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fā)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訂立抵押合同篇一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抵押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抵押合同 篇1抵押權人:
通訊地址:
電 話:
抵押人:
通訊地址:
電 話:
借款方 于 年 月 日向出借方 出具借條一份,為確保借款方按照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借款方(以下簡稱:抵押人)愿意以其在蘇盛農機有限公司購買的機器設備向出借方作抵押。出借方(以下簡稱: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設備抵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概況
1.抵押物名稱:(見附件——抵押物清單)
2.抵押物總價值為 元(大寫:),用于本次抵押的擔保額為 元(大寫:)。
第二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
本抵押合同擔保范圍為:主債權及利息、抵押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和訴訟費、保全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為調查抵押物下落或狀況而支付的調查費、運輸費、必要的維修和改良費用等賣方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贈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2.抵押人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jiān)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權利義務
(一)抵押權人的權利義務:
1.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jiān)督抵押物的保管情況,抵押人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
2.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二)抵押人的權利義務:
1.嚴格按照主合同規(guī)定時間主動履行債務。
2.抵押人在占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guī)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并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抵押人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抵押權人發(fā)現抵押人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抵押權人通知抵押人當即改正或提前實現抵押權。
3.抵押期間,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人應當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抵押權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4.抵押人應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yǎng)及有關稅賦等費用。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出售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優(yōu)先用于償還債務。
5.抵押期間,抵押物發(fā)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賠償金、補償金等應優(yōu)先用于償還債務。
第五條 抵押權的實現
1.抵押人到期還清債務后,抵押物權消失。
2.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超過應償還部分的,抵押權人應退還抵押人。
上述“期限屆滿”包括抵押權人依照主合同的約定或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包括主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的全部情形。
3.期限屆滿時,抵押權人有權利立即采取包括法律措施在內的任何方式和途徑停止抵押物的使用,并將抵押物轉移至抵押權人或司法機關的控制之下。抵押人同意自行承擔在此情況下可能發(fā)生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以及抵押人與任何第三方可能存在的任何合同和法律上的責任。
4.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時,可以直接和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實現擔保物權,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也可以向法院起訴實現抵押權。在提出請求以及
5.除本合同約定之抵押擔保外,為擔保主合同的履行還設定有其他擔保的,無論其他擔保是人或物的擔保,抵押權人均有權利首先依據本合同行使本合同確定的抵押權。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抵押人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毀損,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原狀或提供經抵押權人認可的抵押財產。
2.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的,抵押權人視情況要求抵押人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并可要求抵押人支付該債權總額 %的違約金。
3.抵押人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權限等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七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泰興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即使主合同被確認無效,抵押人仍以抵押物對債務人應履行義務承擔全部擔保責任。
3.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4.抵押權人提供的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權人(簽章): 抵押人(簽章):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擔保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2甲方:齊齊哈爾市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職務:總經理
地址:齊齊哈爾市建華區(qū)西園小區(qū)57號樓
乙方: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齊齊哈爾分行 法定代表人:于偉職務:行長
地址:齊齊哈爾市龍沙區(qū)南馬路318號
為促進甲乙雙方的業(yè)務開展,緩解齊齊哈爾市中小企業(yè)融資難的現狀,形成銀行、企業(yè)及擔保公司多贏的局面,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自愿在乙方分支機構開立賬戶,且為符合乙方貸款條件的企業(yè)提供融資擔保,并按擔保合同約定向乙方履行保證責任。
2、甲方向乙方承諾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保。
3、擔保的范圍為: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本協議中的貸款是指銀行表內外短期授信業(yè)務,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貸款、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保函等我行所有的期限在一年以內的短期授信業(yè)務,含個人經營性貸款業(yè)務。
4、甲方原則上只為期限在一年以內的短期授信業(yè)務提供擔保,需延長期限的,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以雙方簽定的保證合同為準。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5、甲方應在乙方開立保證金專戶,按照甲方所擔保項下所有業(yè)務金額的五分之一存入保證金。按照甲、乙雙方實際發(fā)生的合作擔保業(yè)務的余額的5倍對應的保證金部分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出。
協議簽署生效后,甲方應在乙方存入保證金壹仟萬元,三個月內追加存入保證金貳仟萬元。
6、甲方擔保額實行總量控制,融資擔??傤~最高不得超過甲方存入乙方保證金帳戶余額的5倍。甲方對單個主債務人提供的擔保責任金額最高不超過實收資本的10%。
7、甲方支持被擔保企業(yè)經營資金存入乙方有關的分支機構。
8、甲方應根據乙方需要,如實向乙方披露財務狀況、經營業(yè)績,特別是資金運用的情況,定期提交財務報表。
9、甲方代償后,應在30天內補足保證金,使融資擔保余額與保證金余額的比例控制在規(guī)定的放大倍數以內。如未在約定期限補足保證金的.,擔保授信額度暫停使用,待保證金繳存比例符合乙方授信要求比例再行恢復。
10、甲方的代償期限為二個月,即從貸款到期之日起,二個月內被擔保人仍未還清貸款本息,甲方應無條件地作為第一債務人向乙方清償,乙方從保證金專戶劃款,如被擔保企業(yè)已償還部分貸款本息,則甲方代為償付不足部分。
11、被擔保企業(yè)應為甲方提供反擔保。甲方為被擔保企業(yè)代償后,自動獲得代位求償權,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向被擔保企業(yè)進行追索,包括協助對擔保企業(yè)的抵押財產的變現。
1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不承擔擔保賠付責任:
⑴ 乙方與被擔保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甲方對變更部分不承擔擔保責任;
⑵ 乙方擅自給被擔保人的貸款辦理倒貸或展期,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或甲方對倒貸及展期后的貸款未經追認的,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⑶ 乙方和被擔保人惡意串通,造成擔保失誤,而被擔保人無力償還貸款的。
二、乙方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對于乙方推薦的企業(yè)所提供的各項數據資料,乙方應認真按照有關的信貸政策及業(yè)務操作流程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甲方擔保要求的企業(yè),甲方將優(yōu)先考慮為其提供擔保。
2、乙方對甲方擬擔保的貸款項目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貸款調查、貸時審查、貸后檢查及收回工作。
3、乙方在對甲方所擔保的貸款企業(yè)發(fā)放貸款后,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管理規(guī)定加強對貸款企業(yè)生產經營情況的監(jiān)控。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在取得借款企業(yè)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在擔保前為甲方提供被擔保企業(yè)的基礎資料,以協助甲方做好擔保前的各項準備,同時乙方在甲方對企業(yè)提供擔保的期間,若發(fā)現被擔保企業(y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款義務,或出現有關重大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手段等措施,盡可能減少損失。
5、被擔保貸款企業(yè)違約后,在符合國家法律及有關規(guī)定的情況下,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扣收被擔保企業(yè)和為被擔保企業(yè)提供反擔保的企業(yè)在乙方開立賬戶中的存款。
三、甲乙雙方共同的責任和義務
1、甲乙雙方有責任對現有貸款擔保項目進行監(jiān)督、檢查,原則上應為每季度至少一次。
2、甲乙雙方要監(jiān)督被擔保人嚴格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加強借款資金使用的監(jiān)管,并按借款合同的約定還本付息。如企業(yè)發(fā)生分立、合并、財產及法人代表的變更等重大事項時,雙方有相互告知的義務,并要求被擔保人配合辦理相關手續(xù)。
3、甲乙雙方可以相互推薦優(yōu)秀企業(yè)開展貸款擔保業(yè)務,并
可以對重點支持的企業(yè)定期共同進行信用等級評定。
4、甲乙雙方應建立信息溝通制度,對于調查結果及審查意見雙方有相互通報的義務,對符合擔保條件的客戶,甲方及時向乙方出具同意擔保的意向書。乙方應優(yōu)先進行貸款調查和審查,并將審查結果通知甲方。
四、其他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在業(yè)務開展中進一步完善、補充。
2、本協議下發(fā)生爭議的,雙方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4、本協議約定條款與乙方標準擔保合同文本的約定不一致的,以合同文本為準。
5、本協議的終止、解除,不影響本協議涉及的保證合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抵押合同 篇3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裝修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本著平等雙利,共同發(fā)展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甲方裝修簽訂本合同。雙方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地址:___。
二、工程項目及價格:
1.工程項目:房屋裝修(采用包工包料及家具);2.工程總價為:___。
三、甲方工作:
1.開工三日前要為乙方入場施工創(chuàng)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2.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工作場地、水源、電源等。
3.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jiān)督。
四、乙方工作:
1.施工中嚴格執(zhí)行施工規(guī)范、質量標準、安全操作堆積、防火規(guī)定,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2.嚴格執(zhí)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現場管理規(guī)定。
3.在施工過程中所發(fā)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各種責任。
4.一年內如工程發(fā)生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維修、維護。
5.須于___前完成所有工程項目。
五、付款方式:
甲方先預付工程款10%,工程進展期間再付25%,余款必須于工程完工驗收后10天內一次性全部付清。六、工程變更:
在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如需變更,雙方應當協商一致。由合同雙方共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及工期。工程變更協議,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根據。七、工期延誤:
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應當順延: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誤,工期應當順延:
1)工期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影響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責任造成工期延誤的其他情況。
八、附則: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執(zhí)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日期日期:
抵押合同 篇4出租人:
承租人:租賃合同(三)與
在廣州市海珠區(qū)共同簽署
目錄
章節(jié) 頁碼
第一條釋義………………………………………………………… 3
第二條反商業(yè)賄賂………………………………………………… 3
第三條租賃物權屬………………………………………………… 4
第四條租期及租賃物交付…………………………………………
第五條租金………………………………………………………… 5
第六條租賃物業(yè)維修責任及返還要求…………………………… 6
第七條轉讓和轉租…………………………………………………
第八條關于雙方權利義務的特別約定……………………………
第九條合同解除……………………………………………………
第十條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其他…………………………………………………………
租賃合同
