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大又粗又硬又爽又黄毛片,国产精品亚洲第一区在线观看,国产男同GAYA片大全,一二三四视频社区5在线高清

當前位置:網站首頁 >> 作文 >> 最新信托合同糾紛(24篇)

最新信托合同糾紛(24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02-17 19:08:00
最新信托合同糾紛(24篇)
時間:2023-02-17 19:08:00     小編:zdfb

現(xiàn)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xié)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信托合同糾紛篇一

協(xié)議單位:

供貨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

需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

受托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

承兌單位(簡稱丁方):_________

乙方為_________事需向甲方訂購_________貨價_________元。因暫時缺少資金,而甲方要求及時收回貨款?,F(xiàn)根據財產信托業(yè)務的有關規(guī)定,甲方特將上述乙方訂購的設備(物資)信托給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應提供融資,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乙方延付貨款的承兌責任。為此,四方共同訂立本協(xié)議,以資信守。

一、訂貨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訂購上述設備(物資),甲、乙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_________號供貨合同。雙方確認供貨合同的各項規(guī)定。丙方受理上述設備(物資)的信托后,對有關交貨日期、數(shù)量、質量、維修保養(yǎng)等事項概不負責,由甲、乙雙方按原供貨合同的規(guī)定處理。

二、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托總金額為_________元,信托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托合同”。

三、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托后,負責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擔相應的利息。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四、融資

上述信托財產的交付,仍按甲、乙雙方原訂供貨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由甲方直接發(fā)運乙方。但甲方應將發(fā)票、運單等交易單證交付丙方,由丙方轉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規(guī)定辦妥銀行承兌手續(xù),丙方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二天內,按承兌匯票的總金額一次向甲方墊付貨款。

五、還償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_________‰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采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兌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兌票款。乙主如不按規(guī)定向丁方交存承兌票款,丁方除應于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兌契約的有關規(guī)定,對乙方執(zhí)行扣款,并處以罰金、罰息。

六、費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托手續(xù)費為信托金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托貨款后二天內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xù)費_________元,于丁方簽發(fā)銀行承兌匯票時付清。

七、附則

本協(xié)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丁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財產信托合同

立合同人:

委托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托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辦理財產信托,除確認財托字第_________號“財產信托基本協(xié)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甲方將準備出售給_________單位的設備(物資),向丙方提出財產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二、甲方保證執(zhí)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fā)生脫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三、丙方同意按“財產信托基本協(xié)議”第四條規(guī)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兌匯票后的二天內,按承兌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四、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后的二天內,一次付清丙方財產信托手續(xù)費_________元。

五、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托期,在此期間如發(fā)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蓋章):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二:延期付款合同

立合同人:

購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

受托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

承兌單位(簡稱丁方):_________

乙、丙、丁三方為執(zhí)行財托字第_________號“財產信托基本協(xié)議”中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進一步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特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因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財產信托,并相應提供融資,代乙方先向供貨單位墊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付款擔保責任,并簽發(fā)銀行承兌匯票。

二、乙方延付貨款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分_________次還清,具體還款日期和金額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額_________元;_________。

三、丙方按“財產信托基本協(xié)議”第四條規(guī)定收到供貨單位遞交的發(fā)票、運單等交易單證后,即轉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于五日內辦妥銀行承兌申請手續(xù),并按前條分期還款的日期、金額相應簽發(fā)銀行承兌匯票,及時送達丙方。

四、丙方墊付的信托財產貨款,視同對乙方的貸款,比照銀行貸款收息辦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資利息。

五、乙方應于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前按規(guī)定將承兌票款足額交存于丁方,以備丁方按期兌付。如乙方不能按時交存,丁方除比照簽發(fā)空頭支票的規(guī)定,對乙方處以票面金額1%的罰金外,并即主動在乙方的銀行帳戶扣收承兌的票款和延付期間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額20%的罰息。

信托合同糾紛篇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協(xié)議單位:

供貨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兌單位(簡稱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訂貨

二、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托總金額為____________元,信托期限為______年_____月。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托合同”。

三、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托后,負責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擔相應的利息。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四、融資

五、還償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_________‰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采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兌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兌票款。乙主如不按規(guī)定向丁方交存承兌票款,丁方除應于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兌契約的有關規(guī)定,對乙方執(zhí)行扣款,并處以罰金、罰息。

六、費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托手續(xù)費為信托金額的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托貨款后二天內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xù)費_________元,于丁方簽發(fā)銀行承兌匯票時付清。

七、附則

本協(xié)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_____》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丁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財產信托合同

立合同人:

委托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辦理財產信托,除確認財托字第_____號“財產信托基本協(xié)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甲方將準備出售給_________單位的設備(物資),向丙方提出財產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二、甲方保證執(zhí)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fā)生脫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三、丙方同意按“財產信托基本協(xié)議”第四條規(guī)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兌匯票后的二天內,按承兌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四、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后的二天內,一次付清丙方財產信托手續(xù)費_________元。

五、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托期,在此期間如發(fā)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蓋章):_________?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附件二

延期付款合同

立合同人:

購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兌單位(簡稱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丙、丁三方為執(zhí)行財托字第______號“財產信托基本協(xié)議”中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進一步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特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因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財產信托,并相應提供融資,代乙方先向供貨單位墊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付款擔保責任,并簽發(fā)銀行承兌匯票。

二、乙方延付貨款期限為______年____月。分_____次還清,具體還款日期和金額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額_________元

三、丙方按“財產信托基本協(xié)議”第四條規(guī)定收到供貨單位遞交的發(fā)票、運單等交易單證后,即轉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于五日內辦妥銀行承兌申請手續(xù),并按前條分期還款的日期、金額相應簽發(fā)銀行承兌匯票,及時送達丙方。

四、丙方墊付的信托財產貨款,視同對乙方的貸款,比照銀行貸款收息辦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資利息。

五、乙方應于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前按規(guī)定將承兌票款足額交存于丁方,以備丁方按期兌付。如乙方不能按時交存,丁方除比照簽發(fā)空頭支票的規(guī)定,對乙方處以票面金額1%的罰金外,并即主動在乙方的銀行帳戶扣收承兌的票款和延付期間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額20%的罰息。

六、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通過聯(lián)行代付報單直接向丁方劃收承兌票款,收回融資,丁方應無條件支付承兌款項。

乙方(蓋章):_________?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丁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信托合同糾紛篇三

委托人(自益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地址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他益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委托人與其他投資人共同出資,委托_________信托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托投資公司”)設立了“_________國資退出股權轉讓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股權收購信托計劃”);

2、委托人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根據其分別與信托投資公司簽署的《_________國資退出股權轉讓資金信托項目c類資金信托協(xié)議(特定受益類)》(以下簡稱“特定受益信托協(xié)議”)以及相關信托文件的規(guī)定,交付了信托資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成為該信托項下的特定受益人(以下簡稱特定受益人),享有包括對該項目項下信托收益的特定信托收益權(以下簡稱“特定信托收益權”)在內的信托受益權;

3、根據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上海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經營者遴選標準》,遴選產生了_________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公司”)總經理候選人,并將依照法定程序由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聘任。

為在股權收購信托存續(xù)期間,在_________公司建立對經營者的良好的_____機制,委托人共同與受托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以及《_____》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簽訂本財產信托協(xié)議(以下簡稱“本協(xié)議”)。

第一條?信托目的

第二條?受益人

本信托為自益與他益相結合的信托。

本信托協(xié)議的受益人包括:

1、自益受益人,即為委托人;和_________。

2、他益受益人,即經營者,即為_________公司先生。_________公司先生為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根據《經營者遴選規(guī)則》遴選產生,并將依照法定程序通過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聘任的_________公司總經理候選人,在獲聘后,將成為_________公司在信托存續(xù)期間的經營者。

第三條?委托的財產及其交付

本信托項下委托人委托給受托人管理和運用的財產,為委托人根據股權收購信托項下信托文件規(guī)定的特定信托收益權。其權利范圍和交付如下:

1、特定信托收益權

本協(xié)議項下委托人共同委托給受托人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財產,為委托人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分別與信托投資公司簽署的特定受益信托協(xié)議第十二條(1)項所規(guī)定的特定信托收益權,即在優(yōu)先受益人的優(yōu)先收益權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收益權均得到滿足后,總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時,受益人對剩余部分之全部信托收益享有的分配請求權,包括委托人根據股權收購信托計劃及相應信托協(xié)議通過收購優(yōu)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所取得的特定信托收益權。

2、特定信托收益權的交付

受托人開立的信托資金專用帳戶信息如下: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本協(xié)議的生效

本協(xié)議在以下條件滿足時生效:

1、本協(xié)議經各方當事人簽署;

2、_________公司董事會經審議決定,聘任經營者為_________公司總經理;

3、委托人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與信托投資公司簽訂的特定受益信托協(xié)議已經生效;

4、特定受益信托協(xié)議項下之信托投資公司作為受托人,以書面形式對委托人以特定收益權設立本協(xié)議項下信托予以確認。

第五條?信托期限

本協(xié)議項下信托的期限為股權收購信托計劃之存續(xù)期間。

第六條?特定信托收益權的管理、運用的基本原則

受托人應當按照以下原則管理、運用和處分作為本協(xié)議之特定信托收益權及其收益:

1、受托人應當按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對特定信托收益權及其收益,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并進行單獨核算;

2、受托人可以以本協(xié)議項下的特定信托收益權所產生的收益,與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信托投資公司持有的信托財產進行交易或受讓各類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

3、按照第七條的規(guī)定,運用和處分特定信托收益權所產生的收益;

第七條?受托人對特定信托收益權及其收益的具體運用:

受托人應當按照以下方式運用本協(xié)議之特定信托收益權及其收益:

1、自益受益人收益的確定與分配

當年度實際提取和分配的自益受益人收益不足_________%年信托投資收益率的,以次年度之特定信托收益權分配取得之信托收益彌補,然后再按照不超過_________%(含_________%)的年信托投資收益率提取次年度年自益受益人收益。在信托有效期內,以此類推。

(1)由受托人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存續(xù)期間,作為委托人指定的人,于優(yōu)先受益人要求委托人受讓其信托受益權時,根據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信托文件的規(guī)定,受讓其信托受益權;

(2)由受托人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存續(xù)期間,作為委托人指定的人,根據股權收購信托計劃之信托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受讓普通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權;

第八條?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人享有如下權利:

(1)有權了解特定信托收益權及其收益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受托人作出說明;

(2)有權查閱、抄錄或者復制與其特定信托收益權有關的信托帳目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其他文件;

(3)因設立信托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特定信托收益權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實現(xiàn)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時,委托人有權要求受托人調整該特定信托收益權的管理方法;

(4)受托人違反信托目的處分特定信托收益權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托事務不當致使特定信托收益權受到損失的,委托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并有權要求受托人恢復特定信托收益權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

(5)本協(xié)議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2、委托人的義務

(1)按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交付特定信托收益權;

(2)保證已就以股權收購信托計劃特定信托收益權設立本信托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保證設立信托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4)在他益受益人通過受托人提出以剩余收益,受讓信托計劃之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時,向普通受益人提出受讓要求,指定受托人為指定受讓人;

(5)本協(xié)議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九條?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托人的權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管理、運用和處分特定信托收益權及其收益;

(2)收取信托報酬;

(3)本協(xié)議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2、受托人的義務

(1)根據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2)不得向本協(xié)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轉讓特定信托收益權;

(3)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并按照本協(xié)議的有關規(guī)定,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信托資金管理報告和信托資金運用及收益情況表,并保存處理信托事務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資料,保存期為自本信托終止之日起十五年;

(4)將信托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

(5)本協(xié)議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條?受益人的權利

1、自益受益人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權:

(1)對本協(xié)議第七條第1項的規(guī)定,在年信托投資收益率不超過_________%、三年累計信托投資收益率不超過_________%的范圍內,享有自益受益人收益。自益受益人收益分配前,不得按照本協(xié)議第七條第2項的規(guī)定進行資金運用,或向他益收益人進行信托財產或收益的分配;

(3)本協(xié)議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2、他益受益人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權: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在他益受益人作為經營者達到本協(xié)議第11條規(guī)定的經營指標時,享有對受托人按照本協(xié)議第七條第2項的規(guī)定,運用當年剩余收益及其所形成的信托財產;

(3)本協(xié)議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他益受益人應根據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承擔對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權所作的相應的限制。

第十一條?他益受益人經營目標

為進一步完善_________公司現(xiàn)代企業(yè)法人治理結構,對經營者進行_____,經過平等協(xié)商,委托人與他益受益人即經營者約定建立并實施《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經營者_____機制》(以下簡“《經營者_____機制》”)。該《經營者_____機制》為本信托的有效組成部分。經營者經營期間完成《經營者_____機制》設定指標的,他益受益人始能享有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信托受益權。

1、根據約定,信托期間,經營者將完成的指標包括但不限于:

(1)_________企業(yè)所得稅后股東每年可分配利潤達到_________萬元以上;

(2)_________公司每年開發(fā)面積不少于_________萬平方米;

(3)公司合并報表資產負債率連續(xù)三個月不超過_________%,無重大債務訴訟或違約事宜;

(4)公司合并報表對外擔保余額(包括反擔保)不超過_________億。

2、股權收購信托計劃期間,若_________公司未達到本條第1項規(guī)定各項指標,該年度剩余收益由上海國投監(jiān)督管理、運用,直到達到相應的指標。若股權收購信托計劃期滿,_________公司尚未達到本條第1項規(guī)定的各項指標,未達到年度剩余收益及其所形成的信托財產歸屬于自益受益人。

第十二條?信托收益分配的時間

1、自益受益人信托收益分配的時間

受托人應當于取得特定信托收益權項下收益后_________日內,按照本協(xié)議第七條第1項的規(guī)定,向自益受益人支付自益受益人收益。

2、他益受益人信托收益的分配時間

他益受益人的信托收益于本協(xié)議項下信托終止后,與信托財產一并分配。

第十三條?信托財產應承擔的稅費和費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處理信托事務發(fā)生的下述費用與稅費由信托財產承擔:

(1)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fā)生的稅費;

(2)文件或賬冊制作、印刷費用;

(3)信息披露費用;

(4)審計費、_____、信用評級費等中介費用;

(5)收付代理機構代理費用;

(6)信托報酬;

(7)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分配時的股份過戶等費用;

(8)按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2、費用計提

信托存續(xù)過程中實際發(fā)生的費用從信托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托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托人有權從信托財產中優(yōu)先受償。

信托報酬由受托人按本協(xié)議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提取。

第十四條?信托報酬

第十五條?信托受益權的轉讓

本協(xié)議項下自益受益人和他益受益人不得轉讓本信托協(xié)議項下的信托受益權。

第十六條?信托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信托設立后,除本協(xié)議另有規(guī)定,未經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一致同意,不得變更、撤消、解除或終止本信托。

2、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本協(xié)議信托期限屆滿;

(2)_________公司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目提前終止;

(3)他益受益人在股權收購信托計劃期間,經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審議決定,免去總經理職務的;

本信托因本項原因終止的,不影響他益受益人因本協(xié)議之履行已經取得的信托利益。

(4)本信托當事人各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信托;

(5)信托目的已經實現(xiàn)或者不能實現(xiàn);

(6)本協(xié)議另有規(guī)定,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法定事項。

第十七條?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的分配

1、本協(xié)議項下信托財產終止后信托財產的確定

本協(xié)議項下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包括:

(1)受托人根據本協(xié)議第七條第2項的規(guī)定運用剩余收益受讓股權收購信托項下優(yōu)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

(2)除前述(1)項以外的其他信托財產。

2、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的歸屬

本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由受托人按照第十條第1項第(2)小項和第2項第(1)項分別歸屬于自益受益人和他益受益人。

3、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的領取及其期限:

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以維持信托終止時信托財產原狀的方式進行分配。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托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投資對象和投資項目的風險、法律與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受托人根據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托財產承擔。

受托人違反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處理信托事務,致使信托財產遭受損失的,受托人應予以賠償。

