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肯定對各類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優(yōu)質(zhì)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標準的借條模版篇一
民族:___ 職務:___ 工作單位: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
被告:
住所地:_____________ 電話:___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償還借款本金 元、利息 元;
2、判令被告承擔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20xx年6月*日,被告與原告商訂借款一事,被告向原告借款金額7萬元,約定還款日是20xx年10月*號歸還。
20xx年10月*日到期后,被告仍然沒有還款的意圖,原告多次催促,一直到現(xiàn)在11月。
原告認為:被告從原告處借款,依法應當承擔還本付息義務。
為保護原告的合法民事權(quán)益,現(xiàn)向貴院提起訴訟。
附:1、身份證復印件
2、借據(jù)
3、本訴狀副本一份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借條注意事項
借貸手續(xù)要全
債務人和債權(quán)人關(guān)系再好,借錢時也一定要打借條。不打借條是最大的法律風險。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無書面借條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jù),沒有證據(jù)的請求,將承擔敗訴的風險。因此,在借貸時,借款人應主動寫出書面借條,出借人也應提醒對方寫出借條,如遇特殊情況,當場無法定出借條的,應有第三人作證,事后補上借條。還款時還款人要注意收回借條,或共同銷毀借條。如果出借人聲稱借條丟失或損壞,還款人應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據(jù),還款人應妥善保存收據(jù)。
標準的借條模版篇二
今由于 的需要,于 年 月 日向 借用 等物品,并確保在使用完畢后完好歸還。
經(jīng)辦人: 簽名蓋章
借用單位:
年 月 日
單位借條書寫注意事項
要注意債務人的身份問題
有兩點值得注意。首先,債權(quán)人應當審查債務人的身份證件,并要求債務人當面書寫借條。如果債務人將事先寫好的借條交給債權(quán)人的話,就不排除該借條中債務人的簽名系由他人代簽的可能。當債權(quán)人索款時則以不是本人筆跡為由,拒絕償還。如借條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欄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簽名、蓋章、按手印。
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時又是某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話,債權(quán)人一定要明確債務人是該借款人本人還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業(yè)。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業(yè)從事包括付款在內(nèi)的民事行為的。如果債權(quán)人不對債務人的身份加以明確的話,就有可能出現(xiàn)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債權(quán)人在日后的訴訟中,將不得不面對公司或企業(yè)與借款人之間的相互推諉,從而為債權(quán)的實現(xiàn)帶來麻煩。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你在借款給你的朋友時,最好能夠留下他的身份證復印件,從而為日后可能發(fā)生的訴訟做好準備。所以借條必須由債務人本人填寫。
妥善保管借條。要特別注意防止借條被盜、丟失或受污染,保管的地方要安全、可靠,不易潮濕,也不能與化學物接觸。同時,最好復印幾份,在以后催款時,可先向借款人出具復印件,以確保原件的安全。
對于法律方面的問題,從來都是防范第一,補救第二。除了寫借條要注意寫明借款人,借款的日期,還款的日期,借款人簽字,借款的數(shù)額,借款的原因等,大寫數(shù)字,千萬不要有差錯,另外還需要注意以下五點:
1、最好附帶在借條中體現(xiàn)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2、借款人簽名的時候,出借人必須親眼看其簽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后拒絕承認借條。
3、借條的書寫人必須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則借款人會以內(nèi)容非其原文抗辯。
4、盡量避免使用容易產(chǎn)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才是最標準的借條。避免出現(xiàn)“甲向乙借錢”這樣模糊不清的語言,因為,很容易分不清誰是出借人,誰的借款人。
5、名稱要寫為借條,而不是欠條,一字之差,它們的法律含義則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借條有效期為20xx年,欠條為2年。
標準的借條模版篇三
【借條范本】
借 條①
為購買房屋②,現(xiàn)收到③小明④(身份證號:234567…0898)⑤以現(xiàn)金⑥出借的¥80000.00元(人民幣捌萬元整)⑦,借期陸個月⑧,月利率2%(百之貳)⑨,貳零壹陸年拾貳月捌日到期時本息一并還清。如到期未還清,愿按月利率10‰(仟分之拾)⑩計付逾期利息。
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有權(quán)提交xxxx法院管轄。
立此為據(jù)。
借款人:小紅
(身份證號:765432.....)