編號: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等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 釋義
本合同中,雙方均認可除非另有說明,否則下列詞語應具有如下含義:
“本合同” 指 本合同及甲、乙雙方經共同簽署而作出的對本合同之補充、修
正或解釋等特別約定;
“標的物業(yè)” 指 位于市路號 層 房位臵之房屋及“租賃物業(yè)”
“租賃物”
“標的區(qū)域” 指 標的物業(yè)內,乙方所承租的部分,即,及該部分所應享“租賃區(qū)域” 有的標的物業(yè)之附屬區(qū)域及附屬配套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于地
下餐廳、員工宿舍、倉庫、辦公室、電梯、消防泵房、熱水泵房、配電房等)。租賃面積為平方米。(詳見附件《建筑物平面
圖》)
“一切損失” 指 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損失,裝修損失,預期可得利潤損失,律師 費用,調查費用,差旅費用等 其附屬房屋、公共分攤物業(yè)、房屋外墻、屋頂、場地院落及必要的進出口、汽車通道等。
“經營損失” 指 按每日2萬元計算
“裝修損失” 指 按裝修發(fā)票總額除以10年均攤值乘以未履行合同年數
二 反商業(yè)賄賂
2.1 在與乙方洽談、簽約過程中,甲方不得主動或被動的向乙方有關工作人員進行任何的商業(yè)賄賂,包括但不限于暗中向乙方有關工作人員給予金錢、物品(價值人民幣500元以上)或是進行其它的賄賂行為。
2.2 甲方違反第2.1條的,乙方有權:
a 直接解除合同,甲方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并須額外向乙方按照本合同第10.3條的約定進行賠償;
b 不解除合同,甲方按當年租金總額向乙方進行賠償。
c 向有權機關舉報甲方的行為。
2.3 乙方反商業(yè)賄賂舉報,甲方可隨時通過該舉報郵箱反映乙
方工作人員之索賄行為。
三 租賃物狀況
3.1甲方承諾并保證如下事項:
a.標的物業(yè)(包括其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物)除本合同3.2披露情況外,未設定其他任何擔保,也不存在其它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等任何糾紛。
b.標的物業(yè)符合政府規(guī)定的規(guī)劃、環(huán)保、衛(wèi)生、消防、建設等部門的要求或標準,并已通過整體驗收合格,也未被法院或其它機構采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
c.標的物業(yè)可以被乙方合法承租并可合法用作酒店經營等商業(yè)用途。
d.具有標的物業(yè)、標的區(qū)域于本合同項下的合法出租權及收益權并提供相應證明,該等權利為充分、完整、惟一且無暇疵。
e.甲方已向有關政府部門了解并保證,在簽署本合同時,標的物業(yè)的使用功能、土地使用性質符合市政府關于規(guī)劃管理單元控制性規(guī)劃的內容,規(guī)劃部門未就標的物業(yè)的全部或部分作出拆遷、征用、舊城改造的安排。
3.2 標的物業(yè)已于年 月 日抵押給銀行,貸款,貸款期
限為 至,銀行現已同意本租賃合同,并出具了《抵押權人同意書》(見合同附件)。
甲方提供標的物業(yè)權屬證照復印件作為本協議附件,承諾該等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并承諾該等證照為真實、合法、有效且無遺漏。標的物業(yè)的權屬證照情況為:
房產證 份,編號為,租賃物業(yè)所有權人為甲方,建筑面積共平方
米;租賃物業(yè)建筑結構為 結構;房屋用途為。
3.3甲方特別承諾并保證:標的物業(yè)房產及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用途、性質、結構、承重、安全性等方面均合法合規(guī),以及物業(yè)在抵押的狀況均不會影響乙方正常、合法地用于酒店經營。若因上述任一方面的問題導致乙方的租賃使用受到限制或無法使用全部的租賃區(qū)域,或乙方無法正常及時辦理酒店正常經營所需的消防、衛(wèi)生、環(huán)保、特種行業(yè)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照的,甲方負責辦理上述所有證照,并承擔所有費用,且因此而產生的租金損失由甲方承擔。
如因甲方或標的物業(yè)原因導致乙方未能在申請辦理證照之日起30日內獲取所有經營所需證照的,則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并按本合同10.1承擔違約責任。若乙方同意不解除合同的,則甲方同意延長免租期到乙方取得所有經營所需證照之日止,且甲方仍應按前款相關規(guī)定履行義務。
除前述情況下,乙方經營所需證照由乙方負責辦理,辦理證照所需正常費用由乙方負責,但甲方須在乙方發(fā)出協助通知后10日內提供辦理證照所需的全部文件。
3.4 乙方承租甲方標的區(qū)域用于酒店經營(含酒店配套經營服務)用途。
四 租期及租賃物交付
4.1該租賃物業(yè)租賃期自起租日起至結束日止共計 年。即:
租賃期限起租日為: ;
租賃期限結束日為:。
4.2甲方應于起租日之前交付標的區(qū)域。甲方同意,自起租日起至年 月 日(首次支付租金日)為免租期,免租期共計 天,在此期間,乙方可無償使用租賃區(qū)域。具體交付日以雙方簽署確認的《物業(yè)交接確認書》為準。但局部交付、交付標的存在主體結構或配套設施與合同約定不一致等問題均視為遲延交付(不視為完全交付),此情況下《物業(yè)交接確認書》不作為完全交付的依據,交付日自完全交付租賃物業(yè)開始計算。
4.3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租賃物業(yè),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xù)承租該物業(yè)的,則應于租賃期屆滿前30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續(xù)租要求,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五 租金
5.1 自計租日起,租金如下表:
抵押合同 篇5第一章總則
根據《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guī)定,為了確保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發(fā)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權的實現,乙方愿意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從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根據_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體債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以下簡稱債券持有人),與乙方和丙方簽訂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丙方作為債券發(fā)行人,在此承諾對此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協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權利的期限為:在抵押登記機關登記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項下權利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債權人分別或聯合行使。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擔保,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定義
第一條債券發(fā)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發(fā)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丙方。
第二條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丙方發(fā)行的專門用于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抵押人——即本合同項下乙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抵押資產為丙方發(fā)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抵押權人——指丙方發(fā)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抵押權——指在抵押擔保法律關系成立后,當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義務時,甲方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以抵押資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資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抵押資產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甲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甲方聲明
第七條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出租、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轉讓行為無效,甲方仍可對抵押資產行使權利;
2.任何第三人對債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再設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為無效;
4.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只能用于防范特種金融債券到期兌付風險;
5.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償債務,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記機關解除抵押登記;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每年投保財產險,并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7.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不足抵償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第四章乙方聲明及保證
第八條乙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及保證:
1.乙方董事會已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進行抵押;
2.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權;
4.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權屬方面不存在任何爭議;
5.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規(guī)定;
6.設立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7.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設立過任何抵押和轉讓;
8.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jiān)管;
9.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如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并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通知甲方;
10.根據《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托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之規(guī)定,甲方作為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簽訂本合同,債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權,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權,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11.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債務未獲清償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資產的抵押登記;
12.當本合同項下的設定的抵押物價值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它資產進行抵押,直至足以擔保償還丙方發(fā)債本息等項費用的價值時止;
13.乙方保證每依法進行營業(yè)執(zhí)照年檢,并在其營業(yè)執(zhí)照有效期滿之前,續(xù)辦工商登記手續(xù)。
第五章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資產_________。
抵押合同 篇6擔保協議書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衡水廣泰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債權的確認
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甲方債權為人民幣 元,其中包括借款本金元,利息 元。二、債權的擔保
1、乙方將位于廣泰瑞景城的地下車位號至號,車位具體信息見乙方提供的草圖),每個車位元,合計折價 元,以出售給甲方的方式作為甲方債權的擔保,擔保期為月。2、乙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繼續(xù)出售上述車位,所得價款只能用于清償第一條所指乙方債務。乙方將擔保車位出售給第三人之前,甲方向乙方出具解除該車位擔保、同意出售的書面通知。
3、擔保期滿乙方不能清償第一條所列債務的,或在擔保期滿前乙方經營狀況惡化、或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的,乙方同意以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價格折價抵償第一條所指乙方債務。
三、排他性效力
本協議具有排他性效力,其他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均以本協議為準。乙方提供的車位草圖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衡水廣泰房地產開發(fā)有限
公司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訂立抵押合同篇二
有關抵押合同模板合集七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fā)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抵押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抵押合同 篇1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簽署了編號為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為了保障甲方在該合同項下債權的安全,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礦業(yè)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以其合法擁有的采礦權向甲方設定抵押擔保一事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設定抵押的合同項下的采礦權(以下簡稱“抵押物”),其采礦許可證編號為:_________,有效期自 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審批發(fā)證機關為_______(以下簡稱“發(fā)證機關”)。采礦許可證的復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一。
2、抵押物系乙方通過_________的方式,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依法獲得的。
3、抵押物的礦區(qū)地理位臵為:______________。
4、抵押物的礦區(qū)范圍坐標為:______________。
5、抵押物的礦區(qū)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
6、抵押物的開采礦種為: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的生產規(guī)模為:__________________。
8、截止 年月,抵押物占有且經備案的資源儲量情況如下。
9、雙方確認或經評估的抵押物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雙方確認認書或抵押物的評估報告原件見本合同附件二。
1、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為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
2、本合同所稱“到期(屆滿)”包括主債務履行期屆滿和甲方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