在本信托終止后,受托人根據本信托規(guī)定向他益受益人分配股權,并將_________公司股權從受托人名下轉出期間,受益人承擔其可能遭受的所有風險。

第十九條?稅收

受益人與受托人應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依法納稅。

應當由信托財產承擔的稅費,按照法律、法規(guī)及國家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條?違約與補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協(xié)議項下的義務,視為該方違反本協(xié)議。

除非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導致信托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委托人違約。由此給信托財產造成損失的,由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本協(xié)議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二十一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本協(xié)議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修改和終止等事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

本協(xié)議項下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申明條款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簽署本協(xié)議前已仔細閱讀了本協(xié)議和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對本協(xié)議及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的所規(guī)定的內容已經充分了解并無異議。

第二十三條?期間的順延

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應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第二十四條?協(xié)議簽署及文本

本協(xié)議需經委托人和受托人雙方簽字蓋章后成立,并在滿足后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生效條件后生效。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托合同糾紛篇四

委托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為明確資金信托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保障信托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充分發(fā)揮_________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財?shù)穆毮埽?guī)范信托管理中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委托人與受托人本著平等、互利、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_____》、《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釋義

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約定,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1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已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處分的行為。

1.2?信托合同、本合同:指委托人與受托人簽訂的《_________》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1.3?本信托:指根據本合同設立的集合資金信托。

1.4?信托計劃:指《_________》。

1.5?委托人:指與受托人簽訂本合同且有義務將信托本金交付受托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1.6?受托人:指_________公司。

1.7?受益人:指委托人在信托合同中指定的享有信托受益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1.8?項目公司:指在_________登記注冊的_________公司。

1.9?信托財產:指受托人因承諾信托取得的信托本金以及對信托本金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

1.10?信托本金:指委托人為設立本信托于簽訂本合同時實際交付受托人的資金。

1.11?信托專戶:指受托人在_________開立的本信托項下的資金專用賬戶。

1.12?信托財產銀行劃付賬戶:指委托人指定的用于受托人支付受益人信托收益和移交信托財產的銀行賬戶。

1.13?委托人_____確定的信托財產管理、運用、處分方式:指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信托財產管理、運用和處分方式。

第二條?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將其合法擁有的資金委托給受托人,授權受托人以委托人_____確定的信托財產管理、運用、處分方式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以期最大限度的為受益人謀取利益。

第三條?信托類別

本信托為委托人_____確定的信托財產管理、運用、處分方式的信托。

第四條?信托本金及交付

4.1?信托本金幣種為:人民幣(元),金額為:_________(大寫)元整,(小寫¥_________元整)

4.2委托人應在簽訂本合同當日將信托本金交付至以下信托專戶:開戶銀行:_________,賬戶名稱: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

4.3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計劃成立日期間存放銀行。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計劃成立日期間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計算,信托計劃成立后歸入信托財產,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時支付給受益人。

第五條?信托生效及信托期限

5.1?本信托自委托人交付信托本金且信托計劃成立之日起生效。

5.2?本信托期限為三年,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六條?信托受益人信托財產權利歸屬人

6.1?本信托受益人為本合同附件二《多個受益人一覽表》中載明的受益人,受益人的基本情況和信托利益劃付賬戶見《多個受益人一覽表》。

6.2?本信托終止后,剩余信托財產的權利歸屬人為:《多個受益人一覽表》中載明的受益人。

第七條?信托財產的構成

7.1?信托本金;

7.2?信托本金受讓項目公司股權后取得的股權;

7.3?因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財產;

7.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計入信托財產的其他財產。

第八條?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和處分方式

8.1委托人授權受托人將信托本金加入信托計劃,與加入信托計劃的其他信托本金聚集起來,以受托人名義運用于受讓_________公司持有的項目公司%的股權。

8.2?委托人授權受托人按信托計劃第五條5。2款規(guī)定的計劃財產管理、運用和處分方式管理、運用、處分信托財產。

第九條?信托財產的核算

9.1?本信托由受托人建立核算賬戶,按信托本金占計劃本金的比例核算信托財產價值,分享信托收益,分擔信托財產損失。

9.2?本信托承擔的包括稅費、中介費用、受托人報酬在內的各種費用統(tǒng)一按信托計劃規(guī)定支付。

9.3?本信托損益的計算方法、信托收益分配時間及分配方式按信托計劃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條?信托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10.1?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了解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

(2)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

按時足額交付信托本金;

(3)保證信托本金為其合法所有的財產;

(4)保證已就設立本信托向合法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保證設立本信托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5)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按時足額支付受托人報酬;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10.2?受托人的權利與義務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有權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

(2)有權依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約定取得報酬;

(3)按照本合同及信托計劃規(guī)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

(4)將信托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及其他信托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

(5)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6)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以信托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10.3?受益人的權利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權;

(2)信托受益權可以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轉讓和繼承;

(3)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信托受益權的轉讓

11.1?本信托生效后,受托人應當向受益人交付《受益權證明書》。

11.2?信托期限內,受益人轉讓受益權,應當滿足以下全部條件:

(1)符合受益人大會通過的《信托受益權轉讓辦法》規(guī)定的受益權轉讓條件;

(2)持本合同、《受益權證明書》及受托人要求的其他身份證明文件,與受讓人共同到受托人住所地辦理轉讓登記手續(xù),換發(fā)《轉(受)讓受益權證明書》。未到受托人處辦理轉讓登記的,不得對抗受托人。

(3)按照信托本金的1‰向受托人繳納轉讓手續(xù)費。

11.3?因繼承發(fā)生的信托受益權轉讓,繼承人應持有效證明,參照11。2款(2)的規(guī)定辦理。

第十二條?信托的終止、清算與信托財產的歸屬

12.1?本信托生效后,未經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受益人不得變更、解除或終止本信托。

12.2?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之一終止:

(1)信托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同意;

(2)信托期限期滿;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12.3?本信托終止,信托財產按信托計劃規(guī)定清算。清算后的信托財產,按以下方式分配轉移給本信托的信托財產歸屬人。

(1)現(xiàn)金形態(tài)的信托財產由受托人以現(xiàn)金形式,按信托本金占計劃本金的比例,采用劃付至信托利益劃付帳戶的方式轉移給信托財產歸屬人。

(2)股權形態(tài)的信托財產,本信托終止時目標公司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受托人按本信托的信托本金占計劃本金的比例過戶至信托財產歸屬人名下,但信托財產歸屬人應當提前支付過戶費用,否則,受托人有權留置股權。信托終止時目標公司仍為有限責任公司的,由受托人按本信托的信托本金占計劃本金的比例過戶至信托財產歸屬人名下違反《公司法》第20條規(guī)定的,受托人無需與委托人、受益人、信托財產權利歸屬人另行協(xié)商,本信托及信托計劃視為終止條件不成立,本信托的信托期限自動延長至股權過戶法定條件具備之日止,延長信托期限內的受托人報酬由受托人與受益人另行協(xié)商。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即視為違約,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3.2?因委托人原因導致本信托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委托人違約,應承擔由此給受托人、信托計劃項下其他當事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和與本合同相關聯(lián)的事務產生爭議,當事人應當通過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能解決,訴訟由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通知、送達

15.1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任何一方聯(lián)系地址和方式發(fā)生變化,應自變化之日起10日內通知其他方。信托期限內,受益人變更信托利益劃付帳戶,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受托人,并持本合同及受益人身份證件到受托人住所地辦理信托利益劃付帳戶變更確認手續(xù),未通知受托人的,不得對抗受托人。

15.2?本合同規(guī)定的送達為:

(1)送達方式:專人送達、掛號信、傳真、電報、電子郵件等方式,同時存放受托人營業(yè)場所備查;

(2)送達地址:本合同載明的地址;

(3)收到時間:專人送達的,受送達人書面簽收日;掛號信送達的,掛號信回執(zhí)所示日;傳真、電報、電子郵件送達的,收到回復日或成功發(fā)送確認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第十六條?其他事項

16.1?本合同規(guī)定的工作日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相應順延。

16.2?本合同自以下條件滿足之日起生效:

(1)委托人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2)受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16.3?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與受益人不是同一人的,另交每位受益人一份加蓋受托人印章的本合同的復印件。

16.4信托計劃、信托財產

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多個受益人一覽表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規(guī)定的,以信托計劃為準;本合同與信托計劃、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內容沖突的,優(yōu)先適用本合同。

第十七條?特別申明

17.1?委托人在簽署本合同前已認真閱讀和研究了本合同中的所有受托人免責條款,對其文字和法律含義無異議,并與受托人的理解完全一致。

17.2?當事人在簽署本合同前已認真閱讀和研究了本合同、信托計劃,對其文字和法律含義無異議,并與受托人的理解完全一致。

委托人(蓋x)___________?受托人(蓋x)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信托合同糾紛篇五

合同編號:_________

協(xié)議單位:

供貨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

需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

受托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

承兌單位(簡稱丁方):_________

乙方為_________事需向甲方訂購_________貨價_________元。因暫時缺少資金,而甲方要求及時收回貨款?,F(xiàn)根據財產信托業(yè)務的有關規(guī)定,甲方特將上述乙方訂購的設備(物資)信托給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應提供融資,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乙方延付貨款的承兌責任。為此,四方共同訂立本協(xié)議,以資信守。

一、訂貨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訂購上述設備(物資),甲、乙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_________號供貨合同。雙方確認供貨合同的各項規(guī)定。丙方受理上述設備(物資)的信托后,對有關交貨日期、數(shù)量、質量、維修保養(yǎng)等事項概不負責,由甲、乙雙方按原供貨合同的規(guī)定處理。

二、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托總金額為_________元,信托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托合同”。

三、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托后,負責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擔相應的利息。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四、融資

上述信托財產的交付,仍按甲、乙雙方原訂供貨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由甲方直接發(fā)運乙方。但甲方應將發(fā)票、運單等交易單證交付丙方,由丙方轉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規(guī)定辦妥銀行承兌手續(xù),丙方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二天內,按承兌匯票的總金額一次向甲方墊付貨款。

五、還償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_________‰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采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兌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兌票款。乙主如不按規(guī)定向丁方交存承兌票款,丁方除應于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兌契約的有關規(guī)定,對乙方執(zhí)行扣款,并處以罰金、罰息。

六、費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托手續(xù)費為信托金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托貨款后二天內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xù)費_________元,于丁方簽發(fā)銀行承兌匯票時付清。

七、附則

本協(xié)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丁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財產信托合同

立合同人:

委托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托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辦理財產信托,除確認財托字第_________號“財產信托基本協(xié)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甲方將準備出售給_________單位的設備(物資),向丙方提出財產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二、甲方保證執(zhí)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fā)生脫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三、丙方同意按“財產信托基本協(xié)議”第四條規(guī)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兌匯票后的二天內,按承兌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四、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后的二天內,一次付清丙方財產信托手續(xù)費_________元。

五、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托期,在此期間如發(fā)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蓋章):_________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二:延期付款合同

立合同人:

購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

受托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

承兌單位(簡稱丁方):_________

乙、丙、丁三方為執(zhí)行財托字第_________號“財產信托基本協(xié)議”中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進一步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特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因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財產信托,并相應提供融資,代乙方先向供貨單位墊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付款擔保責任,并簽發(fā)銀行承兌匯票。

二、乙方延付貨款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分_________次還清,具體還款日期和金額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額_________元;_________。

三、丙方按“財產信托基本協(xié)議”第四條規(guī)定收到供貨單位遞交的發(fā)票、運單等交易單證后,即轉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于五日內辦妥銀行承兌申請手續(xù),并按前條分期還款的日期、金額相應簽發(fā)銀行承兌匯票,及時送達丙方。

四、丙方墊付的信托財產貨款,視同對乙方的貸款,比照銀行貸款收息辦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資利息。

五、乙方應于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前按規(guī)定將承兌票款足額交存于丁方,以備丁方按期兌付。如乙方不能按時交存,丁方除比照簽發(fā)空頭支票的規(guī)定,對乙方處以票面金額1%的罰金外,并即主動在乙方的銀行帳戶扣收承兌的票款和延付期間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額20%的罰息。

六、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通過聯(lián)行代付報單直接向丁方劃收承兌票款,收回融資,丁方應無條件支付承兌款項。

乙方(蓋章):_________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丁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信托合同糾紛篇六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

信托人: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信托商品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信托商品的規(guī)格、數(shù)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信托商品的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信托商品的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信托商品的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信托事宜的手續(xù)費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期限、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當?shù)毓ど绦姓芾聿块T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份。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信托人:(簽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信托合同糾紛篇七

貸?款?方: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保?人: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據《_____》的規(guī)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月息____?‰,按季收息,利隨本清。

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后的規(guī)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實際發(fā)放和期限以借據分____?次(或一次)發(fā)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作為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賬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1)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2)甲方于乙方辦理工作交接期間,同意仍按雙方原簽訂勞動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3)針對雙方勞動合同的不再續(xù)簽,甲方同意按乙方原薪資標準支付相當于乙方一個月薪資做為工作交接獎金,本獎金連同乙方交接期間之報酬,甲方將于12月5日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中;

(4)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同意另以書面形式訂定。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簽字:

乙方:_________?簽字:

信托合同糾紛篇八

財產信托基本協(xié)議

--------

財托字第

號協(xié)議單位:供貨單位(簡稱甲方)____

需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

受托單位(簡稱丙方)____

承兌單位(簡稱丁方)____

第一條?訂貨

第二條?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托總金額為____元,信托期限為__年__月。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托合同”。

第三條?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托后,負責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擔相應的利息。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條?融資

第五條?還償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__‰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采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兌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兌票款。乙主如不按規(guī)定向丁方交存承兌票款,丁方除應于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兌契約的有關規(guī)定,對乙方執(zhí)行扣款,并處以罰金、罰息。

第六條?費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托手續(xù)費為信托金額的__‰,共計__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托貨款后二天內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xù)費__元,于丁方簽發(fā)銀行承兌匯票時付清。

第七條?附則

本協(xié)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_____》辦理。

甲方__(公章)乙方__(公章)

代表人__(簽章)?代表人__(簽章)

丙方__(公章)丁方__(公章)

代表人__(簽章)?代表人__(簽章)

簽約日期:19__年__月__日

附1:

財產信托合同

立合同人:

委托單位(簡稱甲方)

______

受托單位(簡稱丙方)

______

甲方向丙方辦理財產信托,除確認財托字第?號“財產信托基本協(xié)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甲方將準備出售給______單位的設備(物資),向丙方提出財產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二、甲方保證執(zhí)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fā)生脫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三、丙方同意按“財產信托基本協(xié)議”第四條規(guī)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兌匯票后的二天內,按承兌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四、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后的二天內,一次付清丙方財產信托手續(xù)費__元。

五、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托期,在此期間如發(fā)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丙方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簽約日期:19__年__月__日

附2:?延期付款合同立合同人:

購貨單位(簡稱乙方)

______

受托單位(簡稱丙方)

______

承兌單位(簡稱丁方)

______

乙、丙、丁三方為執(zhí)行財托字第?號“財產信托基本協(xié)議”中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進一步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特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因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財產信托,并相應提供融資,代乙方先向供貨單位墊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付款擔保責任,并簽發(fā)銀行承兌匯票。

二、乙方延付貨款期限為__年__月。分__次還清,具體還款日期和金額為:

第一次償還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額__元。

第二次償還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額__元。

第三次償還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額__元。

第四次償還日期:19__年__年__月,金額__元。

三、丙方按“財產信托基本協(xié)議”第四條規(guī)定收到供貨單位遞交的發(fā)票、運單等交易單證后,即轉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于五日內辦妥銀行承兌申請手續(xù),并按前條分期還款的日期、金額相應簽發(fā)銀行承兌匯票,及時送達丙方。

四、丙方墊付的信托財產貨款,視同對乙方的貸款,比照銀行貸款收息辦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資利息。

五、乙方應于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前按規(guī)定將承兌票款足額交存于丁方,以備丁方按期兌付。如乙方不能按時交存,丁方除比照簽發(fā)空頭支票的規(guī)定,對乙方處以票面金額1%的罰金外,并即主動在乙方的銀行帳戶扣收承兌的票款和延付期間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額20%的罰息。

六、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通過聯(lián)行代付報單直接向丁方劃收承兌票款,收回融資,丁方應無條件支付承兌款項。

