,更多的增加實踐所占比例。
在實習過程中,我發(fā)現法律的普及與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非常重要。我國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參加旁聽的好幾起案件中,當事人都沒有請代理律師,而是自行抗辯和辯護,而且他們所運用的法律和抗辯的理由都很到位。
雖然我國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但是我們不能否認在普法的深度和廣度上還有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未能正確的理解它,以至于觸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當事人由于平時不注重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最后導致矛盾加深,對簿公堂,以至于本來可以避免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的案件占用司法資源。社會上還存在一些當事人對法律不信任的情況,他們質疑發(fā)律的公平和正義。所以我國應當而且必須加大法制貫徹、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能取得巨大的進步。
這一個多月的實習使我深刻的認識到,除了要有很好的業(yè)務素質外,在工作中與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處理好人際關系,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績。對于我們這樣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的東西很多,周圍的每個人都可能是我們的老師,只要我們注意觀察和學習,工作與生活中周圍的同事和朋友會教給我們很多知識和道理。
在實習期間,我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完成法官和書記員交給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體人員的好評,同時也發(fā)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找到了以后努力的方向。
通過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發(fā)現實踐經驗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見肘,力不從心。在幾位法官的幫助下,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與實踐相結合,用理論指導實踐,在實踐中自己的知識得到了鞏固和發(fā)展,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也得到了鍛煉。同時,實習開闊了自己的視野,使我對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程序有所了解,對專業(yè)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法律文書的寫作能力也有了顯著的提高。
此外,我還認識了幾位法官和律師朋友,通過與他們的交流和相處交流,使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最后,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邢臺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老師、及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