3、抵押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損害賠償金、以及甲方為實現抵押權所發(fā)生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等其他相關費用。
4、本合同抵押權的效力及于礦區(qū)范圍內的全部基礎設施和地上附著物。
5、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第一順位的優(yōu)先受償權,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時無須首先或同時向借款人或其他擔保人追索,而可按法律規(guī)定從處臵抵押物所得價款中優(yōu)先受償。
本合同簽訂后的1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向發(fā)證機關提交辦理抵押備案所需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請采礦權抵押備案的報告;采礦權抵押申請書;____縣(市、區(qū))、州(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出具的乙方按規(guī)定繳納采礦權使用費、采礦權價款及礦產資源補償費的證明材料、采礦權權屬無爭議及是否同意抵押的意見;由資源稅征收管理部門出具的資源稅繳納情況的證明材料;采礦許可證正本、副本復印件;雙方確認的抵押物價值說明或采礦權價款評估報告;雙方有關證照復印件;抵押合同;發(fā)證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截止到抵押備案之日:
(1)抵押物的采礦許可證是真實、合法、有效的;乙方對抵押物擁有完整無瑕疵的權利;
(2)抵押物不存在與其他礦權重疊或交叉的情形;
(3)乙方遵守了有關法律、法規(guī)關于勞動安全、土地復墾和環(huán)境保護的規(guī)定;
(4)乙方不存在未經審查批準擅自出租、非法承包、轉讓或與他人合作開采的行為;
(5)乙方不存在采用破壞性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的行為;
(6)抵押物未設定其他任何抵押權;
(7)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涉及訴訟或被司法查封、凍結的情況;
(8)乙方已依法辦理了采礦用地報批手續(xù);
(9)乙方已完成了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授權、批準(除發(fā)證機關的批準外)等程序;乙方設定本合同項下的抵押,不會違反其公司章程,不會違反其與其他任何第三方簽署的協議。
2、乙方承諾:本合同簽署后,乙方仍將依法履行礦業(yè)權人各項義務,以確保抵押物的合法、有效存續(xù),并確保抵押物始終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規(guī)定的轉讓條件。
1、抵押期間,乙方應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書面報告(以下簡稱“定期報告”),該報告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乙方的生產和銷售情況;
(2)借款資金的使用情況;
(3)抵押物礦區(qū)的開采情況、礦產品的銷售情況;
(4)乙方履行安全生產及環(huán)境保護義務的各項情況;
(5)與抵押物有關的各項稅、費的繳納和支付情況;
(6)可能導致抵押物不能通過年度檢查或延續(xù)登記的各種因素、情況(如有)。
2、抵押期間,除本合同五1所述的定期報告外,甲方還有權隨時要求乙方提供與抵押物有關的各種情況的臨時報告(以下簡稱“臨時報告”)。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該書面要求后日內向甲方提供臨時報告。
3、抵押期間,抵押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毫不遲延地向甲方作出口頭或書面報告:
(1)無論何種原因,抵押物的價值可能或者已經發(fā)生實質性貶損的;
(2)抵押物難以通過年度檢查或獲得延續(xù)登記的;
(3)抵押物可能或者已經被國土資源部門注銷或吊銷的。
4、抵押期間,乙方擬轉讓抵押物的,需事先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該書面報告應載明擬受讓人姓名/名稱、擬轉讓的價格和條件。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抵押物。
1、乙方所做的陳述、保證和承諾與實際情況有任何出入,或乙方違反了其所作的任何陳述、保證和承諾或合同第五條項下的報告義務的,甲方有權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就抵押物行使抵押權,并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抵押期間,乙方違反或未履行其法定義務,致使抵押物不能通過年度檢查、獲得延續(xù)登記,或被國土資源部門依法注銷或吊銷的,甲方有權宣布貨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給其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
1、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及抵押人違反陳述與保證、特別約定事項等導致債務被宣布提前到期的),甲方未受清償時,或者發(fā)生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甲方有權處分抵押物的情況時,甲、乙雙方可依法協商共同委托湖南省國土資源交易中心將抵押物進行拍賣或變賣,2、因本條所發(fā)生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抵押權人有權從其處分抵押物所獲的款項中直接劃收。
甲方:(簽字蓋章)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 篇2甲方:新鄉(xiāng)博世泰爾齒輪有限公司
乙方:新鄉(xiāng)市發(fā)展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20xx年5月 日甲方向乙方申請貸款擔保,貸款額度1000萬元,期限1年。雙方經平等協商,將甲方所有的價值1800萬元的機器設備向乙方做抵押反擔保,并已經在獲嘉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F甲方再次向乙方申請貸款擔保,貸款額度為500萬元,期限1年。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依法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1、反擔保抵押合同中的擔保額為1000萬元,現將其增至1500萬元,抵押財產價值不變。
2、原擔保期限自20xx年5月日——20xx年5月 日,現延長至20xx年8月 日。
20xx年5月 日的擔保到期后,甲方不得將抵押財產再次抵押給他人,以保障20xx年8月 日的貸款按時償還。
3、20xx年5月 日的貸款到期后,乙方要求變更機器設備抵押登記,甲方應予以協助,不得推諉。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另行提供等值擔保。
4、本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5、本補充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6、本補充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3抵 押 人(以下稱甲方):
配 偶: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貸款擔保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附件:抵押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元整,實際抵押額為 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鑒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yōu)先受償。
第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償債期限已到,債務未依約償還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
2.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3.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九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期償還債務的,抵押權終止。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該債權總額 20 %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權限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字、蓋印):
乙方:(簽字、蓋印):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
抵押合同 篇4抵 押 人: 身份證號碼: 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車輛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車輛抵押。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車輛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車輛型號及車牌號為:○1 和○2。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
第四條 抵押車輛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車輛承擔維修、養(yǎng)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車輛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jiān)督。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車輛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fā)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 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合同簽定時間:
抵押合同 篇5第三十八條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第三十九條抵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guī)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第四十條訂立抵押合同時,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
第四十一條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1、債務人有多個債權人時,而將其全部財產抵押給其中一個債權人,因此喪失了履行其他債務的能力,損害了其他債權人的合法權益,這種抵押合同無效;
2、對國有企業(yè)業(yè)已確認為關鍵設備、成套設備或重要建筑物設立抵押而未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抵押合同無效;
3、破產企業(yè)在法院受理企業(yè)破產案件前六個月至破產宣告期間,對原沒有抵押的`債務設定的抵押而簽訂的抵押合同無效;
4、債務人與個別債權人惡意串通,將其大部分財產抵押給一個債權人,從而喪失履行其他債務能力的,該抵押合同無效。
綜上,抵押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四種,詳細內容已經在上文中介紹過了,希望對您了解抵押合同效力的內容有所幫助。
抵押合同 篇6典當行(全稱):xx典當有限公司
當 戶(全稱):
根據《典當管理辦法》、《合同法》、《擔保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關于典當
1、典當種類:
2、典當用途:
3、典當金額: 根據抵押(質押)物評估價值 的 %發(fā)放。
4、典當期限:
(1)典當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當期不足5天的,按5天計算。
(2)本合同記載的典當金額、發(fā)放日期、到期日期與當票不一致時,以當票記載為準。當票為本合同的主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月綜合服務費率
根據當戶所提供抵押物的地理位置、物品狀況、質量等實際情況,執(zhí)行典當月綜合服務費為 ‰,在發(fā)放當金時一次性扣收。
第二條 關于抵押物
1、地理位置:
2、抵押物權屬證件號碼及面積:
3、訂立本合同的同時,當戶必須到 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費用自負。
第三條 典當行的權利和義務
1、典當行有權了解當戶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產品物資庫存和借款使用情況,有權要求當戶提供所需的證(照)件及相關資料。
2、當戶出現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四條第4、5、6、7項所列的足以影響典當行權益的行為或情形,典當行有權停止發(fā)放當金或提前收回典當本金。
3、典當期限或續(xù)當期限屆滿后,當戶應在5日內贖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xù)當即形成絕當,如形成絕當,典當行有權按《典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委托拍賣行進行公開拍賣或由典當行自行出售,所得款項用以償還拍賣費用、貸款本金、綜合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剩余部分退還當戶,不足部分向當戶追索。
4、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當戶發(fā)放當金。
第四條 當戶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當金。
2、按時歸還當金。如不能按時歸還當金時,須提前 天與典當行協商續(xù)當事宜,辦理續(xù)當手續(xù)的同時交納續(xù)當期的綜合服務費。
3、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當金,不得擠占、挪用當金。
4、當戶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yè)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典當行債權實現的行為,應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經典當行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實施上述行為。
5、當戶發(fā)生除前項所述行為之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產、歇業(yè)、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仲裁,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典當行,并落實典當行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6、當戶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典當行并征得典當行同意。
7、當戶必須保證當期內抵押物狀況良好,若抵押物出現損毀、破壞等減值現象時,當戶必須采取措施恢復抵押物的價值,如不能及時恢復價值,則應提供典當行認可的其他抵押物或擔保措施。
8、當戶如出現變更營業(yè)執(zhí)照及其所載事項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典當行。
9、當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有關法律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 提前還款
1、當戶提前還款,應提前通知典當行,協商還款方式。
2、當戶提前還款,典當行退還剩余天數綜合服務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典當行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當戶發(fā)放當金,視情況以適當方式補償當戶損失。
2、當戶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當金,逾期5日即形成絕當,典當行有權按照約定處理絕當物品。
3、當戶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典當行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宣布本合同立即到期或采取相應資產保全措施。
第八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時,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屬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在訴訟期間內,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繼續(xù)有效。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合同數量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注意事項