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丁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簽約日期__年__月__日

信托合同糾紛篇九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

信托人: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信托商品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信托商品的規(guī)格、數(shù)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信托商品的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信托商品的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信托商品的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信托事宜的手續(xù)費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期限、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當?shù)毓ど绦姓芾聿块T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份。?委托人(簽章):

信托人(簽章)

地址:地址:

編碼:編碼: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信托合同糾紛篇十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

信托人: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信托商品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信托商品的規(guī)格、數(shù)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信托商品的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信托商品的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信托商品的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信托事宜的手續(xù)費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期限、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當?shù)毓ど绦姓芾聿块T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份。委托人(簽章):

信托人(簽章)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信托合同糾紛篇十一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鑒于:

1、委托人與其他投資人共同出資,委托____(以下簡稱“信托投資公司”或“發(fā)起人”)發(fā)起設立了____(以下簡稱“股權收購信托”)。

2、委托人根據股權收購信托相關信托文件的規(guī)定,與信托投資公司簽訂《____資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類)》,并提供信托資金____元,并成為該項目的特定受益人。

一、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將其合法所有的資金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進行運用和處分,為本合同受益人獲取收益,同時根據股權收購信托項下信托文件的規(guī)定,受讓a類資金信托合同優(yōu)先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為優(yōu)先受益人之優(yōu)先受益權良好的流動性和順利退出提供保障。

二、信托資金的用途

本項目為指定用途資金信托。信托資金用于:

1、在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情況發(fā)生時,受讓股權收購信托項下優(yōu)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權。

3、信托資金所取得的信托收益在分配前可進行同業(yè)拆放、銀行存款或國債回購等穩(wěn)健性運作。

三、受益人

本合同項下的信托為自益信托。受益人與委托人為同一人。

四、信托資金及其交付

1、本合同項下資金信托的幣種為人民幣。

受托人指定之本合同信托資金專戶信息如下:戶名:____,開戶行:____,賬號:____。

五、信托生效

本合同項下信托在以下條件滿足時始得生效:

1、股權收購信托計劃成立。

2、委托人已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足額交付信托資金。

六、信托期限

本合同項下信托的期限為股權收購信托之存續(xù)期間。

七、信托資金的管理和運用

1、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設立信托資金專戶以區(qū)別于股權收購信托計劃項下其他信托合同的信托財產,進行相對_____的管理和運用;但在本合同第八條的情形發(fā)生時,受托人應當以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用于實現(xiàn)優(yōu)先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受益權。

2、受益人無條件同意前款規(guī)定的信托財產的管理和運用方式。

3、受托人對本合同項下的信托項目資金應建立單獨的會計賬戶進行核算。

八、信托財產的使用

在以下情形下,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用于受讓優(yōu)先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

九、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人的權利

(1)有權了解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受托人作出說明。

(2)有權查閱、抄錄或者復制與其信托財產有關的信托賬目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其他文件。

(3)因設立信托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信托財產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實現(xiàn)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時,委托人有權要求受托人調整該信托財產的管理方法。

(4)受托人違反信托目的處分信托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托事務不當致使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委托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并有權要求受托人恢復信托財產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

(5)本合同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2、委托人的義務

(1)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交付信托資金。

(2)保證其所交付的信托資金來源合法,是該資金的合法所有人。

(3)保證已就設立信托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保證設立信托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4)本合同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十、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托人的權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

(2)可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將信托事務委托他人代為處理。

(3)本合同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2、受托人的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妥善管理和運用信托財產。未經委托人的同意,不得以本合同規(guī)定之外的方式,擅自運用、處分信托財產。

(2)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3)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4)按照本合同及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信托資金管理報告和信托資金運用及收益情況表,并保存處理信托事務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資料,保存期為自本信托終止之日起十五年。

(5)將信托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并將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

(6)本合同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十一、受益人的權利

受益人在本合同項下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權:

1、享有根據本信托合同規(guī)定,取得信托財產項下信托受益的權利。

2、在本信托終止后,取得全部信托財產的權利。

十二、信托財產應承擔的稅費和費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處理信托事務發(fā)生的下述費用與稅費由信托財產承擔:

(1)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fā)生的稅費。

(2)文件或賬冊制作、印刷費用。

(3)信息披露費用。

(4)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用、_____、信用評級費等中介費用。

(5)收付代理機構代理費用。

(6)信托報酬。

(7)按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2、費用計提

信托存續(xù)期間實際發(fā)生的費用從信托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托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托人有權從信托財產中優(yōu)先受償。

信托報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提取。

十三、信托報酬

受托人根據其運用信托資金從事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的投資行為獲取信托收益情況,按照以下規(guī)定收取信托報酬:

(1)若信托資金的當年收益率在5%以下(含5%),當年信托報酬的計算方法為:信托資金_________0%。

(2)若信托資金收益率在5%以上,當年信托報酬的計算方法為:信托資金_________(當年信托資金收益率-5%)。

受托人從事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之外的信托資金運用,不得收取信托報酬。

十四、信息披露

1、信托存續(xù)期間的信息披露

2、信托終止后的信息披露

本項目項下信托終止后,受托人應當于信托終止后____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信托事務的清算報告,并送達受益人。

十五、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的分配

1、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的歸屬

2、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的領取及其期限:

戶名: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

十六、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托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投資對象和投資項目的風險、法律與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受托人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托財產承擔。

受托人違反本合同的規(guī)定處理信托事務,致使信托財產遭受損失的,受托人應予以賠償。

十七、信托受益權的轉讓

本合同項下受益人享有的信托受益權不得轉讓。

十八、信托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信托設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撤消、解除或提前終止信托。

2、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本合同信托期限屆滿。

(2)信托當事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信托。

(3)信托目的已經實現(xiàn)或者不能實現(xiàn)。

(4)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法定事項。

十九、違約與補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嚴重失實或不準確,視為該方違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導致信托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委托人違約。由此給信托計劃項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財產造成損失的,由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十、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修改和終止等事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一、期間的順延

本合同規(guī)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應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二十二、合同簽署

1、本合同經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份,委托人持____份,受托人持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賬戶: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托合同糾紛篇十二

信托合同

財產信托基本協(xié)議

--------

財托字第

號協(xié)議單位:供貨單位(簡稱甲方)____

需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

受托單位(簡稱丙方)____

承兌單位(簡稱丁方)____

第一條?訂貨

第二條?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托總金額為____元,信托期限為__年__月。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托合同”。

第三條?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托后,負責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擔相應的利息。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條?融資

第五條?還償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__‰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采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兌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兌票款。乙主如不按規(guī)定向丁方交存承兌票款,丁方除應于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兌契約的有關規(guī)定,對乙方執(zhí)行扣款,并處以罰金、罰息。

第六條?費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托手續(xù)費為信托金額的__‰,共計__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托貨款后二天內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xù)費__元,于丁方簽發(fā)銀行承兌匯票時付清。

第七條?附則

本協(xié)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_____》辦理。

甲方__(公章)乙方__(公章)

代表人__(簽章)?代表人__(簽章)

丙方__(公章)丁方__(公章)

代表人__(簽章)?代表人__(簽章)

簽約日期:19__年__月__日

附1:

財產信托合同

立合同人:

委托單位(簡稱甲方)

______

受托單位(簡稱丙方)

______

甲方向丙方辦理財產信托,除確認財托字第?號“財產信托基本協(xié)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甲方將準備出售給______單位的設備(物資),向丙方提出財產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二、甲方保證執(zhí)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fā)生脫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三、丙方同意按“財產信托基本協(xié)議”第四條規(guī)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兌匯票后的二天內,按承兌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四、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后的二天內,一次付清丙方財產信托手續(xù)費__元。

五、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托期,在此期間如發(fā)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丙方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簽約日期:19__年__月__日

附2:?延期付款合同立合同人:

購貨單位(簡稱乙方)

______

受托單位(簡稱丙方)

______

承兌單位(簡稱丁方)

______

乙、丙、丁三方為執(zhí)行財托字第?號“財產信托基本協(xié)議”中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進一步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特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因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財產信托,并相應提供融資,代乙方先向供貨單位墊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付款擔保責任,并簽發(fā)銀行承兌匯票。

二、乙方延付貨款期限為__年__月。分__次還清,具體還款日期和金額為:

第一次償還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額__元。

第二次償還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額__元。

第三次償還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額__元。

第四次償還日期:19__年__年__月,金額__元。

三、丙方按“財產信托基本協(xié)議”第四條規(guī)定收到供貨單位遞交的發(fā)票、運單等交易單證后,即轉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于五日內辦妥銀行承兌申請手續(xù),并按前條分期還款的日期、金額相應簽發(fā)銀行承兌匯票,及時送達丙方。

四、丙方墊付的信托財產貨款,視同對乙方的貸款,比照銀行貸款收息辦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資利息。

五、乙方應于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前按規(guī)定將承兌票款足額交存于丁方,以備丁方按期兌付。如乙方不能按時交存,丁方除比照簽發(fā)空頭支票的規(guī)定,對乙方處以票面金額1%的罰金外,并即主動在乙方的銀行帳戶扣收承兌的票款和延付期間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額20%的罰息。

六、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通過聯(lián)行代付報單直接向丁方劃收承兌票款,收回融資,丁方應無條件支付承兌款項。

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丁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簽章)

簽約日期__年__月__日

信托合同糾紛篇十三

合同編號:

委托人: 信托人:

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信托商品的名稱:

二、信托商品的規(guī)格、數(shù)量:

三、信托商品的價格:

四、信托商品的包裝:

五、信托商品的交貨方式:

六、信托事宜的手續(xù)費率:

七、結算期限、地點、方式:

八、違約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當?shù)毓ど绦姓芾聿块T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委托人簽字: 信托人簽字:

日期: 日期:

信托合同糾紛篇十四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為使乙方的個人財產穩(wěn)定持續(xù)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協(xié)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訂立如下信托協(xié)議: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管理信托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二)向乙方提供相關計劃、思路及賬戶明細;

(三)根據實際收益提取管理費用的權利,甲方以投入資金承擔有限責任。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需將個人合法財產打入帳號,并授權甲方全權處置、管理財產;

(二)乙方有權了解其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甲方作出說明;

(三)按規(guī)定獲取收益的權利。

三、具體操作:

(一)甲方的操作品種為證券相關金融產品,甲方有權在深/滬兩交易所任意選擇投資品種,以一年為一個操作周期;

(二)證券公司的選擇:甲乙雙方一方選擇證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選擇具體證券公司,乙方具有優(yōu)先選擇權;

(三)為保障雙方權利,將于證券公司做如下協(xié)議:

乙方賬戶的操作人是甲方,關閉乙方賬戶的一切形式的對外轉帳功能(即一個操作周期內鎖定資金),資金的取出需要甲乙雙方同時簽字(達到平倉標準除外)。

四、資金來源:

乙方打入賬戶_________元現(xiàn)金,甲方預付保底收益5%,并打入10%的波動風險金(既將__________________15%=_________)。甲方時刻保持賬戶的總資金在_________元以上,否則乙方有權利單獨終止協(xié)議,整個賬戶所得都歸乙方。甲方擁有追加波動風險金的權利。

五、收益分配:

(一)賬戶總額小于_________元,乙方可強行平倉,所得歸乙方所有;

(二)_________元大于賬戶總額大于_________元,乙方到期后可終止協(xié)議,_________元歸乙方所有。虧損由甲方承擔;

(三)賬戶總額大于_________元,大于_________元的部分由甲乙雙方平分。(即:乙方得_________+總賬戶收益的一半,甲方得_________+總賬戶收益的一半)

(四)以一年為一個結算周期(到達平倉標準除外),相關稅費、交易費用以總賬戶承擔。甲方應有收益以現(xiàn)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余的波動風險金。

(五)以上現(xiàn)金皆以人民幣為計量標準。

六、風險揭示:

雖然條款的是從減少乙方投資風險的角度的設計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風險:

(一)條件符合平倉條件,而沒有對手盤的情景。以及網上交易技術、電力、通訊等風險;

(二)從事其他投資可能獲得更大收益的機會風險。

七、違約責任及糾紛處理:

依據本信托合同規(guī)定管理資金所產生的風險,由信托財產承擔,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托人對該資金運用后形成的財產承擔;受托人違背信托合同、處理信托事務不當使信托資金受到損失,由受托人賠償。

甲方(受托方)(簽章):_________?乙方(委托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信托合同糾紛篇十五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主要負責人: ________________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方為支付 項目所需外幣資金,向乙方申請使用 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按 與 簽訂的國外借貸協(xié)議約定的條款向甲方轉貸 貸款。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幣種 項目

種類

金額(大寫):

政府貸款: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用途:

政府貸款:

利率: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政府貸款:

期限: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第二條 開立賬戶。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yè)部門開立貸款賬戶和本外幣存款賬戶(包括人民幣和外匯還款準備金賬戶),用于辦理用款、還款、付息及付費等。

第三條 甲方使用借款的前提條件。在具備下列全部條件后,甲方方可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1.“國外貸款協(xié)議”已生效并允許支款;

2.本借貸合同已生效;

3.對外簽訂的有關本“項目”的“商務合同”已經有關部門批準生效;

4.乙方已收到甲方送交的、按照“商務合同”規(guī)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計劃表”和“還款計劃表”;

5.甲方已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開立有關賬戶。

第四條 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應按“用款計劃表”列明用款日期提前 個營業(yè)日向乙方提交“用款單”。乙方自收到甲方“用款單”之日起應在 個營業(yè)日內按用款計劃向甲方提供貸款。

第五條 還款資金來源。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有關費用:

1.

2.

3.

4.

第六條 還款方式。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表”償還借款本息及支付費用,甲方償還借款,應于約定每次償還借款本息前 個營業(yè)日將與應還款項等額的資金存入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開立的存款賬戶中,以保證按時還款。

第七條 還款幣種:甲方應以與借款幣種相同的貨幣償還借款本息和支付費用。

第八條 計息方式。按照 與 簽訂的“國外借貸協(xié)議”的約定,本合同項下貸款采取如下方式計收利息:

第九條 費用支付。本合同項下下列費用由甲方用與借款幣種相同的貨幣向乙方支付:

1.承擔費:根據借款的未用金額,按年率 %支付,自“國外貸款協(xié)議”簽訂日 天后開始,到每次實際支用貸款日止。在每個付息日與利息同時支付。

2.管理費:按借款總額的 %支付。自“國外借貸協(xié)議”簽訂后 天由甲方通過乙方對外一次性支付。

3.轉貸費:乙方為提供本貸款收取的轉貸手續(xù)費為年率 %,由甲方按尚未償付的貸款發(fā)生額與支付利息相同的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4.出口信貸項下發(fā)生的保險費用,由甲方向乙方如數(shù)支付。

5.“國外借貸協(xié)議”項下發(fā)生的其他費用及國內轉貸過程中在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費用均由甲方按乙方要求支付。

第十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相應費用,由取得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和(或)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和(或)“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條 監(jiān)督、檢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本合同項下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第十二條 保險。甲方應將使用本合同項下借款購置的設備在到貨、建設和還款期間的風險進行投保。保險金額應不低于乙方貸給甲方全部貸款的本金。甲方投保后,應將保險單項下的權益轉讓給乙方。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

2.甲方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本合同約定的用款期限,應在用款期結束前 個營業(yè)日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辦理延期用款手續(xù)。

3.甲方不能按還本付息計劃償付借款本息和費用,需要延長還款期限時,應在約定的還款日期前 個營業(yè)日內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xié)議。

4.甲方如要提前還款,應提前 個營業(yè)日書面通知乙方,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提前還款協(xié)議。

5.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解除本合同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合同解除后,甲方已占用的乙方貸款和應付利息和費用,應償付給乙方。

6.變更和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并或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時,最遲應于 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等合同(或協(xié)議)的研究簽訂。甲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接受單位、新設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時,應經乙方書面同意。同時,受讓人應無條件地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承擔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fā)放貸款,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已發(fā)放的款項,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guī)定收取 %的罰息。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需要其他金融機構協(xié)助扣收的,可商請其他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歸還貸款,乙方可以拒收,并可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shù)每日向乙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應根據違約數(shù)額,按實際違約天數(shù)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而違約金數(shù)額不足以彌補的,還應給予賠償,但出現(xiàn)本條第2項、第6項、第7項、第8項和第10項的情況時除外。