貳零壹柒年陸月捌日
【使用說明】
①標題表明了該條據(jù)的性質(zhì),既防止借條持有者在借條正文上方添加內(nèi)容,也防止借條持有者將借條篡改為數(shù)頁合同的最后一頁。標題應書寫在紙張頂部,標題和借條正文間不留空行,理由同前。另外,由于發(fā)生過惡意借款人用褪色筆書寫借條的案例,因此書寫借條時由出借人提供簽字筆更為妥當;借條由借款人全文手寫較為妥當。
②“為……”表明借款的目的,以免一旦發(fā)生訴訟后借款人提出該筆借款系賭債、分手費等抗辯。另外,書寫借條正文時應注意左右盡量靠近紙張邊緣,不要留出太多空白,以防借條持有人添加內(nèi)容。
③在民間借貸中,通常借條中寫明“今借到某某多少元”即表示所借款項已經(jīng)實際交付,但若發(fā)生糾紛,借款人主張雖出具借條但未實際收到款項仍極為常見,為進一步避免此種訴訟風險,本范本采取了“現(xiàn)收到某某出借的多少元”此種較不常見的表述,以更加強調(diào)款項已經(jīng)實際交付。
④此處寫出借人姓名的全名。名字中的字有同音的多種寫法的,應與身份證上記載的名字一致(最好留存一份身份證復印件)。
⑤出借人的姓名后應附身份證號碼,因為同名同姓的人不在少數(shù),而身份證號是唯一的.,以避免之后就出借人是誰發(fā)生爭議。
⑥“現(xiàn)金”表明出借的方式,如果并非現(xiàn)金而系銀行轉(zhuǎn)賬,則應將此處的“現(xiàn)金”替換表述為“銀行轉(zhuǎn)賬”,同時應保留銀行轉(zhuǎn)賬憑據(jù)。金額較大的借款,建議采用銀行轉(zhuǎn)賬方式,以免嗣后發(fā)生訴訟時就是否實際交付款項發(fā)生爭議(以轉(zhuǎn)賬方式進行的,建議備注借款本金)。
⑦金額應既寫阿拉伯數(shù)字,也寫大寫數(shù)字,以避免之后就是否篡改發(fā)生爭議;同時幣種也要寫明。
⑧借期必須明確,以免因何時還款發(fā)生爭議;借期也要大寫。
⑨利率應寫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樣也要附大寫,理由同前。同時,應注意截至目前(法院可支持最高的利息為年利率24%)。另外,民間也常將利率表述為“月息幾分”,如“月息兩分”,就是指“月利率2%”,但為了避免爭議,利率應盡量采用“年/月百分比”予以表述(法律講堂小編提醒: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保?/p>
⑩到期未還后的利率是否和約定的借期內(nèi)利率一致是常見的爭議,應在借條中寫明略高于借期利率的逾期利率;附大寫的理由同前。另外,也可寫清逾期后的計息基數(shù)是到期未還的本息合計,但由于部分法院判決中對此種合計計息基數(shù)并不支持,為避免爭議,本范本未采用此種寫法。
作為管轄法院,為避免找不到借款人,導致需去借款人戶籍所在地提起訴訟,從而增加成本,建議此管轄法院約定為出借人戶籍所在地或經(jīng)常居住地有管轄權(quán)的法院。
“立此為據(jù)”作為借條正文的收尾,以免借條持有者在借條正文末尾添加內(nèi)容,同時借條正文和借款人簽字之間不留空行,理由同前。由于借條行文必須簡短,因此借款合同中常見的管轄、糾紛解決等條款在本范本中均不作表述。
借款人的姓名應寫全名并附身份證號,理由同前。同時應由借款人在手寫的名字上摁手印,否則一旦發(fā)生訴訟,就借條是否是借款人書寫發(fā)生爭議時,字跡鑒定的費用不菲,而且也不是每張借條上的字跡都具備可鑒定條件。
該日期應為所借款項實際支付的日期,并應大寫,理由同前。借條末尾日期以下的空白紙張最好裁掉,理由同前。另外,借條書寫中有涂改時,至少應要求借款人在涂改處摁手印,但若要求借款人重新書寫無涂改的借條則更為妥當。借條書寫完成后,為防篡改,借款人可用手機拍照留存,進一步的措施是借款人復印一份留存(并請出借人簽注“該借條復印件與原件一致”)。
生活中,借條,是證明借貸雙方債務關(guān)系的最有利證據(jù),然而借條上的只字之差,卻有可能導致詞不達意,甚至謬之千里,還有可能會被債務人利用,通過與債主玩“咬文嚼字”,最終“倒打一耙”讓債主“賠了夫人又折兵”。小編提醒大家,以下3個字如果出現(xiàn)在借條中,一定要引起警覺。
【借錢不寫“借條”,寫“欠條”】
生活中,很多人都將“借條”與“欠條”混為一談,其實兩者在法律上有著明顯的區(qū)別。假如兩者均沒有寫明具體的還款時間,一旦債務人賴賬不還,那么,借條的訴訟有效期長達20年之久,而欠條的訴訟有效期只有2年,一旦超過這一期限,債主就會喪失勝訴權(quán),該借貸關(guān)系便不受法律保護。
所以,小編提醒大家,當別人開口向你借錢時,一定要讓對方寫借條;假如對方執(zhí)意要寫欠條,必須要在欠條內(nèi)寫明具體的還款時間。
【“今借”與“今借到”的區(qū)別】
借條中“今借···”與“今借到···”只相差一個“到”字,就給了債務人賴賬的口實。假如借條中寫的是“今借某某10萬元”一些債務人便會以此大做文章,在法庭上辯解稱,借條雖然是我寫的,但只是表達了借錢意愿,本人并沒有真正收到錢!此時,假如債主拿不出其他的證據(jù)來反駁,往往就會吃“啞巴虧”。
因此,小編建議大家,借條書寫用詞一定要嚴謹、規(guī)范,才能避免上述情況的發(fā)生。此外,在將借款交給債務人時,最好采用銀行轉(zhuǎn)賬的方式,保留轉(zhuǎn)賬憑證,以備不時之需。
【“還”,是“huan”還是“hai”】
假如借條中出現(xiàn)“今還欠款10萬元”的字樣,可以理解為“今還(huan)欠款10萬元”,也可以理解為“今還(hai)欠款10萬元”,究竟是還(huan)還是還(hai)即使債主告到法院,連法官都難以判斷,最終往往以債主敗訴而告終。
因此,小編提醒大家,借條書寫過程中,一定要避免上述因一字之差導致歧義的情況發(fā)生。比如,上述例子中,如果想表達已經(jīng)還款的意思,可以寫成“今歸還欠款10萬元”;反之可寫成“今未還欠款10萬元”即可。
標準的借條模版篇四
今 借給 人民幣(大寫數(shù)字)××圓整,即¥××元。借款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個月,利率為每月 ×%,利息共計人民幣(大寫數(shù)字)××圓整,即¥××元,全部本息于×××× 年×月×日一次性償還。如不能按期足額歸還借款,借款人應向出借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數(shù)字)×× 圓整,即¥×× 元。