典當行已提醒當戶注意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出全面、細致、準確的了解,并應當戶的要求做出相應說明。本合同一經簽訂,典當行即視合同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本頁剩余部分無正文)
(本頁簽字、蓋章專用)
當 戶: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典當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7合同編號:
抵押人:
抵押權人:
甲方(抵押人):見本合同“立約人信息”條款的約定
乙方(抵押權人):見本合同“立約人信息”條款的約定
為保障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愿意為本合同第十五條約定的主合同項下所形成的債權提供最高額抵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抵押財產
二、抵押財產因故換發(fā)新的所有權或其他權利證書(明),導致本合同
“抵押財產清單”或者乙方收執(zhí)的他項權利(抵押權)證書或抵押權證明文件與上述新的權利證書(明)或登記機關的登記簿相關記載不一致的,甲方不得以此為由拒絕承擔擔保責任。第二條 擔保范圍及擔保責任的最高限額
如甲方根據本合同履行擔保義務的,該最高額按履行的金額相應遞減。
第三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限內到相應的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甲方應于抵押登記完成之日將抵押財產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正本原件及其他權利證書交乙方持有。
第四條 主合同變更
二、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出現下列任一情況而減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隨之轉讓,甲方應協助乙方及該第三人辦理抵押變更登記手續(xù)。第五條 抵押財產的占有與保管
乙方有權對抵押財產進行檢查,并可要求甲方將抵押財產權利憑證的正本交乙方保管。
甲方不因此免除前款中的義務,同時應對該第三方的行為承擔責任。
如果乙方因此遭到索賠而承擔了責任,或為甲方墊付了賠償金,則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六條 抵押財產的保險
保險人應當具備法定資質和良好信譽。
保險單上應特別注明:乙方為保險賠償金的優(yōu)先受償人(第一受益人);變更保險單應經過乙方書面同意;一旦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財產已投保但保險單未注明上述內容的,應對保險單作出相應的批注或變更。
如果保險期間屆滿時,甲方擔保的債權未全部受償的,甲方應當續(xù)保,對保險期間作相應延長。
五、就抵押財產取得的保險賠償金,乙方有權選擇下列方法進行處理,甲方應協助辦理有關手續(xù):
甲乙雙方有關抵押財產保險的約定見本合同第十七條。第七條 對甲方處分抵押財產的限制
乙方有權選擇本合同第六條第五款第(一)至
第八條 第三方妨礙
若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擔保。
甲方因上述原因取得的賠償金或補償金,應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乙方有權選擇本合同第六條第五款第(一)至(四)項約定的任一方法對上述款項進行處理,甲方應協助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九條 抵押權實現
若以抵押財產抵償乙方債權的,上述暫定價值并不作為抵押財產抵償乙方債權的依據,屆時抵押財產的價值應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依法公平評估確定。
訂立抵押合同篇三
關于抵押合同模板匯總七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fā)揚,人們愈發(fā)重視合同,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正規(guī)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抵押合同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抵押合同 篇1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借款協議簽訂后2日內支付。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利息按
第三條、乙方為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作為抵押擔保,房產位于,房產證號為,土地證為。
第四條、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5日內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后15日內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房屋作價元,借款數額經結算補足差價后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xù)。
第五條、抵押房產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范圍內按第四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條、房產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guī)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zhí)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 篇2(合同編號:晉百動質字第 號)
甲方:
乙方:晉城市百業(yè)千行典當有限責任公司
依據《合同法》、《擔保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甲方自愿將其有權處分的財產質押給乙方,取得相應當金,到期后贖回。經乙方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質押典當的財產為:(附詳細當物清單及出當人所有權證明):
(1)當物名稱:
(2)規(guī)格:
(3)數量:
(4)帳面價格: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典當財產估價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折當率為_%,實際典當額為_____(大寫)元整。月綜合費率為___ %,月綜合費用_________(大寫)元乙方給付當金時一次性扣收。免收利息。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將當物移交乙方占有,從乙方實際收到甲方當物時本合同生效。
第四條 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當物,并不得挪用。
第五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本合同約定期限。如本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xù)。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準轉讓質押物。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簽定、登記,運輸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物。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當金及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當金及相關費用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按合同約定期限履行完合同的,質押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當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當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3)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當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附:質押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公民或非法人單位,應由該公民簽字或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經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
抵押合同 篇3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抵押人連帶責任保證人):
乙方因購買復合肥原料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提供房屋和土地為其抵押擔保并自愿擔任連帶責任保證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guī)定三方就借款、抵押等相關事宜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借款金額:人民幣肆佰萬元整(小寫:人民幣400萬元整)。
借款用途:購買復合肥原料。
借款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月,期限屆滿即歸還本金及利息。借款利息:如乙方按期還款,則借款期間按月息2%計算;如乙方不能按期還款,則自借款之日起乙方按月息3%支付利息直至借款全部還清,同時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還款金額部分萬分之八的違約金。
第二條丙方愿以其享有土地使用權的位于郴州市沿江路6號和壹舍a棟202(土地使用權證號:郴國用(20xx)第s00074號;產權證號:郴房權證蘇仙字第711017836號)土地和房屋為乙方該項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并自愿擔任連帶責任保證人。
1、抵押物權利憑證:郴國用(20xx)第s00074號;郴房權證蘇仙字第711017836號)。
2、抵押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全部借款為止。
3、乙方、丙方保證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第三條如乙方不能按期還款,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均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通過司法強制措施拍賣抵押物償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甲方實現債權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
第四條抵押借款合同簽訂后,應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辦理抵押登記時房管部門提供的合同不是本合同的變更或替代,權利義務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第五條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爭議,由三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方簽字蓋章生效,三方各執(zhí)一份,辦理抵押登記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年月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抵押合同 篇4借款人(債務人)
抵押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叁仟萬元整,小寫:¥30000000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8個月,自20xx年4月20日起到20xx年12月19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月利率為(大寫):百分之二即(小寫):
借款方除按上述規(guī)定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服務費。
第五條 還款方式:
借款人按月結清利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20日,借款到期時息隨本清。
第六條 提前還款: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但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的服務費不予退計。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一個月內不按時結清利息的。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jiān)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3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5、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清借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處置抵押物。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
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房屋所有權證號:權證 字第 號,建筑面積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已出租的經貸款人同意,并留存出租合同。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
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叁仟萬元整,(小寫):¥30000000元。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自簽訂后3日內(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xù)。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注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范圍:
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 權利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五條 抵押注銷: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后3日內(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清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借款人應另行向貸款人(含全部貸款本金和未付利息)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1%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1%的違約金:
(1)貸款人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和利息三日內(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
(2)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
(3)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手續(xù)的行為。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3份,合同各方各執(zhí)一份。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抵押合同 篇5抵押人:====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地:=================== 郵編:============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電話:====================== 傳真:==============
抵押權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地:===================== 郵編:========
電話: ===================== 傳真:==========
為擔保本合同第一條所述“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抵押人自愿將其享有合法處分權、并列入后附抵押物清單的財產為抵押權人的債權設立抵押擔保。雙方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的詞語解釋依據主合同確定。
第一條 主合同
本合同之主合同為:
抵押權人與榆林市凱愛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之間簽署的編號為《20xx年陜中銀靖短借字003號》的短期《流動資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訂或補充。
第二條 主債權