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期按額償還借款本息和費用,也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3項的約定與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xié)議,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和費用時,乙方有權限期和主動追收逾期貸款本息和費用。對逾期貸款,乙方按銀行規(guī)定在原利率基礎上加收 %的罰息,并可從甲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費用和罰息。需要其他金融機構協(xié)助扣收的,可商請其他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擅自變更合同其他條款,或擅自解除合同,其行為無效,并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一方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數(shù)額不足以彌補的,還應賠償對方所受損失。

6.甲方向乙方提供報表和其他資料不真實,經乙方指出且拒不改正的,乙方可停止發(fā)放貸款,收回已發(fā)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乙方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7.甲方在使用借款中如造成物資積壓、損失浪費,乙方可按規(guī)定收取 %的罰息,并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費用和罰息。

8.甲方因經營管理不善發(fā)生虧損或虛盈實虧,或與第三者發(fā)生債務糾紛,無力向乙方償還借款本息和費用時,乙方可停止發(fā)放貸款,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本息。乙方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9.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約定按期按額支付費用,乙方可直接從甲方在乙方營業(yè)部門或其分支機構開立的本、外幣存款賬戶中扣收尚未支付的金額。

10.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有關保險的約定,乙方可視情況采取下列一項或幾項措施:責令甲方限期糾正;停止提供貸款;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七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借款申請書、用款單、用款還款計劃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

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信托合同糾紛篇十六

合同編號:_________

協(xié)議單位:

供貨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

需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

受托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

承兌單位(簡稱丁方):_________

一、訂貨

二、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托總金額為_________元,信托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托合同”。

三、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托后,負責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擔相應的利息。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四、融資

五、還償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_________‰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采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兌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兌票款。乙主如不按規(guī)定向丁方交存承兌票款,丁方除應于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兌契約的有關規(guī)定,對乙方執(zhí)行扣款,并處以罰金、罰息。

六、費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托手續(xù)費為信托金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托貨款后二天內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xù)費_________元,于丁方簽發(fā)銀行承兌匯票時付清。

七、附則

本協(xié)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_____》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丁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信托合同糾紛篇十七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

需貨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

承兌單位:____________(以下稱丁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

乙方為____需向甲方訂購____貨價____元。因暫時缺少資金,而甲方要求及時收回貨款。根據國家財產信托業(yè)務的有關規(guī)定,甲方將上述乙方訂購的設備(物資)信托給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應提供融資,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乙方延付貨款的承兌責任。為此,四方共同訂立本協(xié)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訂貨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訂購上述設備(物資),甲、乙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____號供貨合同。雙方確認供貨合同的各項規(guī)定。丙方受理上述設備(物資)的信托后,對有關交貨日期、數(shù)量、質量、維修保養(yǎng)等事項概不負責,由甲、乙雙方按原供貨合同的規(guī)定處理。

第二條還償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____‰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采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兌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兌票款。乙方如不按規(guī)定向丁方交存承兌票款,丁方除應于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兌契約的有關規(guī)定,對乙方執(zhí)行扣款,并處以罰金。

第三條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托后,負責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暫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擔相應的利息。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條融資

上述信托財產的交付,仍按甲、乙雙方原訂供貨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由甲方直接發(fā)運乙方。但甲方應將發(fā)票、運單等交易單證交付丙方,由丙方轉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規(guī)定辦妥銀行承兌手續(xù),丙方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2天內,按承兌匯票的總金額一次向甲方墊付貨款。

第五條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托后,負責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暫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擔相應的利息。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第六條費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托手續(xù)費為信托金額的____‰,共計____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托貨款后2天內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xù)費____元,于丁方簽發(fā)銀行承兌匯票時付清。

第七條附則

本協(xié)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民法典》處理。

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托合同糾紛篇十八

股權信托合同范本

合同編號:

當事人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受益人:鑒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就信托設立及信托管理有關事宜,經平等協(xié)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合同正文

第一條信托目的

1、甲方為理順投資關系,確保財產權益,基于對乙方信任,特將其在 有限公司的股權(出資額)信托給乙方,并通過本合同設定雙方的信托關系。

2、本合同設定的信托系甲方指定管理方式的指定型信托,經雙方同意,在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按照甲方的意愿對信托股權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

第二條信托的種類

經雙方同意,本合同設定的信托系甲方將其持有的公司股權交由乙方管理的股權信托。

第三條信托股權數(shù)量、信托起始時間、信托期限

1、信托股權數(shù)量:股。

2、信托起始時間: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到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本合同所涉全部股權辦理到乙方名下。

3、信托期限:自本條第2款手續(xù)辦理完成之日起年。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

1、甲方承諾: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托股權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財產。

2、甲方可以隨時向乙方或被授權人了解信托股權的管理、處分、收益、收支情況,并要求乙方做出說明。

3、甲方有權查閱、抄錄或復制與其信托股權有關的信托賬目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其他文件,其復制費用由甲方承擔。

4、因設立信托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信托股權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實現(xiàn)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利益的情況下,甲方在沒有指定乙方授權他人行使該信托股權的管理權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整該信托股權的管理方法。

5、乙方違反信托目的處分信托股權或者不因甲方的特殊要求而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托事務不當致使信托股權受到損失的,甲方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恢復信托股權的原狀或予以賠償。

6、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的惟一受益人,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權,從信托股權投資中獲得收益。乙方應當按(月/年)向受益人支付信托收益。信托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受托人辭任而終止。

7、由于本合同終止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希望將信托股權、信托股權的受益權和信托股權產生的對公司間接的財產權一并轉讓給其他第三方的情況下,乙方同意依照法律、法規(guī)或者其他有關規(guī)定配合甲方辦理股權轉讓事宜。

第五條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信托股權必須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財產。

2、甲方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3、乙方受甲方委托在投資項目中行使部分股東權力、履行股東義務時所需承擔的各項義務和責任若與甲方及信托股權有關,都應由甲方實際承擔。

4、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有關資料,以使乙方從事本合同項下的信托業(yè)務符合有關監(jiān)管規(guī)定。

5、乙方以信托股權(含孳息)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6、乙方將依照公司章程及本合同的約定行使股東權利。如果在行使股東權利時甲方要求乙方按其意志行使股東權利,甲方或其代理人應提前15天書面 通知乙方其意志,乙方將按照書面通知行使股東權利,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義務及責任。如果甲方的通知違反法律法規(guī)及合同與章程時,乙方有權拒絕執(zhí)行該項委 托,并以書面形式在10日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或甲方未作書面通知,乙方有權按照保護甲方及受益人利益的原則行使股東權利,甲方承擔由 此產生的義務及責任。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

1、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和本合同的約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

2、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第八條第2款的約定取得報酬。

3、乙方因處理信托事務所支出的費用(指對第三人所負債務費用),以信托財產承擔。乙方有權拒絕以自己固有財產先行支付。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從事信托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的約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眾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如遇國家金融政策重大調整,應及時通知甲方及受益人,雙方應就手續(xù)費等內容進行協(xié)商和調整。

2、乙方管理信托股權,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3、乙方必須保存處理信托事務的完整記錄,并應當每年定期將信托股權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狀況報告給甲方。

4、乙方對甲方、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負有依法保密的義務,但根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予以披露的除外。

5、信托股權不屬于乙方的自有財產,乙方終止時,信托股權及其收益不屬于乙方清算財產或破產財產,乙方亦不得以信托股權對外承擔債務清償責任或擔保責任。

6、乙方違反信托目的處分信托股權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托事務不當致使信托股權受到損失的,在未恢復信托股權的原狀或者未予賠償前,不得請求給付報酬,并應在信托合同結束后的90日內予以恢復或賠償。

第八條信托利益分配方式及乙方報酬

1、乙方經營信托業(yè)務,以收取手續(xù)費的方式收取報酬。

2、乙方按信托股權賬面價值的(年費率)每年從股權收益中收取手續(xù)費,支付時間為每年月日之前,共支付年。

3、乙方須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3個營業(yè)日內,將全部信托利益移轉至甲方的指定單位或個人,并且在合理期限內,根據當時的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完成與甲方或受益人的財產轉移手續(xù)。

第九條稅費的繳納

甲方、受益人和乙方應分別承擔各自取得的信托收益和手續(xù)費等應繳納的有關稅費。

第十條信托的變更或終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如需要變更本合同,須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2、在本合同約定的信托期限內,甲方不得隨意提前終止合同,由于甲方提前終止合同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且甲方須向乙方全額支付手續(xù)費。

3、信托期限屆滿或甲方和乙方以書面協(xié)議提前終止合同,本合同設定的股權信托即告終止,信托終止時,乙方協(xié)助甲方辦理信托股權股東名稱變更手續(xù),并在扣除手續(xù)費后將全部信托股權及利益歸還給甲方或受益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可以變更或終止:

(1)信托的存續(xù)違反信托目的;

(2)信托目的已經實現(xiàn)或者不能實現(xiàn);

(3)信托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同意;

(4)信托被解除或被撤銷;

(5)作為惟一受益人的甲方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6)如果由于政策導致本協(xié)議無法繼續(xù)履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各方當事人將終止本協(xié)議或另行協(xié)商解決;

(7)本信托合同期限屆滿。

5、信托終止后,乙方應做出處理信托事務的清算報告。甲方或者受益人的權利歸屬人對清算報告無異議的,乙方就清算報告所列事項解除責任。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本協(xié)議成立后,雙方應真實、全面履行。如任何一方違約致使本協(xié)議的目的無法實現(xiàn),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支付賠償金;如雙方違約則分別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發(fā)生爭議后,甲、乙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不愿協(xié)商或無法達成協(xié)議,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在信托股權依法辦理完畢登記手續(xù)后生效。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及信托股權登記部門各執(zhí)一份。

2、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簽訂。

甲方: (蓋章)乙方: (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信托合同糾紛篇十九

個人財產信托合同

甲方?(?受托方?):

住址?:

乙方?(?委托方?):

住址?:

為使乙方的個人財產穩(wěn)定持續(xù)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協(xié)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訂立如下信托協(xié)議: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管理信托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二、向乙方提供相關計劃、思路及賬戶明細;

三、根據實際收益提取管理費用的權利?,?甲方以投入資金負有限責任。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需將個人合法財產打入帳號?,并授權甲方全權處置、管理財產;

二、乙方有權了解其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甲方作出?說明;

三、按規(guī)定獲取收益的權利。

具體操作:

一、甲方的操作品種為證券相關金融產品,甲方有權在深?滬兩交易所任意選擇投資品種?,?以一年為一個操作周期?。

二、證券公司的選擇:甲乙雙方一方選擇證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選擇具體證券公司,乙方具有優(yōu)先選擇權。

三、為保障雙方權利,將于證券公司做如下協(xié)議:

乙方賬戶的操作人是甲方,關閉乙方賬戶的一切形式的對外轉帳功能(即一個操作周期內鎖定資金),資金的取出需要甲乙雙方同時簽字(達到平倉標準除外)。

四、資金來源:乙方打入賬戶?5?萬現(xiàn)金,甲方預付保底收益?5%?,并打入?10%?的波動風險金(既將?5w_________15%=7500?)。甲方時刻保持賬戶的總資金在?5.25?萬以上,否則乙方有權利單獨終止協(xié)議,整個賬戶所得都歸乙方。甲方擁有追加波動風險金的權利。

五、收益分配:

1,?賬戶總額賬戶總額?>5.25w,?乙方到期后可終止協(xié)議?,5.25w?歸乙方所有。虧損由甲方承擔;

3?,賬戶總額?>5.75w?,大于?5.75w?的部分由甲乙雙方平分。(即:乙方得?5.25w+?總賬戶收益?的一半,甲方得?7500+?總賬戶收益?的一半);

4?,以一年為一個結算周期(到達平倉標準除外),相關稅費、交易費用以總帳?戶承擔。甲方應有收益以現(xiàn)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余的波動風險金;

5,?以上現(xiàn)金皆以人民幣為計量標準。

六、風險揭示:雖然條款的是從減少乙方投資風險的角度的設計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風險:

1?,條件符合平倉條件,而沒有對手盤的情景。以及網上交易技術、電力、通訊等風險;

2?,從事其他投資可能獲得更大收益的機會風險。

七、違約責任及糾紛處理:依據本信托合同規(guī)定管理資金所產生的風險,由信托財產承擔,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托人對該資金運用后形成的財產承擔;受托人違背信托合同、處理信托事務不當使信托資金受到損失,由受托人賠償?。

信托合同糾紛篇二十

_______國信 (xt)字第( )號

本合同鄭重聲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財產應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依據本信托合同規(guī)定管理信托資金所產生的風險,由信托財產承擔,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托人對該資金運用后形成的財產承擔;受托人違背信托合同、處理信托事務不當使信托資金受到損失,由受托人賠償。

本合同的雙方為:

委 托 人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

地 址:

電 話:

受 托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地 址: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以下簡稱《信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guī)定和規(guī)章,上述合同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在充分協(xié)商的基礎上,就設立金融租賃資金信托事宜達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辦理本合同項下的信托業(yè)務,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定義和解釋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本合同:指《金融租賃資金信托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2、資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為。

3、信托計劃:指由受托人對信托資金集合管理、運用、處分的安排。

4、信托資金:指委托人設立本信托時交付給受托人的資金。

5、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據信托文件的規(guī)定,計算并分配給受益人的現(xiàn)金。

6、信托計劃資金:指信托計劃項下,信托資金的總和。

7、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計劃書和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第二條受托人確認

1、受托人系經中國人民銀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批準重新登記的信托機構,持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fā)的《信托機構法人許可證》,號碼為__________。

2、受托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具備從事和參與本合同項下信托財產設立、管理及其相關活動的民事行為能力,且未受到任何限制。

3、受托人承諾上述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后果和責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承擔。

第三條委托人確認

1、委托人自愿將自己合法所有的資金用于設立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委托人保證對該資金的合法權利未受到任何限制。

2、委托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設立、管理和運作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

3、委托人不以加入信托計劃的形式達到非法目的謀取非法收益。

4、委托人承諾上述事實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后果和責任,概由委托人自行承擔。

第四條受益人確認

1、受益人系本合同項下信托的受益權人。本合同項下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受益人與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則委托人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的信托受益人為:

法人/其他組織 自然人

法人代表/負責人:地址:郵政編碼:聯(lián)系電話:傳真: 證件名稱: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明號碼: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lián)系電話:傳真:

受益人為多人的,見本合同附件《受益人名單》?!妒芤嫒嗣麊巍窞楸竞贤豢煞指畹慕M成部分。受益人為自然人的,同時應提交受益人身份證復印件,受益人身份證復印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信托財產

1、本合同項下信托財產系指委托人在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按照約定方式向受托人交付的用于設立本合同項下信托資金,以及該信托資金在信托設立后,在受托人管理和處分過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資產及收益。

2、信托財產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項或數(shù)項:

(1) 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資金;

(2) 因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處分而形成的財產;

(3) 因前述一項或數(shù)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4) 除上述各項外的其他收入。

3、信托財產與受托人的固有財產相區(qū)別而獨立存在,如果受托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而終止,本合同項下信托財產不屬于其清算財產。

4、對信托財產的管理,受托人保證遵循分開管理、獨立核算的原則,確保信托財產的運作記錄清晰、全面、準確。

5、加入信托計劃時,委托人交付給受托人的信托資金是人民幣資金,信托資金總額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委托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信托資金付至受托人如下賬戶:

戶 名:_______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

賬 號:

6、本合同項下信托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成立。信托計劃成立后,上述財產為信托財產。

第六條信托目的

通過實施信托計劃,將多個指定管理的金融租賃資金信托的信托資金集合起來,形成具有一定規(guī)模和實力的資金組合,發(fā)揮受托人的專業(yè)理財能力和運用資金的豐富經驗,將信托計劃資金運用于融資租賃項目以獲取收益,閑置資金進行存放銀行、國債投資、國債回購、同業(yè)拆放、短期貸款等資金運作。

