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下這個社會中,報告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tài),報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點。那么報告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guī)淼膱蟾鎯?yōu)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離職證明開不了是會影響入職的。離職證明也是許多單位在錄用新員工時要求其必須出具的證明。
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zhí)畎l(fā)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fā)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雇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fā)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fā)離職證明書。
離職證明的證明力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jīng)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二是證明離職員工的離職是按照正常手續(xù)辦理的,其與原單位對此沒有糾紛;
三是證明離職員工已經(jīng)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yè)金或應聘新的崗位;四是可以憑此證明轉移離職員工的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等;五是可以證明離職員工在原單位的相關工作經(jīng)驗,有利于相關職位的應聘。
離職證明存在的意義
一般來說,人力資源管理會要求員工在正式報到時提供原單位的離職證明。報到過程中,員工需要提供身份證、學歷證、個人簡歷、員工信息表、離職證明相片等相關證件,并做驗證。主要是關注員工相關證件(學歷、專業(yè)資質、履歷等)的真?zhèn)?,是否與上家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等。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由此可知,離職證明是確認員工已與上家公司解除了勞動合同的有力證據(jù),具有法律效應,規(guī)避企業(yè)因使用與其他單位仍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而承擔連帶責任的風險。
離職證明的作用主要是證明已經(jīng)和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沒有勞動糾紛,因此對于需要到新單位入職的勞動者來說離職證明還是有一定影響的。但并不是說沒有離職證明就不能入職,如果原單位不開具離職證明的話可以向人力資源部門申請開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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