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構成本合同之主債權,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zhí)行費用等)、因債務人/被擔保人(反擔保情形下,下同)違約而給抵押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三條 抵押物
抵押物有關情況見附件“抵押物清單”。
抵押期間,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yōu)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第四條 抵押登記
依法需要辦理抵押登記的,在本合同簽訂后 15 日內,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抵押登記事項發(fā)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第五條 抵押物的占有和保管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權利憑證應交由抵押權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隨時接受并有效配合抵押權人及其委派的機構和個人對抵押物進行的檢查。
抵押人應妥善保管、保養(yǎng)和維護好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抵押人應及時進行,并承擔相應費用。
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全部和部分轉讓、出租、出借、以實物形式出資、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債權或向抵押權人指定的第三方提存。
第六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處理
在本合同主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前,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并為抵押權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抵押人不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債務,債務人不按要求履行債務的,抵押權人有權行使抵押權。
如果由于自然災害、意外事件、侵權行為及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價值減少的,抵押人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并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 孳息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本合同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其他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權人有權收取該抵押財產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權人未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的除外。
前款規(guī)定的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第八條 擔保責任的發(fā)生
如果債務人/被擔保人在任何正常還款日或提前還款日未按約定向抵押權人進行清償,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及本合同的約定,行使抵押權。
前款所指的正常還款日為主合同中所規(guī)定的本金償還日、利息支付日或債務人/被擔保人依據該等合同規(guī)定應向抵押權人支付任何款項的日期。前款所指的提前還款日為債務人/被擔保人提出的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提前還款日以及抵押權人依據合同等規(guī)定向債務人/被擔保人要求提前收回債權本息及/或其他任何款項的日期。
第九條 抵押權行使期間
在擔保責任發(fā)生后,抵押權人應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內行使抵押權。
若主債權為分期清償,則抵押權人應在基于最后一期債權起算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日前行使抵押權。
第十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擔保責任發(fā)生后,抵押權人有權與抵押人協議將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清償主債權。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有權依法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物。
處分抵押物所得款項在優(yōu)先支付抵押物處分費用和本合同項下抵押人應償付給抵押權人的費用后,用于清償主債權。
主債務在本合同之外同時存在其他物的擔保或保證的,不影響抵押權人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及其行使,抵押權人有權決定各擔保權利的行使順序,抵押人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不得以存在其他擔保及行使順序等抗辯債權人。
第十一條 本合同與主合同的關系
主合同雙方解除主合同或者使主合同提前到期的,抵押人對于主合同項下已發(fā)生的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主合同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內容,除涉及幣種、利率、金額、期限或其他變更導致增加主債權金額或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情形外,無需征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人仍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對變更后的主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在需征得抵押人同意的情形下,若未征得抵押人書面同意或抵押人拒絕的.,抵押人對增加部分的主債權金額不承擔擔保責任,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則抵押權行使期間仍為原定期間。
抵押權人為債務人/被擔保人開立信用證后,又相繼與之敘做進口押匯融資或其他形式的后續(xù)融資,無需征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人對這些融資仍以本合同承擔連續(xù)的不間斷的擔保責任。抵押人應與抵押權人在進口押匯協議或其他后續(xù)融資協議簽署 日內依法辦理抵押登記。
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上存在其他抵押權人的,未經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上述變更不得對其產生不利影響。
第十二條 聲明與承諾
抵押人聲明與承諾如下:
1、抵押人依法注冊并合法存續(xù),具備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并對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2、抵押人保證抵押物之上沒有其他共有人,或者雖有共有人但抵押人已獲所有共有人的書面許可。抵押人承諾在簽署本合同前將該書面許可交抵押權人保存;
3、抵押人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內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抵押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已經按照企業(yè)章程或者其它內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權。
抵押人為第三人且為公司的,抵押人提供該擔保,已經按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其公司章程對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guī)定的,本合同項下擔保未超過規(guī)定的限額。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會違反對抵押人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協議或其他法律文件;抵押人已經或將會取得設置本抵押所需的一切有關批準、許可、備案或者登記;
4、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5、抵押人未向抵押權人隱瞞截止本合同簽訂日在抵押物上存在著的任何擔保物權;
6、若在抵押物上設置新的擔保物權、抵押物被查封或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抵押人應及時通知抵押權人。
7、抵押物為在建工程的,抵押人承諾在該抵押物上不存在第三人的優(yōu)先受償權;如存在第三人的優(yōu)先受償權,抵押人承諾使該第三人出具放棄優(yōu)先受償權的書面聲明,并交抵押權人執(zhí)管。
第十三條 締約過失
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拒絕或者拖延辦理抵押登記,或因為抵押人的其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生效,抵押權不能有效設立的,構成締約過失。由此使抵押權人受到損失的,抵押人應對抵押權人所受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以下情況之一即構成或視為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違約:
1、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的規(guī)定,擅自轉讓、出租、出借、()以實物形式出資、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處分抵押物;
2、抵押人以任何方式妨礙抵押權人依法和根據本合同有關規(guī)定處分抵押物;
3、發(fā)生本合同第六條所述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情形,抵押人不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4、抵押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聲明不真實或者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諾;
5、抵押人違反本合同中關于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其他規(guī)定;
6、抵押人終止營業(yè)或者發(fā)生解散、撤銷或破產事件;
7、抵押人在與抵押權人或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機構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fā)生違約事件。
出現前款規(guī)定的違約事件時,抵押權人有權視具體情形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抵押人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
2、全部、部分調減、中止或終止對抵押人的授信額度;
3、全部、部分中止或終止受理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項下的業(yè)務申請;對于尚未發(fā)放的貸款、尚未辦理的貿易融資,全部、部分中止或終止發(fā)放和辦理;
4、宣布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項下尚未償還的貸款/貿易融資款項本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5、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終止或解除抵押人與抵押權人之間的其他合同;
6、要求抵押人賠償因其違約而給抵押權人造成的損失;
7、行使抵押權;
8、抵押權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五條 權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權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擔部分或全部義務、責任,并不構成該方對該權利的放棄或對該義務、責任的豁免。
一方對另一方的任何寬容、展期或者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均不影響其根據本合同及法律、法規(guī)而享有的任何權利,亦不視為其對該權利的放棄。
第十六條 變更、修改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或修改,任何變更或修改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合同在其項下權利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前不得終止。
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采用與主合同之約定相同的爭議解決方式。
在爭議解決期間,若該爭議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則該其他條款應繼續(xù)履行。
第十八條 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其它附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抵押物清單;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
1、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2、若抵押權人因業(yè)務需要須委托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機構履行本合同項下權利及義務,抵押人對此表示認可。抵押權人授權的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機構有權行使本合同項下全部權利,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或提交仲裁機構裁決。
3、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約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對雙方及各自依法產生的承繼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4、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及聯系地址,并承諾在通訊及聯系地址發(fā)生變更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5、本合同中的標題和業(yè)務名稱僅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對條款內容及當事方權利義務的解釋。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與抵押權設立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簽字人簽署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但依法需要辦理抵押登記的,則自抵押登記手續(xù)辦理完畢之日起生效。
抵押權于合同生效之時設立。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雙方及債務人/被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抵押人:============= 抵押權人:=======
有權簽字人:====== 有權簽字人:========
抵押合同 篇6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與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主合同),為保障乙方在主合同項下享有的債權得以實現,甲方自愿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為債務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但保。甲方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設定抵押的房地產如下:房地產坐落 區(qū) 小區(qū) 街(路)號(附 號)棟 單元 樓 號房地產名稱房屋結構所有權人房屋所有權證號預售合同備案號建筑總面積(平方米)抵押房產面積(平方米)土地使用權證號 用地總面積(平方米)抵押房產分攤土地面積(平方米)建筑總樓層抵押樓層使用性質房地產狀況四至 東: 南: 西: 北: 以下欄目僅供在建工程填寫《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編號已交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施工進度及工程竣工日期《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編號已投入工程款已完成工作量和工程量