第七條信托的成立及存續(xù)期

1、本合同項下信托存續(xù)期為_____年,自推介期滿次日成立。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除非雙方協(xié)商一致,本合同項下信托存續(xù)期不得隨意變更。

第八條信托財產的管理與運用

1、受托人按照金融租賃資金信托計劃的約定進行集合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

2、信托財產的具體管理方式由受托人確定,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可按公平市場價格與受托人的固有資產、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財產以及關系人的財產進行交易。

3、受托人確認信托財產的管理將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和有效管理的義務,力爭實現(xiàn)信托財產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4、受托人應將本合同項下信托財產與受托人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

第九條信托收益

1、信托收益及其計算

信托收益指包括融資租賃的租金收入、租賃手續(xù)費收入及其他收益在內的所有收入總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十條第1款所列的費用后的余額部分。

本信托項下的信托收益按信托資金占金融租賃信托計劃資金比例計算,計算公式為:

信托收益=總信托收益×(信托資金÷金融租賃信托計劃資金)×100%

信托收益率=總信托收益÷金融租賃信托計劃資金×100%。

2、信托收益的分配:

信托收益按如下方法進行分配:

(1)受益人按信托資金占金融租賃信托計劃資金的比例享有信托收益,該信托收益扣除受托人報酬后即為應分配的信托收益;

(2)信托收益以現(xiàn)金形式分配。第1年分配時間為信托計劃成立日起滿一年后的_____個工作日內;第_____年的信托收益在信托終止后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3)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劃至本合同約定的受益人獲取信托收益的銀行賬戶(簡稱信托收益劃付賬戶)。

信托收益劃付賬戶為:

戶 名:

開戶銀行:

賬 號:

第十條信托費用

1、信托財產應承擔的處理信托事務所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

(1)信托發(fā)行費用;

(2)文件或賬冊的制作及印刷費用;

(3)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fā)生的稅費;

(4)信息披露費用;

(5)律師費用、審計費用等中介費用;

(6)信托終止時的清算費用;

(7)按照有關規(guī)定應以信托財產承擔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2、信托財產應承擔的費用=(信托資金÷金融租賃信托計劃資金)×金融租賃信托計劃資金應承擔的全部費用。

3、受托人應就因處理信托事務所發(fā)生的費用單列賬戶,記入當期費用,從信托財產中支付。受托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托人有權從信托財產中優(yōu)先受償。

4、受托人因違反本合同所導致的費用支出,以及處理與本信托無關的事項發(fā)生的費用不列入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

5、前述費用,如發(fā)生受托人墊付的,受托人可在墊付行為發(fā)生后的7個工作日內,直接從信托財產賬戶中扣收。

第十一條信托報酬

1、受托人經營信托業(yè)務,依據約定收取信托報酬。

2、受托人每年分配收益前,按照本條第3款的計算方法進行提取信托報酬。

3、受托人報酬的計算方法:

(1)當信托資金年信托收益率在_____%(包括_____%)以下時,受托人不收取信托報酬;

(2)當信托資金年信托收益率在_____%以上時,超過_____%部分即為受托人的信托報酬。

4、本條所稱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九條計算。

第十二條風險揭示和承擔

1、受托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項目風險、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2、受托人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托財產承擔。

3、受托人違反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受托人負責賠償,不足賠償?shù)?,由信托財產承擔。

4、在信托存續(xù)期間,如遇重大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獲得或實現(xiàn)預期收益時,委托人與受托人應采取友好協(xié)商原則,積極有效尋求改進措施,盡量減少因風險帶給信托財產的損失。

第十三條委托人的權利與義務

1、委托人的權利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享有權利外,委托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有權了解其信托資金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受托人作出說明;

(2)按《信托法》規(guī)定,信托一旦成立,信托財產所有權和收益權具有獨立性,可以對抗第三人。信托財產亦不屬于受托人的自有財產,發(fā)生受托人依法終止而清算時,信托財產亦不屬于受托人清算財產;

(3)委托人有權了解信托財產的基本運作情況,有權要求受托人就信托財產的管理做出相應的說明,但委托人行使上述權利以不影響受托人正常管理和運作信托財產為限;

(4)受托人違反信托目的處分信托財產或者管理運用、處分信托財產有重大過失的,委托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5)受托人被依法解任、解散、撤銷、宣告破產或其法定資格喪失時,委托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的有關規(guī)定,選任新的受托人;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2、委托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委托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交付信托資金;

(2)保證所交付的資金來源合法,且為其合法可支配財產;

(3)保證已就設立信托事項向合法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保證設立信托未損害其債權人利益;

(4)信托財產一經設立不得轉移。在信托存續(xù)期間,非經法定程序,委托人基于本合同對受托人的委托是不可撤銷或解除的,委托人不得提取劃轉信托賬戶的資金,不得辦理轉托管,不得轉移信托財產;

(5)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通過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托財產并獲取利益,不得通過信托方式達到非法目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 受托人的權利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享有權利外,受托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 受托人享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收取報酬的權利,受托人可以從信托財產中直接扣收受托人到期應收的信托報酬;

(2)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

(3)將信托事務委托他人代為處理;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2、 受托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受托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 受托人應當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的管理,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為目標處理信托事務;

(2)受托人應為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因處理信托事務必須透露的除外;

(3)受托人因違反信托目的、違背管理職責致使信托財產受到損失時,受托人應予以賠償;未予以賠償?shù)?,受托人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信托管理費;

(4)受托人應將自己接受的不同委托客戶的信托財產與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財產分別管理,并至少每年定期向委托人及其受益人報告信托財產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的情況;

(5)根據本合同的約定,以信托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6)信托終止,受托人應于信托終止后的_____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信托事務的清算報告,并送達信托財產歸屬人;

(7)信托終止,受托人應于信托終止后的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信托財產歸屬人取回應得的信托財產;

(8)受托人應妥善保管信托業(yè)務交易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材料,保存期為本信托終止日起15年;

(9)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五條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外,受益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受益人的權利

(1)自本信托計劃成立日起享有信托收益權;

(2) 受益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以轉讓信托受益權的方式償還債務;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可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依法轉讓和繼承。

2、受益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受托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如實提供受益人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明、通訊地址、信托收益劃付賬戶等;

(2)受益人資料發(fā)生變更時,及時通知受托人。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信托合同糾紛篇二十一

根據我國現(xiàn)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資信托基金管理暫行規(guī)定》的有關精神和要求,中國人民*設銀行深圳分行和深圳藍*基金管理公司本著共同發(fā)起“藍天*金”,將募集的資金投資于能產生良好效益的經濟領域,以使投資人獲得盡可能高的投資回報和較豐厚的資本增值的宗旨,經平等協(xié)商并形成共識后,達成以下協(xié)議:

第一條釋義

除本契約其他條款另有規(guī)定外,下列詞語具有如下意義:

1.本基金

指根據本契約規(guī)定所設立的藍天*金。

2.基金單位

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資產份額的最小等份。

3.人

指我國民法典所指的民事活動的參與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4.受益人

指持有本基金所發(fā)行的單位份額并依據本契約規(guī)定享有相應的資產實際所有權、收益分配權、剩余資產分配權、受益人大會表決權等權益及承擔本契約和本基金章程和現(xiàn)行法規(guī)規(guī)定的義務的人。

5.主管機關

指對基金實施行政管理職能的政府機構,本契約中-通指中國人*銀行深圳經濟特區(qū)分行。

6.經理人

根據基金管理規(guī)定,作為本基金的主要發(fā)起人和本契約的締結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將本基金資產做投資管理活動的人。在本契約中專指深圳藍*基金管理公司或其繼任人。

7.投資

指經理人將本基金資金以購買任何股票、債券、銀行票據、商業(yè)票據及其它有價證券及其所應占的資金份額,或以對企業(yè)進行參股等項目為資金運用的對象進而獲取相應之利益的行為。

8.信托人

指根據基金管理規(guī)定,作為本契約的締約人之一,按本契約規(guī)定對本基本資產進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約中專指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深圳市分行或其繼任人。

9.會計年度

指公歷每年的1月1日起至當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間。

10.年初資產凈值

指本基金在每會計年度開始后第一個估值日的資產凈值。

11.受益憑證

指根據基金管理規(guī)定由信托人和經理人為募集本基金資金而向受益人簽發(fā)的有價證券,在本契約中-通指經主管機關批準的證券存折。

12.單位持有人

指登錄在受益人名冊上的每一基金單位的實際持有人,同時通指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

13.受益人名冊

指本契約第四條所述的記載有關本基金受益人名稱、地址、持有單位份額等資料的登記名冊。

14.登記人

指受信托人委托負責受益人名冊登錄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機構,本契約中專指深圳證券登*公司。

15.交易日

指國內有合法證券交易活動的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或銀行的任一營業(yè)日。

16.關連人

泛指下列三種人:

(1)直接或間接擁有經理人或信托人總股份額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決權的人;

(2)受上述(1)項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3)由經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間接擁有總股份額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決權的人。

17.估值

指根據本契約第六條規(guī)定所對本基金有關資產或債權的價值進行評估的活動。

18.估值日

指經理人按本契約規(guī)定進行資產凈值計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19.首次發(fā)行費

指本契約第七條所指的首次發(fā)行費。

20.經理年費

指經理人根據本契約第十三條三款規(guī)定所應享有的款額。

21.資產凈值

指根據本契約第六條規(guī)定的本基金或本基金發(fā)行的一個基金單位(根據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擁有或代表的資產價值。

22.信托年費

指信托人根據本契約第十二條(3)款規(guī)定所應享有的款額。

23.核數(shù)師

指根據本契約規(guī)定由經理人經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對本基金會計帳目進行核數(shù)的公認專業(yè)機構及其專業(yè)人員。

24.一般決議

指在根據本契約第十條規(guī)定召開的受益人大會上由占表決權總票數(shù)50%或以上票數(shù)通過的決議。

25.特別決議

指根據本契約第十條規(guī)定召開的受益人大會上占表決權總票數(shù)75%或以上票數(shù)通過的決議。

26.會計結算日

指本契約規(guī)定的本基金存續(xù)期間的每年12月31日。

27.待分配收益帳戶

指本契約規(guī)定的專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資金的帳戶。

28.收益分配日

指在本基金存續(xù)期內每會計年度終了后經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大會確定的該會議年度的收益分配過戶截止日,該日不得超過該會計年度的會計結算日后三個月期間。

29.基金管理規(guī)定

指《藍天*金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補部分。

30.基金管理規(guī)定

指《深圳市投資信托基金管理暫行規(guī)定》。

31.計價日

指本基金每一估值日以前最近之證券交易日或股權估價日或房地產評估日。

第二條本基金

1.本基金名稱:藍天*金。

2.本基金發(fā)行規(guī)模:本基金最高發(fā)行限額為30000萬單位,最低發(fā)行額為18000萬單位,每一基金單位面額為人民幣壹元。本基金在初始封閉期內不上市交易,亦不對外追加發(fā)行基金單位,但在存續(xù)期內可以增加基金單位總額并相應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單位數(shù)額的形式來派發(fā)每年的收益。

3.本基金存續(xù)期:本基金自成立起初始三年為封閉式單位信托投資基金,期滿前根據受益人大會決議并經主管機關批準可以延長封閉期(最長不超過十年),或轉為開放式投資基金,及或轉為經理人發(fā)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資基金。

4.本基金資產由下列部分構成:

(1)發(fā)售基金單位的資金收入;

(2)利用上述資金所進行的投資或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財產;

(3)出售或轉讓上述投資或財產的資金收入;

(4)上述投資或財產在存續(xù)過程中所形成的增值、溢價及其它非營業(yè)性收入;

(5)將有關收益進行再投資所獲得的收入;

(6)除上述項目外的其它雜項收入。

5.本基金的上述資產(以下統(tǒng)稱本基金資產)由信托人按信托原則在名義上持有,本基金的所有投資人(或受益人)為實際持有人。

6.信托人應為上述資產開立獨立于自有資產或他人資產之外的單獨帳戶進行保管和持有;本基金的一切對外業(yè)務活動均以本基金名義出現(xiàn)。

7.信托人、經理人或受益人均不能依據本契約對本基金資產享有留置權、抵押權或其它優(yōu)先權。

8.本基金出于投資經營上的需要可以隨時向外借入以現(xiàn)金或其它資產形式體現(xiàn)的資金;本基金借款余額不能超過本資金在該會計年度的年初資產凈值。

本基金的上述借款可來源于信托人、經理人或關連人,但該等借款利率一般不應高于當期同業(yè)的通常利率水平。

第三條本基金單位的發(fā)行、受益憑證和持有人

1.本基金單位的發(fā)售對象、發(fā)行辦法和發(fā)行期限按主管機關核準的招募說明書所列實施。

2.每一基金單位的面值為人民幣壹元,發(fā)售價格為人民幣壹元,另加收發(fā)售價格3%的首次發(fā)行費。

3.本基金單位和受益憑證均以記名的書面憑證形式發(fā)行,每一受益憑證(交易手)為1000基金單位。

4.本基金所發(fā)行的受益憑證是表示單位持有人享有對本基金一定份額資產的所有權、受益權或其它權益并承擔相應義務的證明,不是保障收益的憑據。

5.經理人須認購并持有本基金單位發(fā)行總額5%的份額,且在本基金清盤前未經主管機關批準不得低于上述原始數(shù)額。

6.本基金單位的實際持有人同時為本基金的受益人,每一受益人按本契約規(guī)定所享有的對本基金的權益大小,與該受益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單位份額大小成正比,但任何受益人增不享有對本基金某一特定資產的特別權利。

7.本基金單位的受益人在本基金封閉式存續(xù)期間不得向本基金贖回其所持的基金單位。

8.如果本基金在規(guī)定的發(fā)行期限內所售出的基金單位數(shù)額達不到最低限額的要求,則本基金不能成立,屆時將由發(fā)起人將已募集的金額加上按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在扣除相應發(fā)行費用后一并退還給認購人。

第四條受益人名冊和基金單位的轉讓

1.本基金在未上市前或開放式運作期間,受益人名冊由經理人以書面或電子信息形式制作、登錄、變更和保存,上市后可交由登記人辦理。受益人名冊記錄的內容為:

(1)受益人的姓名和供分配現(xiàn)金收益用的銀行帳號或存折號。

(2)受益人所持有的基金單位份額;

(3)該受益人認購或受讓基金單位的日期及轉讓人的有關資料;

(4)基金單位轉讓的過戶日期。

2.受益人如認為需要更改上述記錄內容時,應向經理人或登記人提出更改申請,由經理人或登記人按有關規(guī)定程序進行審核,并視情況決定是否在受益人名冊上作出相應變更。

3.受益人身份的確認和其所持單位份額的大小一般應以受益人名冊的記錄為準。

4.本基金成立滿三年后,如屬延長封閉期,則本基金單位可申請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單位上市后的交易規(guī)則按照上市的證券交易規(guī)則執(zhí)行。

5.任何受益人均有權將其名下的基金單位通過經理人或其委托的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有償轉讓給他人。

6.上述基金單位的交易或轉讓價格按該交易日的市場價格確定,并由轉讓方和/或受讓方另行支付主管機關規(guī)定的印花稅和手續(xù)費。

7.上述轉讓中的受讓人須持轉讓憑證向經理人或登記人辦理已轉讓的基金單位過戶手續(xù)后,方能享有該份額基金單位的收益分配等權益。

第五條基金的投資目標、投資范圍及投資限制

1.本基金作為面向社會的新型金融投資工具,目標是根據證券等市場的變化情況,將投資人所匯集的資金以多元化組合投資的方式投放于不同類別的已上市或非上市的股票和債券等有價證券上,或企業(yè)的股權、房地產或期貨等投資項目上,以求分散和降低投資風險并達到本基金資本的較大增值。

2.本基金在初始階段,證券投資將以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債券為主,并以深圳、上海兩地市場為主。為了更好地利用投資機遇,本基金也可以參與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收購及合作開發(fā)經營房地產等業(yè)務。

3.本基金的投資規(guī)?;蚍秶邢铝邢拗疲?/p>

(1)投資于股票的資金不超過本基金該會計年度初資產凈值的80%,投資于債券的比例不超過40%,投資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權不超過30%,房地產和期貨等其它類投資不超過40%;