擔保人確認:本人同意為借款人的上述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限為借條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償還期限屆滿后兩年時止,擔保范圍及于所有借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出借人實現(xiàn)債權(quán)的費用(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公證費及其他實際支出的費用)。本確認條款的效力獨立于借條,借條無效不影響本確認條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條同時為借款人收訖借款的法律憑證;2、借款人與擔保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為本借條的附件,與本借條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借條出具時間:年月日
( 說明:1、為了保障使用者的權(quán)益,建議借條使用者在根據(jù)自身需要刪減借條內(nèi)容時最好在法律專業(yè)人士的指導下進行;
2、借條應由借款人親自填寫并簽字確認。如有擔保人,擔保人也應簽字確認;
3、出借方應注意訴訟時效起算的問題,由于借條約定還款期限,2年的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起算;
4、根據(jù)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民間借貸的利率最高不能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5、公民間的借款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6、依據(jù)我國《合同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從本金中。利息預先從本金中扣除的,按實際借款數(shù)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7、借款人、擔保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應由本人簽字確認。)
標準的借條模版篇五
出借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lián)系地址: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手機(可接收短信):___________
微信號:___________
聯(lián)系地址: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手機(可接收短信):___________
微信號:___________
聯(lián)系地址:___________
借款人于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借到出借人出借的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 )(¥ ______元)下稱"借款金額",并承諾如下事項: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___________ 。
二、利率為:___________月利率為 _____%;
利息支付時間:___________每年 ______月之前支付上年度利息。
三、還款期限: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還款。超期還款的,利息按約定利率的 _____%計算。
四、出借人放款方式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___________
借款人確認:___________簽署本借條時,借款人已經(jīng)收到出借人以現(xiàn)金支付的全部借款金額;
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出借人將借款金額支付到借款人的下述賬戶:___________
賬戶名: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
五、其它:___________
1.如借款人未按時還本付息發(fā)生爭議的,先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quán)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因借款人或保證人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導致出借人催收或訴訟產(chǎn)生的律師費、調(diào)查費、公證費、訴訟費、保全費、公告費等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3.保證人對本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4.前述借款人、保證人的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同時作為有效司法送達方式,若接受地址或聯(lián)系方式有變動,借款人以及保證人應在變動之日起2日內(nèi)告知出借人。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變動后未及時告知出借人的,不影響其作為出借人催收接受方式及法院有效司法送達的效力。
5.本借條一式三份,出借人、借款人、保證人各持壹份,每份借條的效力相同。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保證人簽字: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