第二條 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__數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 債務履行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房地產的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抵押房地產由甲方占用與管理。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房地產承擔維修養(yǎng)護義務,負責抵押房地產的安全與完好,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jiān)督。如果抵押房地產人為毀損、滅失以及發(fā)生其他使抵押房地產價值減損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復抵押房地產,或在_____天內重新提供相應的經乙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第五條 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為乙方主債權_______________萬元,占主債權____ %,及由此產生的附屬債權。
第六條 本合同抵押期限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約定: 1、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2、不作約定。
第七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三十天內,由甲乙雙方共同到xx市房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
第八條 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書面告知乙方,并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執(zhí)行: 1、重新設定抵押房地產,變更抵押合同,甲乙雙方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抵押登記手續(xù);2、甲方以拆遷受償價款償乙方在本合同擔保范圍內的主債權及附屬債權。
第九條 抵押房地產的轉讓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執(zhí)行: 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的房地產全部或部分進行轉讓、抵償第三方債務、贈與或以其他方式處置;2、甲方將抵押的房地產全部或部分進行轉讓時,應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讓人轉讓房地產已經抵押的情況,轉讓價款須交乙方指定的機構提存。
第十條 抵押房地產的再抵押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執(zhí)行: 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再進行抵押;2、甲方將抵押房地產余額部分再次抵押時,應通知乙方并告知新抵押權人抵押房地產已經抵押的情況,但所擔保債權不得超出余額部分的____%。
第十一條 抵押房地產的出租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執(zhí)行: 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對外出租;2、甲方出租抵押房地產時,應當將設置抵押的情況告知承租人,且租金收入須交乙方指定的機構提存。
第十二條 本合同其他約定按下列第________項執(zhí)行: 1、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的房地產作重大改裝減損其價值,或改變其用途;2、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債務人和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第十四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簽訂;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份,登記機關存___份。
抵押合同 篇7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一九 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男,一九 年月日出生,現住,公民身份證號碼。丙方:(抵押人):,女,一九 年 月 日出生,現住,公民身份證號碼。xxx,女,一九xxx年xxx月xxx日出生,現住臺州市椒江區(qū)xxx,公民身份證號碼xxx。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保證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據乙方申請,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計 xxx萬元整(¥xxx0000)。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經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借款利率:月息按貳分半計算。
第四條 借款期限: xxx 月,自20xx 年 xxx 月 xxx 日起至 20xx年xxx月xxx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放款日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借據,乙方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借款的償還:利息按月結清,月初支付當月利息。本金在借款日期結清,同時甲方應當歸還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據。
如推遲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滯納金千分之五。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fā)生下列事項的,甲方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fā)生時,宣布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提前還款函》規(guī)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二)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fā)生變故或抵押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義務或甲方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發(fā)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第七條 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坐落在臺州市椒江區(qū)xxx小區(qū)5幢東5房屋「房屋所有權證號為房權證臺字第xxx號,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分別為臺開國用(xxx)第xxx號」登記在抵押人名下,抵押人上述房屋已經于二00xxx年xxx月xxx日抵押給工行臺州市分行,并取得貸款總計xxx萬元,現抵押人同意以該房屋的剩余價值作為抵押,為本《個人抵押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息作擔保。
第九條 抵押人保證該房屋目前沒有對外出租。上述房屋的第一順序抵押權人為工行臺州市分行,本《借款合同》的抵押權人為第二順序抵押權人。該抵押房屋首先保障第一順序抵押權人的債權。
第十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個人抵押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及實現債權的其他所有費用,同時也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第十一條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權履行完畢止。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第十三條 抵押權人可以單方憑經過公證的個人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并領取《它項權利證書》。如登記部門一定要抵押人到場,則抵押人應當配合。抵押物的《它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由抵押權人保管。第十四條 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其他條款
第十五條 本合同字甲方乙方丙方簽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合同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后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系經臺州市正立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借款人及抵押人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guī)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借款人違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強制執(zhí)行。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x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權人執(zhí)一份;借款人、抵押人執(zhí)一份、登記機關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抵押權人):(簽章)電話 乙方(借 款 人):(簽章)電話 丙方(抵 押 人):(簽章)電話(簽章)電話
合同簽署日期:二00八年xxx月xxx日
合同附件
抵押物清單經雙方協商,上述抵押財產由抵押人保管(使用),按照合同要求負責管理。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權人不得出租、變賣、重復抵押、抵償債務、贈與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甲方(抵押權人)(簽章):
丙方(抵 押人)(簽章):
訂立抵押合同篇四
【精品】抵押合同范文匯編五篇
在人們愈發(fā)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抵押合同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抵押合同 篇1擔保人(以下簡稱“擔保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抵押人(以下簡稱“反擔保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鑒于:
1、擔保人與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委托保證合同》(合同編號:_____,以下簡稱<委托保證合同>);
2、擔保人與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保證合同》(合同編號:______,以下簡稱“保證合同”),擔保人為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擔保。反擔保人應借款人的請求,同意并確認以反擔保抵押人的身份自愿向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現與擔保人簽訂以擔保人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反擔保抵押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反擔保人的聲明與承諾
1.1 反擔保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具備抵押人主體資格,可以提供抵押擔保。
1.2 反擔保人完全了解借款人的委托保證合同、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及其借款擔保具體事項,為借款人提供反擔保抵押完全出于自愿,反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3 反擔保人向擔保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1.4 反擔保人保證對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擁有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并愿意以該抵押物為擔保人設定抵押反擔保,辦理抵押登記,承擔抵押反擔保責任。
1.5 反擔保人未向擔保人隱瞞截止本合同簽訂日在抵押物上存在著的任何擔保物權。
1.6 若在抵押物上設置新的擔保物權、抵押物被查封或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反擔保人應及時通知擔保人。
1.7 反擔保人承諾,除本合同反擔保人外,不存在其他第三人對該抵押物享有承租、借用等情形,也不存在其他第三人對該抵押物主張權利的情形。
第二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
2.1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以下簡稱“主債權”)為:
2.1.1 貸款人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fā)放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具體金額以借款合同之約定為準。
2.1.2 擔保人依據委托保證合同向借款人收取的擔保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具體金額以委托保證合同之約定為準。
第三條 抵押物
3.1 本合同的抵押物情況詳見附件:抵押物清單。
3.2 反擔保人確認對抵押物依法擁有合法、有效、完全的所有權和不受限制的處分權,并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將所有抵押物的產權證書原件交由擔保人(或抵押登記機構)保管。
3.3 反擔保人承諾,抵押物不存在第三人所有或共有、使用權爭議、被監(jiān)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擔保人實現抵押權的情況。同時,反擔保人保證抵押物上也未設定任何擔保物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3.4 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反擔保人不得全部和部分轉讓、出租、出借、以實物形式出資、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經擔保人書面同意的,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主債權或向擔保人指定的第三方提存。
3.5 反擔保人保證,目前該抵押物上不存在租賃、借用、征用等使用情形,如需設定租賃、借用、征用等使用情形,應事先書面通知擔保人,附上相關協議及背景資料,并征得擔保人的書面同意。反擔保人應確保該等協議的合同期不能超過借款合同的期限,并明確約定對方不得享有任何形式的居住權、優(yōu)先承租權和優(yōu)先購買權。
3.6 抵押物的評估、咨詢、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反擔保人負擔。
3.7 本合同及有關資料,擔保人認為有必要經公證機關對其真實性與合法性進行公證的,反擔保人必須無條件給予配合,并承擔公證費用。
風險提示:
雙方當事人應就抵押登記手續(xù)的辦理、登記費用、辦理期限等明確約定,約定不清或者沒有約定的,后續(xù)糾紛,抵押人不配合辦理,或將給抵押權人帶來不利法律后果。
不動產抵押未經不動產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xù)的,抵押權未設立;動產抵押權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3.8 凡屬正在使用之中的抵押物,由反擔保人負責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和損耗,由反擔保人承擔。在抵押期內反擔保人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擔保人的檢查。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反擔保人不得擅自將抵押物拆除、出租、出售、互易、轉讓、贈與、清償、出資、重復抵押或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否則以違約論處,追究反擔保人相應的責任。
3.9 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本合同雙方通過處置抵押物所得之價款,應依下列順序清償: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主債權的.利息;主債權。
3.10 在抵押物發(fā)生被征用、毀損、滅失或者其他損害的情況下,擔保人有權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者其他款項優(yōu)先受償。
3.11 反擔保人承擔全額擔保責任,如還有其他反擔保人或反擔保物的,各反擔保人承擔共同連帶保證責任。其他反擔保人或反擔保物不影響反擔保人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及其行使,反擔保人不得以此抗辯擔保人。
第四條 抵押登記