(2)投資于任一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其它任何一種證券的總金額不超過本基金年初資產將值的10%;投資于任一上市公司股票或其它證券的數(shù)額不超過該公司該種股票或證券發(fā)行總數(shù)的10%;

(3)本基金不能投資于其它各類基金所發(fā)行的單位或受益憑證,不能以本基金資產為他人提供擔保,不能投資于承擔無限責任的項目;

(4)本基金不能對外放款,但等待投資時機的款項可對外短期拆借,拆借余額不能超過本基金年初資產凈值的25%;

(5)經理人在未獲得信托人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基金資產投資于經理人自己的股東擁有30%以上股權的企業(yè)或項目上。

4.在下列情況下,如果本基金的任何投資已超出上述投資限額,經理人無須對該投資額進行調整(包括無須減少或追加投資或作其它資產配置);

①由于本基金全部或部分資產升值或貶值,或由于某種市價變動的原因而造成該項投資額超過上述限額時;

②由于受投資的企業(yè)出現(xiàn)兼并、重組、分立、轉讓等情況而造成該項投資額超限時;

③由于本基金在經營活動中支出或收入一定款額而造成該項投資額起限時。

5.經理人或其關連人在未獲得信托人書面同意前,不得以其本人名義與本基金發(fā)行投資往來關系。

6.本基金存放在信托人或經理人或關連人處的現(xiàn)金存款的利率不得低于當期同業(yè)的存款利率水平。

7.經理可以隨時根據經營需要決定某一投資項目或隨時將部分或全部投資項目變現(xiàn)后將資金轉作其它用途。

8.上述一切投資活動均應遵循市場通常交易方式進行,除非經理人認為有必要采用對本基金并無不利的其它交易方式,但須得到信托人同意。

9.信托人有權拒絕接受其認為不符合本契約規(guī)定的投資或其它財產,并可要求經理人及時采取措施,將不符合本契約規(guī)定的投資或財產加以替換。

10.經理人只有在本基金成立并經信托人書面同意后才可開展投資經營活動。

第六條資產估值規(guī)則

1.本基金單位上市后每月的第一個證券交易日為本基金資產和基金單位的估值日。

2.本基金資產和基金單位的估值遵循深圳市的會計準則、參照國際慣例并遵照本契約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3.本基金資產價值的數(shù)額應按下列基準確定:

(1)任何上市的或掛牌的證券投資項目的價值應按該投資市場計價日相等投資份額的收市價計算,但下列情況除外:

①如果上述投資市場不止一處,則按主要投資市場的收市價計算;

②如果出于某種原因在一定時間內無法從上述投資市場中獲得價格數(shù)據,則按前一計價日價格計算或視需要暫停估值;

③如果投資項目須負擔利息而上述價格資料并未包括該應計利息部分,則在對該投資項目計算時應將至計價日止的應付利息部分預先扣除。

注:如果經理人循上述途徑所獲得的并據稱是最新資料的價格與實際價格有誤差,經理人不對差錯承擔任何責任。

(2)任何未上市債券或短期商業(yè)票據以買進成本加上自買進次日起至計價日止應收利息為準計算。

(3)銀行存款及類似貨幣性資產的價值應按其票面值加上至計價日止應收的利息為準計算。

(4)任何已達成價格協(xié)議但尚未實施的需要依約交割的投資或其它財產的價值應按該投資或財產權責發(fā)生后應具有的價值來計算。

(5)股權或其它未清算的投資項目按該項投資原始成本加上依預期利潤值計至計價日止應能獲取的利潤數(shù)來計算。

(6)除上述投資或財產項目之外應收的債權債務按至計價日止應收回或應付的數(shù)額進行計算。

(7)按規(guī)定在本基金資產中待攤或預提的所有規(guī)費或其它支出金額,應按上月月末余額減去上月月末計價日止應攤銷部分或加上至計價日止應預提部分后,余額計入本基金資產總額來計算。

4.本基金資產按上述方法估值后,如果資產價值大于帳面值,增值部分作為重估盈余入帳;如小于帳面值,則從重估盈余中扣除。

5.將按上述方式所計算出的本基金資產總額減去本基金負債總額后的余額,即為本基金在該估值日的資產凈值。

將上述資產凈值除以本基金已發(fā)行的單位總額后的得數(shù),即為每一基金單位資產凈值。

6.經理人可以在經信托人同意后,將上述投資項目或其它財產的計值方式作適當調整,或采用其它計值方式,以能真實反映資產的實際價值。

7.本基金的單位資產凈值每月在《深圳特區(qū)報》或《深圳商報》上公布一次。

第七條本基金的費用

1.首次發(fā)行費,包括發(fā)起費用、傭金、承銷費、宣傳廣告費和文件資料印制和派發(fā)費等,其費率按基金單位發(fā)售價格的3%計算,由認購人在認購基金單位時一并支付。

2.基金經理年費,其費率為本基金年資產帳面凈值的1.2%,逐日累計,并在每月10日前由信托人從本基金資產中直接支付給經理人。

3.基金信托年費,其費率為年資產帳面凈值的0.3%,逐日累計,每月10日前由基金信托人從本基金資產中直接提取。

4.基金受益人名冊登記費、受益憑證托管費、上市交易費和分配基金收益所發(fā)生的費用,由信托人根據本契約或有關規(guī)定的標準從信托資產中按時支付給經理人登記人或證券商或證券交易所。

5.公告或通知本基金有關事項及編制年報、季報等文件的費用及律師費、核數(shù)師費、公證費等應付費用,由信托人依據經理人的指定或有關合同并核實后從本基金資產中支付。

6.基金在進行投資和管理運作中,向外借款或辦理財產保險中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或利息支出,由信托人依據有關合同從本基金資產中支付。

7.本基金投資經營中或獲得的收益中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及地方性規(guī)費等,由信托人從本基金資產中支付。

8.除上述項目之外的臨時性必需開支或法規(guī)或當?shù)卣?guī)定的繳費,由信托人認可后按實際發(fā)生額從本基金資產中支付;

9.經理人或信托人在將本基金資金進行投資和管理活動中所發(fā)生的必須開支由信托人從本基金資產中支出,但經理人和信托人本身的日常行政管理開支不得由本基金承擔。

第八條會計和審計報告

1.本基金單獨立帳,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2.本基金會計制度按深圳經濟特區(qū)會計準則執(zhí)行;特區(qū)會計準則未作規(guī)定的,參照國際慣例執(zhí)行。

3.經理人在每季終了后的一個月內,須向信托人提交本季度信托報告,信托人在每半年終了后的一個半月內,應公開本基金的中期財務報告,在每會計年度終了后的三個月內,向受益人大會提交經核數(shù)師公允審計過的年度財務報告。

4.本基金的投資和管理活動中的會計帳簿以及資產保管會計帳簿均由信托人建立和保管;經理人負責建立和保管本基金的一切投資或管理活動事項記錄。

經理人與信托人均應為對方查看和復制所建帳簿或記錄資料提供方便條件。

5.上述一切會計憑證或帳簿或投資管理記錄資料的保存年限為本基金清盤終結后滿五年。

6.本基金的核數(shù)師應為在中國大陸或香港注冊的專業(yè)會計機構及其專業(yè)人士,且必須獨立于信托人、經理人或關連人。

第九條收益分配

1.本基金在每一個會計結算日止所實現(xiàn)的該會計年度收益總額是指該會計年度內本基金投資經營中所獲得的任何股息、紅利、利息、利潤和/或其它種類的收入(包括已/應收回的債權)的總收入部分,扣除當年應支出的所有投資經營成本和應納稅額、地方性規(guī)費等款項后的余額部分。

2.本基金的上述每年收益總額扣除按規(guī)定或可由經理人提取的業(yè)績獎金部分后的余額,為該會計年度的可分配收益總額。

3.上述當年的可分配收益總額和分配方式由信托人確定并經受益人大會通過后,按本基金單位的總數(shù)額計算出每一基金單位可分配收益數(shù),并依照收益分配日在冊的受益人名單由經理人或登記人以現(xiàn)金形式直接劃撥入每一受益人在受益人名冊上登錄的銀行戶頭內,或以送紅利單位的形式打印出受益憑證發(fā)給受益人。通常情況下,本基金每年的收益分配均采用派送紅利單位的形式。

4.本基金每年分配收益一次,通常于每個會計年度終了后的3個月內進行,一般不進行中期分配;如果該會計年度的收益總額低于本基金年初資產凈值5%的比例或無收益,則該年不進行收益分配。

5.上述每年收益存放在待分配收益帳戶中可計取的利息收入,應轉入下一會計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數(shù)額內,但在該年收益分配日后的分配過程中均不再計提利息。

6.如果因受益人自身原因造成信托人或經理人或登記人無法在一定期限內(一般為本基金清盤前達到5年或到本基金清盤開始日止)將應分配給該受益的收益及時派發(fā)出去,則該受益人被視為已自行放棄上述收益的受益權,且在上述期限后無權再向信托人或經理人索償在上述情況下,上述無法分配出的收益應構成基金資產的一部分。

第十條受益人大會及決議

1.受益人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通常在該會計年度終了后的2個月內召開,或者是根據代表本基金單位份額總數(shù)10%或以上的受益人書面建議后臨時召開。

2.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單位一定份額(視發(fā)行情況而定)的受益人有權出席大會,不足上述份額的受益人可以書面委托其它有權出席人發(fā)表有關意見或代行表決權,經理人和信托人的董事和獲授權的高級職員均可出席大會。

3.大會召開的時間、地點、出席人資格和會議議題經信托人確定后,應至少提前20天以在《深圳特區(qū)報》或《深圳商報》上刊登公告和寄發(fā)信函的方式通知受益人。任何受益人無論出于何原因未見到或收到上述方式通知,均不影響該次大會決議對其產生的約束力。

4.大會須有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單位發(fā)行總份額30%或以上的受益人或其委托人出席方可正式召開并可討論和表決一般決議;如需討論和表決特別決議;則出席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單位份額應達到發(fā)行總額的50%或以上。

5.如果通過的開會時間已過十分鐘而簽到的出席人所代表的基金單位份額達不到上款的要求,則大會必須順延15日后召開,時間和地點由大會主席或信托人決定后仍按上述通知受益人。凡屬延期召開的大會對出席人所持有或代表的基金單位份額不作任何要求,且可討論和表決所有原定的議案。

6.大會主席由信托人事先書面指定;如果信托人未指定或已指定的大會主席遲到15分鐘以上,則由出席人當場推舉出一位出席人擔任大會主席。

7.除非大會主席根據表決需要或根據代表本基金發(fā)行單位總份額10%或以上的出席人的提議而決定采用每一基金單位一票的表決方式,大會表決決議一般以每一出席人一票的表決方式進行。

8.一般決議的通過或否決須有上述出席人表決權總額50%或以上贊同或反對方為有效。特別決議的通過或否決須有上述出席人表決權總份額75%或以上贊同或反對方為有效。

大會通過的任何決議對全體受益人(包括未出席大會的受益人)、經理人和信托人均有約束力。

9.大會的會議紀要應詳細紀錄大會召開的時間、地點、出席人名單、議題和大會討論和通過或否決的決議,并由大會主席簽名。上述會議紀要正本交信托人保存,副本交經理人留存。

10.下列事項須經大會作為特別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

(1)對本基金章程進行修改或增補;

(2)對本契約進行修改或增補;

(3)已終結會計年度的收益分配議案;

(4)本基金存續(xù)期的延長或轉變?yōu)殚_放式基金的提案;

(5)本基金期滿清盤或提前清盤事項;

(6)經理人或信托人的辭職或撤換;

(7)其它有關本基金的重大事項。

上述所通過的特別決議必要時須經主管機關核準。

第十一條本基金的結業(yè)的清盤

1.本基金在封閉期屆滿未獲延長時或延長封閉期屆滿時,或受益人大會決定不轉變?yōu)榱硪幻碌耐顿Y基金時,或在開放式運作期間受益人大會決定終止本基金時,經主管機關批準,本基金應結業(yè)。

2.在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基金經受益人大會通過決議并經主管機關批準,可以提前結業(yè):

(1)由于現(xiàn)行法規(guī)的變更或新法規(guī)的實施使本基金不能繼續(xù)合法存在或運作時;

(2)經理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換而在2個月內無新的經理人繼任時;

(3)信托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換而在2個月內無新的信托人繼任時;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基金不能正常運作達二個月以上時;

(5)本基金的資產凈值連續(xù)六個月以上降至已發(fā)行基金單位面額總值70%以下時。

3.信托人、經理人或代表本基金已發(fā)行單位總份額50%或以上的受益人均有權書面提出本基金提前結業(yè)的建議。

4.本基金的結業(yè)經主管機關批準后,信托人應盡快以公告或信函的方式將本基金的結業(yè)日和基金單位的過戶截止日通過受益人,同時由信托人負責組織本基金清算小組,經理人在本基金決定結業(yè)后不得再進行任何-新的投資,且本基金單位停止轉讓。

5.本基金清算小組的組成人員應包括信托人、經理人、注冊會計師或核數(shù)師、法律顧問等。

6.本基金清算小組的職責為:

(1)清理、核對和保管好本基金所有資產;

(2)清理本基金未結的債權債務;

(3)以其認為適當?shù)姆绞奖M快變現(xiàn)一切未以現(xiàn)金形式存在的資產。

(4)向主管機關提出本基金結余資產的分配方案并在獲批準后負責該方案的實施;

(5)負責本基金結業(yè)過程中的其它事宜。

7.本基金清算小組及其受托人在履行上述職責時有權獲取合理的報酬,且該項報酬經主管機關核準后可優(yōu)先從本基金結余資產中受償。

8.受益人在上述本基金結余資產分配開始達一定期限(通常為12個月)后未領取的部分,應上交主管機關處理。

第十二條信托人

1.信托人必須履行下列職責:

(1)協(xié)助經理人發(fā)起本基金;

(2)配備專職人員負責妥善保管好本基金資產;

(3)設立本基金資產的單獨帳戶并將之區(qū)別于自有資產或他人資產之外進行登錄和核算;

(4)建立并保存單位受益人名冊,召集受益人大會以及負責收益分配;

(5)負責本基金證券交易中的交割、清算和過戶并負責股權及其它項目的投資清算;

(6)監(jiān)督監(jiān)理人履行其職責并監(jiān)督其投資管理活動符合本契約和本基金章程的規(guī)定;

(7)確認經理人在履行職責中不違反本契約規(guī)定的投資行為后依其指示辦理有關收支的財務手續(xù);

(8)審查和公開本基金的財務報告及其它公開性文件;

(9)本契約或本基金章程中規(guī)定的信托人應履行的其它職責。

2.信托人的有關義務如下:

(1)以維護所有投資人或受益人的利益為行為準則,盡心盡職,遵約守法;

(2)對其受托的本基金資產承擔保管和監(jiān)督責任;

(3)注意保守本基金商業(yè)保密,任何時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屬下無關職員)泄漏本基金現(xiàn)時的和未來的投資計劃、意圖和狀況;

(4)無權干涉或不執(zhí)行經理人的未違反本契約規(guī)定的投資決策,否則應承擔對本基金或經理人所受損失的賠償責任;

(5)有責任及時將對本基金或經理人有重大影響的事由通報經理人,并積極協(xié)助經理人采取相應措施,有責任為經理人查閱本基金資產和受益人等有關資料提供便利條件。

3.信托人具有的權益:

(1)有權取得本基金信托年費和其它為本基金或經理人墊支金額或遭受非自身責任引致的經濟損失的合理補償;

(2)有權審查經理人的投資計劃或方案,逐筆核查每筆占本基金年初資產凈值5%以上金額的投資項目;

(3)有權拒絕接受經理人不符本契約規(guī)定的投資或經營行為;

(4)有權自費委托他人辦理信托人負責的有關事務;

(5)信托人作為本基金所有投資人或受益人資產的名義所有人和權益代表人,其與經理人締結的本契約對上述投資人或受益人均有約束力。

(6)本契約中規(guī)定的其它權益。

第十三條經理人

1.經理人必須履行下列職責:

(1)參與并主要負責本基金的發(fā)起工作;

(2)分析研究各有關投資市場動向或趨勢,制訂出可行性強的投資計劃或方案;

(3)組織專業(yè)人士獨立地對本基金資產進行投資和管理;

(4)經信托人授權,代表本基金對外簽訂和履行一切投資合同或協(xié)議;

(5)定期對本基金資產和單位進行估值并予以公布;

(6)負責本基金已發(fā)行的基金單位的上市交易工作;

(7)定期編制和遞交經理報告,并向受益人大會報告工作;

(8)提出每一會計年度的收益分配建議和初步方案;

(9)準備、印制和公布本基金有關情況的公開性文件資料;

(10)本契約規(guī)定的其它職責。

2.經理人的有關義務如下:

(1)以努力實現(xiàn)本基金的宗旨為行為的最高目標,盡心盡職,遵約守法;

(2)謹慎選擇和決定每一個投資項目,注意發(fā)揮多元化組合投資的優(yōu)越性,對本基金承擔投資管理責任;

(3)注意保守本基金商業(yè)秘密,任何時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屬于無關職員)泄本基金現(xiàn)時的和未來的投資計劃、意圖和狀況;

(4)有責任及時將對本基金可信托人有重大影響的事由通報信托人,并主動積極采取相應措施;有責任為信托人查閱本基金投資和管理等有關資料提供便利條件;

(5)對其受托人或屬下職員的相應代理行為承擔責任。

3.經理人的有關權益如下:

(1)有權取得本基金的經理年費和其它為本基金可信托人墊支金額的合理補償,有權對為本基金進行投資和管理活動中非經理人責任所遭受的損失獲得合理的補償;

(2)有權取得經理人業(yè)績獎金。本契約規(guī)定經理人業(yè)績獎金數(shù)額為該年度末本基金資產凈值超過年初資產凈值25%以上部分中按25%的比例提取,并按照上述原則分解為每月計提一次。具體為從本基金在該會議年度內每一估值日之前一月實現(xiàn)的收益達到該月額度后的超額部分中按25%比例預提,逐月調整,年終平衡后視情況決定是否實提。計提公式如下:

計提額=(vn-vo-n/48×vo)×25%

式中:vo表示基金的年初資產凈值;

vn表示本估值日前一月的資產凈值;

n表示計值月數(shù)。

(3)在不違反本契約規(guī)定條件下,有權選擇決定每一筆投資或采取每一項管理行為;

(4)在本基金存續(xù)期內,享有時本基金資產的投資充分經營權和處分權;

(5)本契約規(guī)定的其它權益。

第十四條信托人和經理人的免責

1.信托和經理人在履行各自職責中均不對下列非自身違法或違規(guī)或違約所引致的情況或產生的后果承擔任何責任:

(1)在正常業(yè)務交往中接受對方當事人簽署、蓋章和/或交付給信托人或經理人的任何通知、決議、指令、信函、憑證、聲明、說明、票證、重組計劃或其它代表所有權的憑證或其它據信為真件的投資文件資料等而使本基金、信托人或經理人遭受的損失;

(2)經理人或信托人根據現(xiàn)行法律或政策或當?shù)卣蛑鞴軝C關的規(guī)定或要求(無論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所采取的或不能采取的行動及其后果;

(3)由于客觀條件的原因而無法或不可能執(zhí)行本契約的有關規(guī)定;

(4)非信托人或經理人指定或委托的任何代理人、托管人或經紀人擅自而為的行為(但對因信托人或經理人對上述人的選擇、指定或委托錯誤所造成的損失仍應負責);

(5)在所收到的任何權益證書、轉讓證書、申請表格或其它有關書面憑證或文件上的簽名或蓋章,或其他人在上述證書上偽造的或無權所為的簽名或蓋章(信托人或經理人有權利但無義務將上述簽名或印章送有關方面辨別真?zhèn)危?,或依據上述簽名或蓋章所采取的行動或實施的作為;

(6)對履行受益人大會上表決通過的任何已記入由大會主席簽名的會議紀要中的決議(盡管該決議在事后發(fā)現(xiàn)不符合大會召開或形成決議的有關要求,或該決議并非對所有受益人均有約束力);

(7)由于下款所列的任何銀行業(yè)者、注冊會計師、律師、經紀人、代理人或其它有關人或經理人或信托人(非本契約有規(guī)定)的任何失誤行為、忽略行為、判斷錯誤、遺忘、失慎等所造成的,可因信托人、經理人善意相信和信賴上述人的建議或信息而使本基金、信托人或經理人所遭致的任何損失。

2.信托人和經理人在履行本契約所規(guī)定職責過程中,可根據來自任何作為信托人或經理人的代理人或顧問的銀行業(yè)者、注冊會計師、律師、經紀人、代理人或其它人士以書信、電話、電傳、傳真形式傳達的任何建議或信息而采取投資或管理行為,且不為上述建議或信息中的失誤之外承擔責任。

3.除非本契約前面部分有相反明確規(guī)定,信托人和經理人應視為已獲得履行各自職責的充分授權,可自行決定或采取履行職責的方式方法,并對非自身故意或疏忽的作為或不作為而給本基金造成的任何資產損失、損壞或經營支出增加或經營困難不承擔任何責任。

4.信托人和經理人可:

(1)接受其認為合格的任何人、機構或聯(lián)合組織所出具的據信足以證明本基金有關資產價值的或資產購入或售出價格的或資產上市價格的證明文件;

(2)依據任何行業(yè)/專業(yè)協(xié)會或官方機構內已形成的慣例和規(guī)律來進行投資或其它財產的買賣。

5.本契約不阻止經理人或信托人的下列行為:

(1)除了本契約第三條第(5)款規(guī)定之外,以自己的名義和資金購入、持有或處分本基金單位;

(2)以自己的董事或屬下職員個人名義和資金購入、持有、售出或處分不構成本基金資產的任何投資項目或其它財產;

(3)各自與其他人或與本基金資產的持有人或受益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機構或組織)締結經濟合同或進行經濟往來活動;

(4)以經理人或信托人的名義再參與或合作創(chuàng)立一個與基金完全獨立的新的基金,且無需將從新基金獲得的任何收益交付給本基金。

6.信托人可:

(1)對因其善意按照經理人的任何投資或經營要求所采取或不采取的行為或經理人所為或所不為的行為或因上述行為造成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2)除了根據本契約規(guī)定而由其從本基金資產中支付的項目外,信托人再無任何義務支付任何開支項目;

(3)信托人無義務以本基金名義提起或參與其認為可能會造成由其承擔經濟支出或經濟責任的任何與本契約規(guī)定或本基金有關的法院起訴、庭審、或答辯活動(除非經理人提出書面要求且根據本契約規(guī)定應由本基金負責足額補償其可能遭受的經濟損失)。

7.經理人可:

(1)如非出于在履行本契約規(guī)定的職責中本身故意或疏忽方面的原因,經理人對其按照本契約規(guī)定所為或所不為的行為及其結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除非本契約有明確規(guī)定,經理人對信托人所為或所不為的任何行動及其后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有權按照本契約的有關規(guī)定,將自己應承擔的全部或部分工作任務、享有的權利或可自行決定的事務交給信托人同意的第三人履行或實施。在此情況下,經理人仍有權全額享有本契約規(guī)定應支付給經理人的經理年費、業(yè)績獎金以及其它一切有關補償。

8.經理人或信托人有權銷毀歸自己保存的并已超過一定期限的本基金的有關會計帳簿、憑證及其它文件資料(保存期限為本基金清盤終結后滿五年)。

9.本契約所明確規(guī)定的對信托人或經理人在履行職責中所遭受的經濟賠償均為補足性的,并不影響到法律規(guī)定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或仲裁機構裁決書規(guī)定的其他人對信托人或經理人所作的賠償(但信托人或經理人必須充分證明其在履行職責時并不存在故意、疏忽、失職、違約的情況和責任)。

第十五條信托人或經理人的辭職或撤換

1.信托人或經理人可以根據自身的意愿在本基金存續(xù)滿10年并繼續(xù)存續(xù)時辭去信托人或經理人的職務,但須按下列程序進行:

(1)信托人或經理人在未指定新的信托人或經理人前不得自行退任。

(2)信托人或經理人在欲辭時所選定的新信托人或經理人必須符合信托人或經理人的資格和能力要求,并應取得本契約另一方締約人的同意和受益人大會特別決議的批準。在此情況下,留任的本契約締約人應與新加入的締約人簽訂一份本契約的補充協(xié)議,以確認由新加入的締約人或繼任人取代欲退出的締約人的位置和履行其職責。

(3)上述替換程序完成后,新舊締約人均應將上述情況盡快通知各受益人。

2.信托人或經理人在下列情況下可建議受益人大會表決并報經主管機關批準后,撤換經理人或信托人:

(1)經理人或信托人本身非自愿地被清盤;

(2)經理人或信托人嚴重失職或嚴重違反現(xiàn)行法律或基金管理規(guī)定或本契約或本基金章程的規(guī)定;

(3)信托人或經理人以充足理由相信并以書面形式指出從維護大多數(shù)受益人的利益考慮應撤換掉經理人或信托人;

(4)代表本基金已發(fā)生單位總份額____%或以上(經理人或信托人持有或視為持有的單位份額除外)的受益人書面要求撤換經理人或信托人。在此情況下,如果被撤換的是經理人,則其所持有的基金單位份額全數(shù)由新的經理人按最近的估值日價格收購。

3.在上述替換或撤換程序中完成前,欲辭職或被撤換的經理人或信托人必須繼續(xù)履行本契約規(guī)定的有關職責,不得自行退任,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本基金或另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經理人或信托人的退任或被撤換日期通常應為新的經理人或信托人的上任日期。

第十六條爭議的解決

1.本基金信托契約在履行過程中如在當事人之間出現(xiàn)意見分歧或爭端,首先應由爭執(zhí)雙方通過友好和平等協(xié)商的方式解決爭端,如果無法解決,則將爭執(zhí)情況向主管機關報告,由主管機關進行調解或裁決。任何不接受上述調解或裁決的爭執(zhí)方均可向深圳市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解決上述爭端的準據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現(xiàn)行法規(guī)和有關地方性法規(guī):上述法規(guī)未及之處,參照相應國際慣例。

第十七條本契約的修改或增補

1.本契約可以根據現(xiàn)行法規(guī)的變更或新法規(guī)的實施或地方性的新規(guī)定或主管機關的新要求或本基金受益人的提議或受益人大會的決議或運作形勢的需要而經信托人和經理人平等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后予以修改。

2.本契約可因信托人或經理人一方的辭職或被撤換而由留任的一方與新的經理人或信托人平等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后簽訂補充協(xié)議。

3.本契約的重大修改或任何補充協(xié)議均須經受益人大會通過并報主管機關批準方為有效,并構成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八條本契約的生效及準據法

1.本契約經雙方締約人簽字蓋章并報主管機關批準后即行生效并具有相應法律效力,同時對本基金成立后的所有受益人均有約束力。

2.本契約一式六份,主管機關和公證處各留存一份。締約人各保存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3.本契約內容可印制成冊并對外公開發(fā)售(收回工本費)或供投資人在有關場所免費查閱,但其效力應以本契約正本為準。

4.本契約的準據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xiàn)行法規(guī)和地方性法律規(guī)定;對于上述法律或規(guī)定未及之處,應參照相應國際慣例。

第十九條本契約的終止

1.如果本基金未能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成立或本基金已清盤完畢,則本契約視為終止。

2.本契約的任何方式的終止均不得違反本契約的有關規(guī)定。

第二十條其他

1.除非本契約中有明確規(guī)定,本契約當事人在本基金封閉式運作期間均應嚴格按本契約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本契約的對外解釋權由經理人和信托人共同行使。

信托合同糾紛篇二十二

受托人管理信托財產應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依據本信托合同規(guī)定管理信托資金所產生的風險,由信托財產承擔,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托人對該資金運用后形成的財產承擔;受托人違背信托合同、處理信托事務不當使信托資金受到損失,由受托人賠償。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見本合同第12.1款的規(guī)定

受托人:________信托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委托人和受托人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信托的設立

1.1?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本合同第12.2款所列信托資金委托給受托人。受托人根據《___________第一店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本信托計劃”)及本合同的約定,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為宗旨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資金,投資于___________第一店項目。

1.2?信托資金及其交付

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資金金額為本合同第12.2款規(guī)定的資金數(shù)額(以下簡稱“信托資金”)。

委托人應當按本合同第12.3款的規(guī)定交付信托資金。

委托人交付的資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計劃成立日期間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時支付給受益人。

1.3?受益人

指本合同第12.4款規(guī)定的人。

1.4?信托期限

本信托期限為三年,自信托生效之日起計算。

委托人按本合同第1.2款的規(guī)定交付信托資金后,信托計劃成立日為本信托生效日。

第二條信托財產與費用承擔

2.1?信托財產的構成

信托財產必須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財產。

信托財產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項或數(shù)項:

(1)受托人因承諾信托取得的信托資金;

(2)因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處分而形成的財產;

(3)因前述一項或數(shù)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本信托計劃項下之全部信托財產為信托計劃財產。

2.2?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

2.2.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處理信托事務發(fā)生的下述費用由信托財產承擔:

(1)受托人報酬;

(2)文件或賬冊的制作及印刷費用;

(3)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fā)生的稅費;

(4)信息披露費用;

(5)_____、審計費、手續(xù)費、銀行推介費等中介費用;

(6)營銷及推介費用;

(7)信托終止時的清算費用;

(8)按照有關規(guī)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2.2.2?信托財產應承擔的費用按如下方式計算:

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信托資金?÷信托計劃資金?_________?信托計劃財產應承擔的全部費用

2.2.3?受托人因違反本合同所導致的費用支出,以及處理與信托運作無關的事項發(fā)生的費用不列入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

2.2.4?費用計提

(1)受托人報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2.3款的規(guī)定提?。?/p>

(2)除受托人報酬外的其他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從信托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托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托人有權從信托財產中優(yōu)先受償。

2.3?受托人報酬

2.3.1?受托人報酬的提取

信托生效后,每滿一年計提一次受托人報酬。

2.3.2?受托人報酬的計算方法

若信托資金的年信托收益率在6%以下(含6%),受托人不提取報酬;

若信托資金的年信托收益率超過6%,受托人收取差額部分作為報酬。

2.3.3?本條所稱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5.1款計算。

第三條信托財產的管理和風險承擔

3.1?信托財產的管理

受托人對本信托的信托財產單獨記賬、分別核算,與受托人的固有財產分別管理。

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財產可按公平市場價格與受托人的固有財產或其管理的其他信托財產進行交易。

委托人簽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信托計劃。

3.2?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托人在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過程中,可能會面臨各種風險,包括法律與政策風險、管理風險和不可抗力風險等。簽署本合同前,委托人應仔細閱讀信托計劃和《________________第一店資金信托計劃風險申明書》(以下簡稱“風險申明書”)等文件。

受托人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信托財產承擔。

受托人違反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導致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受托人負責賠償,不足賠償?shù)?,由信托財產承擔。

第四條信托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4.1?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4.1.1?委托人的權利

除根據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外,委托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了解其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狀況,并要求受托人做出說明;

(2)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4.1.2?委托人的義務

除根據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承擔義務外,委托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交付信托資金;

(2)保證所交付的資金來源合法,且為其合法所有財產;

(3)保證已就設立信托事項向合法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保證設立信托未損害其債權人利益;

(4)不從事任何有損本信托計劃中其他信托受益人利益的活動;

(5)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4.2?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4.2.1?受托人的權利

除根據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外,受托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取得受托人報酬;

(2)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運用、管理和處分信托財產;

(3)參與本信托的清算;

(4)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4.2.2?受托人的義務

除根據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承擔義務外,受托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

(2)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3)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以信托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4)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4.3?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除根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外,受益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權;

(2)受益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規(guī)定以轉讓信托受益權的方式償還債務;

(3)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可根據本合同的規(guī)定依法轉讓和承繼,并須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五條?信托收益

5.1?信托收益及其計算

信托收益指在信托計劃資金投資物業(yè)所得的租金收入、房屋買賣差價、銀行存款利息及其他投資收益在內的所有收入總和,扣除按本合同第二條規(guī)定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稅費(不含受托人報酬)后的余額部分。