4.1 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擔保人與反擔保人應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4.2 本合同期間,抵押登記事項發(fā)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擔保人與反擔保人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3日內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4.3 主債權獲清償后,反擔保人與擔保人應向有關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五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處理
5.1 在本合同主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前,反擔保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擔保人有權要求反擔保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擔保人有權要求反擔保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并為擔保人認可的其他擔保。反擔保人不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的,擔保人有權要求反擔保人提前清償債務,反擔保人不按要求履行債務的,擔保人有權行使抵押權。
5.2 如果由于自然災害、意外事件、侵權行為或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價值減少的,反擔保人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并在上述原因發(fā)生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擔保人。
第六條 抵押物的孳息
6.1 發(fā)生本合同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擔保人有權收取該抵押財產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擔保人未通知應當提供法定孳息的義務人的除外。
6.2 本合同第6.1條款規(guī)定的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第七條 抵押物的保險
7.1 反擔保人應向與擔保人協商確定的保險公司按照雙方協商確定的險種和保險期限為抵押物辦理保險,投保的金額不得少于抵押物的評估價值,保險單內容應當符合擔保人的要求,不得附有損于擔保人權益的限制性條件。
7.2 在本合同主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前,反擔保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終止、修改或者變更保險單,并應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的措施確保本條規(guī)定的保險保持有效。如果反擔保人未投?;蛘哌`反前述約定,擔保人有權決定投?;蚶^續(xù)為抵押物投保,保險費用由反擔保人承擔,并可與因此可能給擔保人造成的損失一并記入主債權的范圍。
7.3 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反擔保人須向擔保人提交該抵押物的保險單正本并將因保險事件發(fā)生而享有的保險金請求權轉讓給擔保人。在本合同主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前,保險單正本由擔保人執(zhí)管。
第八條 抵押權的行使
8.1 如果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在任何正常付息日、正常還款日或提前還款日向貸款人進行付息清償,或未按委托保證合同向擔保人進行清償,擔保人有權依據法律及本合同的約定,行使抵押權。
8.2 在本合同第8.1條款擔保責任發(fā)生后,擔保人應在主債權訴訟時效內行使抵押權。若主債權為分期清償的,則擔保人應在基于最后一期債權起算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日前行使抵押權。
第九條 抵押物的實現
9.1 在擔保責任發(fā)生后,擔保人有權與反擔保人協議將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清償主債權。協議不成的,擔保人有權依法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物。
9.2 處置抵押物所得款項在優(yōu)先支付抵押物處置費用和本合同項下反擔保人應償付給擔保人的費用后,用于清償主債權。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0.1 反擔保人根據擔保人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10.2 反擔保人接受擔保人每月對抵押物進行調查,以及對其財力狀況的監(jiān)督和檢查,并給予協助和配合。
10.3 在本合同期間貸款人或擔保人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反擔保人仍在原擔保范圍內繼續(xù)承擔擔保責任。
10.4 在本合同期間,反擔保人如對抵押物再行設定擔保物權,應征得擔保人的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 締約過失責任
11.1 本合同簽訂后,反擔保人拒絕或者拖延辦理抵押登記,或因為反擔保人的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生效,抵押權不能有效設立的,構成締約過失。由此使擔保人受到損失的,反擔保人應對擔保人所受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以下情況之一即構成或視為反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違約:
1、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的規(guī)定,擅自轉讓、出租、出借、以實物形式出資、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處分抵押物;
2、反擔保人以任何方式妨礙擔保人依法和根據本合同有關規(guī)定處置抵押物;
3、發(fā)生本合同第五條所述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情形,反擔保人不按擔保人的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相應的擔保;
4、反擔保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聲明不真實或者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諾;
5、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中關于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其他規(guī)定;
6、反擔保人在與擔保人的其他合同項下發(fā)生違約事件。
12.2 出現本合同第12.1條款規(guī)定的違約事件時,擔保人有權視具體情形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反擔保人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
2、要求反擔保人賠償因其違約而給擔保人造成的損失;
3、行使抵押權;
4、擔保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三條 費用
13.1 除依法另行確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因本合同訂立、履行及爭議解決發(fā)生的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由反擔保人承擔。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14.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任何爭議、糾紛,有關各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當協商無法解決時,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附則
15.1 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反擔保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15.2 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約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對雙方及各自依法產生的承繼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15.3 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地址為通訊及聯系地址,并承諾在通訊及聯系地址發(fā)生變更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15.4 本合同附件及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15.5 本合同一式四份,擔保人、反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其余兩份用于辦理抵押登記,每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自抵押登記手續(xù)辦理完畢之日起生效。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簽署日期:
反擔保人:
簽署日期:
抵押合同 篇2(甲方)貸款方(質押權人):(乙方)借款方(質押人):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①乙方將自己名下的汽車,牌照號為:,發(fā)動機號為:,大架號為:,向甲方作質押。(約定該車輛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時,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應提供汽車相關文件 已提供文件打 1、機動車登記證書 □ 2、行駛證正副本原件 □ 3、身份證原件 □ 4、身份證復印件 □ 5、車鑰匙()把 □ 6、保險 □ 7、車船使用稅 □ 8、購車發(fā)票 □ 9、附加費原件(完稅證)□
③汽車內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凈,質押車輛內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視作乙方放棄。
④汽車外觀狀況 ⑤其它
第二條 甲乙雙方自愿共同認定該車價值: 元。質押汽車已行駛里程數為:。
第三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大寫:。
第四條 借款用途:。
第五條 借款利息、費用:借款叁拾日(月)利息 %;綜合費用。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
第六條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七條 汽車質押提前還款約定:三天以內按 %收取利息,即 元,十五天以內按 %收取利息,即 元,十五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
第八條 還款方式: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或將現金打進甲方帳戶(卡上),再提車驗車。
第九條 保證條款:
1、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guī)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動。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償還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4、乙方違約,甲方變賣汽車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償還本息和綜合費用、不辦理續(xù)期手續(xù)、不交納續(xù)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則甲方有權處理質押車輛,按雙方簽約時共同認定的價值出售汽車。若甲方暫未出售汽車,甲方享有質押車輛的使用權、收益權。
2、甲方在車輛質押期間,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車程行駛車輛以維護車輛或移庫。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圍內汽車輕微刮蹭,甲方除負責恢復外,不負責其它賠償;質押車輛在質押期間出現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及責任人賠償,且乙方有責任以車主身份負責處理事故,甲方不負責其它任何賠償。
3、甲方在質押期間遺失車輛有關文件,由甲方支付費用,乙方配合補辦相關手續(xù),甲方不負擔乙方誤工等其它損失。
4、甲方在質押期間車輛被盜、燒毀、意外損壞,由保險公司賠償,甲方不負責任何賠償;沒有保險的車輛,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的損失(按雙方認定價值)。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質押權人): 乙方(質押人):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3抵 押 人: 身份證號碼: 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車輛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車輛抵押。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車輛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車輛型號及車牌號為:○1 和○2。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
第四條 抵押車輛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車輛承擔維修、養(yǎng)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車輛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jiān)督。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車輛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fā)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 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合同簽定時間:
抵押合同 篇4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元人民幣(¥)。
2、借款期限: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于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后,到xx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后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zhí)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fā)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jié),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guī)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xx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xù),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xx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guī)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zhí)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 篇5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公司股權轉讓及項目的抵押事宜,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甲、乙雙方愿遵守以下合同條件(本合同涉及的幣種均為人民幣):
一、甲方將公司股權和所屬的項目資產值作價12億元抵押給乙方,該轉讓抵押股權已得到甲方公司全體股權共有人的全面同意,并且轉讓股權與其他的第三方無任何權利爭議。
二、甲方公司的股權所有人乙方占該股權轉讓額為49%。
三、甲方所轉讓的股權及項目款收入全部用于主營項目建設,不得挪作其他用途,并接受乙方財務監(jiān)督和檢查,以保證乙方所有股份的保值和增值,甲方并提供每季度財務報表及每年年審的財務報表交乙方檢查。
四、甲方股權轉讓和項目抵押期限為15年,借款金額為50億其中15億元在二個月退還乙方,起算日期為甲方收到乙方轉讓股份的每次款項之日起第貳年的相對月相對日前一天止,乙方受讓甲方項目的全部款項到甲方賬戶之日起即自動取得該公司的49%股權和相應的項目權利。如乙方不占股甲方每年利成(35億元的8%固定回報給乙方)。
五、股權和項目抵押,乙方保留股東權利,乙方不參與甲方的經營與管理,項目由甲方負責承包經營管理,乙方不承擔任何風險。
六、股權轉讓期限到期,甲、乙雙方如有繼續(xù)合作意向,可協商延期,甲乙雙方另行成延期相關文字協議。
七、股份轉讓期限到期,乙方有權將受讓股份按原受讓價格退還給甲方,甲方必須無條件予以接受,并在股權轉讓期限到期之日起15天內按原價退款給乙方。
八、股權和項目抵押期間,甲方承擔經營責任,有義務保證公司股權的增值,如在轉讓期內甲方經營管理所產生重大失誤導致公司股權出現貶值,乙方有權提前退股,甲方無條件按原價將乙方的股權金額退回。
九、甲方承諾在承包經營期內(即股權轉讓期內),每年的股份收益率應高于8%,每年滿支付一次,支付起算日為乙方的全部受讓股款到甲方賬戶之日起到次年的相對月相對日的前一天止,共兩年兩次)。
十、操作程序:
(1)甲方提供資料和項目批文資料交乙方(所有資料必須是彩色掃描件)審查存案。(2)由于乙方是外資企業(yè),甲方所需求的幣種為人民幣,因此將會產生幣種兌換及銀行匯款手續(xù)費等,幣種兌換的1%差額由甲方承擔。50億匯款費用必須在匯款前支付。
(3)甲方必須具備能自主支配的一次性貼息款資金15億。
(4)乙方派人到甲方項目地進行核實考察,銀行同甲方新開一般賬戶或法人個人賬戶,開好后,甲、乙雙方即回到廣州,在轉賬前,甲方公司新開帳戶的所有資料、證件、印章由乙雙方保管,(甲方不能提前辦理支票),乙方即將 元匯入甲方新開戶的公司賬戶或法人個人帳戶內,以開戶銀行進賬或甲方到銀行核實為準,甲方立即同臺支付此筆款的一次性貼息 萬元給乙方。付清后,甲、乙雙方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公證完畢,甲方部門辦理好股權變更手續(xù)無誤后,乙方原保存甲方的所以資料和印章退還給甲方。
(5)違約責任:甲乙雙按此程序操,如甲方不按時支付貼息款 萬元或不能辦理公證或不能辦理股權變更手續(xù)均屬甲方違約,乙方進入甲方帳戶的資金甲方無條件退還緞帶乙方;乙方如不按時打入借款金 億元,視為乙方違約,違約方要賠償給守約方違約金壹仟萬元。無論任何一方違約均與中介方無關,中介方無需承擔仼何連帶責任。
十一、費用責任:
(1)為拔付合約受讓股權款所產生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差旅費由甲方承擔。公證費由甲方承擔。(2)甲方到期沒有按時交付項目收益金和退股本金,導致乙方為催收股份收益金和本金所產生的費用,包括公告、送達、鑒定、律師費、訴訟、差旅、評估、拍賣、財產保全,強制執(zhí)行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及中介方人員)前往項目地核實所需的差旅食宿費用由甲方負責。如果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終止,甲方因合同規(guī)定產生的費用,包括中介費、差旅食宿費、項目評估費和催付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二、本合同以甲、乙雙方自愿達成,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達成文字補充協議,協商未果,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以人民法院裁判為準。
十三、本合同以中文為版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訂立抵押合同篇五
【精品】抵押合同模板匯總五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抵押合同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抵押合同 篇1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并以自有汽車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及利息
1、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利息:按照月利率 %,每月結算利息。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xù)辦妥后,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甲方同時開據借款收到條。汽車抵押貸款合同同。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在原利率不變的前提下,按甲方實際使用的借款金額及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 /天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xù)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
2、車架號:
3、發(fā)動機號: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fā)票、購置稅、養(yǎng)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3、在抵押期間,乙方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并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汽車抵押貸款合同同。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簽署同意逾期變賣的。屆時甲方違約,甲方同意乙方憑此處置抵押車輛。
第三項 其它規(guī)定
第八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zhí)一份,其余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借款人)(章)
乙方:(出借人)(章)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2借款人(債務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抵押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年/月)利率為。(借款人到期未歸還本金的,逾期部分按照在本條約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0.5%利率)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不按照借款用途使用或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jiān)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按照借款用途使用且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 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 的合法房產(房地產權證號:??)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 元(估價報告編號: 字第 號)。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自簽訂后兩日內(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xù)。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注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仲裁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等)。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抵押合同 篇3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在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抵押權。為此,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合法經營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期限: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與實際資金交接日不一致時,以實際資金交接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資金交接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上有同等法律效力。
4、借款利率按年息_______%計算,利息從實際放款之日計算,按付息。首次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二交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三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第四次付息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5、付息方式:通過交付各期利息。
6、借款利息自甲方收到款項之日起計算。
7、借款本息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限屆滿時主動還本付息。
8、提前還款,經乙方同意后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須另支付 天的利息作為違約金。
9、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展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xù)有效。
10、還款之日起5日內聯系不到借款人,放款方有權申請強制執(zhí)行。
第二條 抵押物價格約定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財產(詳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
2、押清單)作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單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上述抵押物暫作價人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要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guī)定使用借款,一經發(fā)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和 使用借款的利息。
2、借款到期,甲方未能按時還本付息,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總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可將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用于清償借款本息、違約金,不足清償的剩余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到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為止。
4、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提供足額借款,應向甲方支付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5、違約金不足償付被損害方的損失及主張權利所支出的律師費等費用時,不足部分由違約方另行支付。
第四條 其他約定
1、乙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并協助乙方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2、合同有關的附件,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保險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由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如不履行還款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自抵押登記后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途徑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條例,若發(fā)生爭議;
1、由發(fā)生爭議的雙方先行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可以拆至人民法院。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公證處、辦理抵押登記部門、徐州匯通抵押貸款服務有限公司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 篇4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 委托擔保內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于_________的房屋)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甲方為使順利獲得此項貸款,特委托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該階段指的是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貸款抵押完成之期間。
第二條 委托費的約定:
委托費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由甲方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不少于房價總款(見甲方與賣方在《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_________%的首付款;若銀行貸款與上述首付款之和小于房價總款,則甲方應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交納差額部分。
2.甲方承諾銀行貸款直接撥付乙方。
3.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委托費;并按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和合同規(guī)定,約定支付房屋過戶,申領權屬證書以及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的各項稅費。
4.甲方須特別授權乙方為其辦理房屋過戶及申領權屬證書事宜。
第四條 乙方義務: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擔本合同第一條擔保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交納給乙方的委托代理費不予退還,歸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托代理費的,乙方應返還,同時乙方尚應支付等于委托代理費的違約金給甲方。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雙方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 《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八條 本合同終止時間為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 篇5甲方:(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抵押車輛品牌:_________ 型號: ________數量:____ 臺 機動車牌照號碼:________ 車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發(fā)動機號碼: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 元整。
第三條、借款期限:___ 年__ 月__ 日 至____年___ 月___ 日。
第四條、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抵押的范圍包括:
《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費;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zhí)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愿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
3、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xù),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4、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乙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xù):由乙方保存。7、乙方行使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甲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權,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xù)。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后,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十條、提示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