信托收益率?=?信托收益?÷?信托計劃資金?_________?100%

5.2?可分配的信托收益的分配

5.2.1?自信托收益中扣除根據本合同第2.3款的規(guī)定確定的受托人報酬后的余額部分為可分配的信托收益。

5.2.2?受益人按信托資金占信托計劃資金的比例對可分配的信托收益享有權利。

5.2.3?可分配的信托收益以現(xiàn)金形式分配,分配時間為信托生效之日起每滿一年后的10個工作日(即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規(guī)定的金融機構正常營業(yè)日,簡稱“工作日”)內。

5.2.4?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劃至本合同第12.5款規(guī)定的受益人獲取信托利益的銀行賬戶(簡稱“信托利益劃付賬戶”)。

第六條信托受益權的轉讓

在信托期限內,受益人可以轉讓其擁有的信托受益權。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應根據信托計劃等文件的規(guī)定,前往受托人營業(yè)場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xù)。未到受托人營業(yè)場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xù)的受讓人,不能成為本信托合同項下的合法受益人,無權主張其權利,且不得對抗受托人。

信托受益權轉讓時,本信托項下委托人與受益人將其權利和義務相應轉讓給受讓人,其他受益人的權利與義務不變。

受托人在認定本合同的受益人和受益權時將以受益人已與原委托人、受讓人到受托人營業(yè)場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xù)所依據的最后生效的《資金信托受益權轉讓協(xié)議書》中的文字為準?!顿Y金信托受益權轉讓協(xié)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按照信托資金的1‰的費率分別向受托人繳納轉讓手續(xù)費。

受托人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受益權的轉讓手續(xù)進行修改的權利。受益人轉讓受益權時請咨詢受托人,并按照當時的規(guī)定辦理轉讓手續(xù)。

第七條?信托的變更與終止

7.1?信托的變更與終止

7.1.1?本信托設立后,除受托人被依法撤銷或被宣告破產或依法解散或法定資格喪失的,受托人將進行變更外,未經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撤銷、解除或終止信托。

7.1.2?受托人依法終止其職責時,新受托人由原受托人選任或依法根據監(jiān)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確定。

7.1.3?受托人變更,原受托人應向新受托人辦理信托財產和信托事務的移交手續(xù)。自信托財產和信托事務移交之日起,原受托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終止。

7.1.4?經委托人與受托人協(xié)商一致,委托人可以追加信托財產,并根據受托人披露的信托財產凈值確定追加部分的價格。

7.2?信托終止事由

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信托期限屆滿;

2.受托人根據本信托計劃第七條之規(guī)定,將信托計劃資金購入的________________第一店物業(yè)產權轉讓,單獨或與其他資產一起上市;

3.信托當事人協(xié)商同意信托提前終止;

4.信托目的已經實現(xiàn)或者不能實現(xiàn);

5.本合同與信托計劃另有規(guī)定,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法定事項。

7.3?信托財產的歸屬

信托終止后,按信托資金占信托計劃資金的比例扣除根據本合同第2.2款和第2.3款規(guī)定的應由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后(簡稱“可歸屬財產”),受托人將信托財產以貨幣的形式歸屬于受益人或其承繼人。

受托人在信托終止后10個工作日內將信托財產歸屬于受益人,劃至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劃付賬戶。信托終止日至信托財產返還日期間的銀行存款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歸屬于受益人,與信托財產一并返還。

第八條?稅收處理

本信托當事人應按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依法納稅。

應當由信托財產承擔的稅費,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國家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辦理。

第九條違約與補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嚴重失實或不準確,視為該方違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導致信托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委托人違約。

本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通知

10.1?地址變更的告知

一方通訊地址或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化,應以書面形式在發(fā)生變化后的15日內通知另一方。

10.2?信托利益劃付賬戶變更的告知

信托期限內,受益人如變更信托利益劃付賬戶,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托人,并持與認購時相同的證明文件到受托人處辦理受益人信托利益劃付賬戶變更確認手續(xù)。

因委托人或受益人未按前述規(guī)定就聯(lián)系地址變更、聯(lián)系人更換或信托利益劃付賬戶變化通知受托人,由此導致的任何損失,受托人不承擔責任。

10.3?通知的送達

受托人按通訊地址或聯(lián)絡方式以掛號信件或傳真、電傳或電報等有效方式,就處理信托事務過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項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通知在下列日期視為送達被通知方:

1.由掛號信郵遞,發(fā)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掛號信回執(zhí)所示日;

2.由傳真、電傳或電報傳送,收到回復碼或成功發(fā)送確認條的情況下的第一個工作日。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11.1?糾紛解決與法律適用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xiàn)行法律。

與本信托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若協(xié)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11.2?合同組成

信托計劃與風險申明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規(guī)定的,以信托計劃為準;如果本合同與信托計劃及風險申明書所規(guī)定的內容沖突,優(yōu)先適用本合同。若本合同受益人轉讓信托受益權,其所簽署的《資金信托受益權轉讓協(xié)議書》亦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3?工作日順延

本合同規(guī)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果不是工作日,應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11.4?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委托人或其代理人簽字并交付信托資金;經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11.5?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填寫事項

(請委托人務必確保填寫的資料正確有效,如因填寫錯誤導致的任何損失,受托人和代理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12.1?委托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2?信托資金金額為人民幣大寫金額___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金額¥_______)。

12.3?委托人應在信托計劃推介期間簽署本合同,并交付全額信托資金。

12.4?受益人

(在選擇的項目前劃“_________”,并填寫相應的內容)

□委托人與受益人是同一個

□委托人指定多人為本合同受益人,詳見本合同受益人附頁

□委托人指定以下人士為單一受益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5?信托利益劃付賬戶

銀行卡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簽署本合同時,信托各當事人對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以及信托計劃的規(guī)定已經閱悉,均無異議,并對當事人之間的信托關系、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受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附頁

________信托投資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第一店資金信托合同

受益人附頁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指定下列_________位人士為受益人:

受益人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受益人擁有的受益權所對應的信托財產為人民幣大寫金額______(小寫金額¥____)

備案號(京icp備_______)

信托合同糾紛篇二十三

委托人:

(甲方)以下簡稱行紀人:

鎮(zhèn)江市兄弟房產買賣有限公司(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規(guī)定,為明確出租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將座落于__________區(qū)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房屋委托乙方出租。甲方上述房屋產權人__________,戶型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平方,樓層_____/_____,并含下列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月。委托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金按__________結算,乙方每年給付甲方十個月租金,扣除2個月房租的閑置費,計人民幣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三、付款方式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付款。

1.現(xiàn)金;

2.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并征得共有人同意。若發(fā)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五、乙方通過媒體,尋求到承租戶,可自行與承租戶簽定房屋租賃合同,所有權利和義務乙方享有和承擔。甲方的原因造成違約的除外,乙方應在監(jiān)督租戶妥善保管好室內物品,并監(jiān)督使用。

六、乙方的報酬在收取承租戶的租金中提留(乙方所收取的承租戶的租金減去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七、在乙方與承租戶簽定承租合同后甲方不得自行出租或悔租。如因甲方原因,到使承租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支付乙方勞務費_______________,另付賠償承租戶的其他損失及違約金。

八、對甲方的上述房屋,乙方在支付租金后有權自己使用,也可出租給任何人使用,對與乙方出租的價格與甲方無關。

九、在租賃期內甲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能夠正常使用;

2.負責對房屋及附著物的自然損壞維修,因甲方延誤維修而使乙方造成損失,應由甲方賠償;

十、在租賃期內,乙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如對其房屋進行裝修,增擴設備時,應經得甲方同意,費用乙方承擔;

2.不得利用甲方房屋進行非法活動;

3.因使用不當或人為原因而使房屋的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4.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后把房屋完好交給甲方,租賃期內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等由乙方根據實際用量付費;

十一、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行紀合同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在十日內負責賠償。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本契約未經事項:雙方另行議定,補充協(xié)議經雙方蓋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甲方另行出具授權委托書一份。

十五、其它事項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簽章):

資質證號:

身份證:

經辦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信托合同糾紛篇二十四

職工持股資金信托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為明確資金信托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保障信托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充分發(fā)揮_________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財?shù)穆毮?,?guī)范信托管理中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委托人與受托人本著平等、互利、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_____》、《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釋義

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約定,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1?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已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處分的行為。

1.2?信托合同、本合同:指委托人與受托人簽訂的《_________》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1.3?本信托:指根據本合同設立的集合資金信托。

1.4?信托計劃:指《_________》。

1.5?委托人:指與受托人簽訂本合同且有義務將信托本金交付受托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1.6?受托人:指_________公司。

1.7?受益人:指委托人在信托合同中指定的享有信托受益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1.8?項目公司:指在_________登記注冊的_________公司。

1.9?信托財產:指受托人因承諾信托取得的信托本金以及對信托本金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

1.10?信托本金:指委托人為設立本信托于簽訂本合同時實際交付受托人的資金。

1.11?信托專戶:指受托人在_________開立的本信托項下的資金專用賬戶。

1.12?信托財產銀行劃付賬戶:指委托人指定的用于受托人支付受益人信托收益和移交信托財產的銀行賬戶。

1.13?委托人_____確定的信托財產管理、運用、處分方式:指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信托財產管理、運用和處分方式。

第二條?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將其合法擁有的資金委托給受托人,授權受托人以委托人_____確定的信托財產管理、運用、處分方式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以期最大限度的為受益人謀取利益。

第三條?信托類別

本信托為委托人_____確定的信托財產管理、運用、處分方式的信托。

第四條?信托本金及交付

4.1?信托本金幣種為:人民幣(元),金額為:_________(大寫)元整,(小寫¥_________元整)。

4.2?委托人應在簽訂本合同當日將信托本金交付至以下信托專戶:開戶銀行:_________,賬戶名稱: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

4.3?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計劃成立日期間存放銀行。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計劃成立日期間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計算,信托計劃成立后歸入信托財產,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時支付給受益人。

第五條?信托生效及信托期限

5.1?本信托自委托人交付信托本金且信托計劃成立之日起生效。

5.2?本信托期限為三年,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六條?信托受益人信托財產權利歸屬人

6.1?本信托受益人為本合同附件二《多個受益人一覽表》中載明的受益人,受益人的基本情況和信托利益劃付賬戶見《多個受益人一覽表》。

6.2?本信托終止后,剩余信托財產的權利歸屬人為:《多個受益人一覽表》中載明的受益人。

第七條?信托財產的構成

7.1?信托本金;

7.2?信托本金受讓項目公司股權后取得的股權;

7.3?因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財產;

7.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計入信托財產的其他財產。

第八條?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和處分方式

8.1?委托人授權受托人將信托本金加入信托計劃,與加入信托計劃的其他信托本金聚集起來,以受托人名義運用于受讓_________公司持有的項目公司%的股權。

8.2?委托人授權受托人按信托計劃第五條5.2款規(guī)定的計劃財產管理、運用和處分方式管理、運用、處分信托財產。

第九條?信托財產的核算

9.1?本信托由受托人建立核算賬戶,按信托本金占計劃本金的比例核算信托財產價值,分享信托收益,分擔信托財產損失。

9.2?本信托承擔的包括稅費、中介費用、受托人報酬在內的各種費用統(tǒng)一按信托計劃規(guī)定支付。

9.3?本信托損益的計算方法、信托收益分配時間及分配方式按信托計劃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條?信托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10.1?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了解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

(2)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按時足額交付信托本金;

(3)保證信托本金為其合法所有的財產;

(4)保證已就設立本信托向合法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保證設立本信托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5)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按時足額支付受托人報酬;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10.2?受托人的權利與義務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有權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

(2)有權依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約定取得報酬;

(3)按照本合同及信托計劃規(guī)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

(4)將信托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及其他信托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

(5)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6)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以信托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7)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10.3?受益人的權利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權;

(2)信托受益權可以根據本合同規(guī)定轉讓和繼承;

(3)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信托受益權的轉讓

11.1?本信托生效后,受托人應當向受益人交付《受益權證明書》。

11.2?信托期限內,受益人轉讓受益權,應當滿足以下全部條件:

(1)符合受益人大會通過的《信托受益權轉讓辦法》規(guī)定的受益權轉讓條件;

(2)持本合同、《受益權證明書》及受托人要求的其他身份證明文件,與受讓人共同到受托人住所地辦理轉讓登記手續(xù),換發(fā)《轉(受)讓受益權證明書》。未到受托人處辦理轉讓登記的,不得對抗受托人。

(3)按照信托本金的1‰向受托人繳納轉讓手續(xù)費。

11.3?因繼承發(fā)生的信托受益權轉讓,繼承人應持有效證明,參照11.2款(2)的規(guī)定辦理。

第十二條?信托的終止、清算與信托財產的歸屬

12.1?本信托生效后,未經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受益人不得變更、解除或終止本信托。

12.2?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之一終止:

(1)信托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同意;

(2)信托期限期滿;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12.3?本信托終止,信托財產按信托計劃規(guī)定清算。清算后的信托財產,按以下方式分配轉移給本信托的信托財產歸屬人。

(1)現(xiàn)金形態(tài)的信托財產由受托人以現(xiàn)金形式,按信托本金占計劃本金的比例,采用劃付至信托利益劃付帳戶的方式轉移給信托財產歸屬人。

(2)股權形態(tài)的信托財產,本信托終止時目標公司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受托人按本信托的信托本金占計劃本金的比例過戶至信托財產歸屬人名下,但信托財產歸屬人應當提前支付過戶費用,否則,受托人有權留置股權。信托終止時目標公司仍為有限責任公司的,由受托人按本信托的信托本金占計劃本金的比例過戶至信托財產歸屬人名下違反《公司法》第20條規(guī)定的,受托人無需與委托人、受益人、信托財產權利歸屬人另行協(xié)商,本信托及信托計劃視為終止條件不成立,本信托的信托期限自動延長至股權過戶法定條件具備之日止,延長信托期限內的受托人報酬由受托人與受益人另行協(xié)商。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即視為違約,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3.2?因委托人原因導致本信托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委托人違約,應承擔由此給受托人、信托計劃項下其他當事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和與本合同相關聯(lián)的事務產生爭議,當事人應當通過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能解決,訴訟由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通知、送達

15.1?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任何一方聯(lián)系地址和方式發(fā)生變化,應自變化之日起10日內通知其他方。信托期限內,受益人變更信托利益劃付帳戶,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受托人,并持本合同及受益人身份證件到受托人住所地辦理信托利益劃付帳戶變更確認手續(xù),未通知受托人的,不得對抗受托人。

15.2?本合同規(guī)定的送達為:

(1)送達方式:專人送達、掛號信、傳真、電報、電子郵件等方式,同時存放受托人營業(yè)場所備查;

(2)送達地址:本合同載明的地址;

(3)收到時間:專人送達的,受送達人書面簽收日;掛號信送達的,掛號信回執(zhí)所示日;傳真、電報、電子郵件送達的,收到回復日或成功發(fā)送確認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第十六條?其他事項

16.1?本合同規(guī)定的工作日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相應順延。

16.2?本合同自以下條件滿足之日起生效:

(1)委托人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2)受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16.3?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與受益人不是同一人的,另交每位受益人一份加蓋受托人印章的本合同的復印件。

16.4?信托計劃、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多個受益人一覽表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規(guī)定的,以信托計劃為準;本合同與信托計劃、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內容沖突的,優(yōu)先適用本合同。

第十七條?特別申明

17.1?委托人在簽署本合同前已認真閱讀和研究了本合同中的所有受托人免責條款,對其文字和法律含義無異議,并與受托人的理解完全一致。

17.2?當事人在簽署本合同前已認真閱讀和研究了本合同、信托計劃,對其文字和法律含義無異議,并與受托人的理解完全一致。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受托人(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文閱讀已結束,如果需要下載本文請點擊

下載此文檔
a.付費復制
付費獲得該文章復制權限
特價:5.99元 10元
微信掃碼支付
已付款請點這里
b.包月復制
付費后30天內不限量復制
特價:9.99元 10元
微信掃碼支付
已付款請點這里 聯(lián)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